情系天平的“编外法官”
2008-09-16 15:38:47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刘军 张婷婷
在不久前召开的市政协委员视察全市人民法庭建设工作会议上,江苏省阜宁县人民法院硕集法庭的人民陪审员顾聘贤介绍了自己参与陪审工作的经验和体会,引起了所有与会人员的关注。
2005年5月,顾聘贤受阜宁县人大常委会聘任,成为一名光荣的人民陪审员,与法官们享有同等的审判职权,履行着法律赋予的神圣义务。三年来,他参与陪审了60余件案件,没有出现任何差错,受到了法庭法官、工作人员和涉诉群众的好评。
三年的陪审经历,让他逐步懂得人民陪审作为人民群众参与国家政权建设的一种制度,在保障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地位、监督法院严格执法、防止权力滥用以及密切法院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他深感人民陪审员职权在手,责任重大。经常有人对他说,老顾,你同法院法官熟,还是人民陪审员,也相当于法官,我的案子有你就好办了。但顾聘贤心里清楚,法律是庄严的,由不得任何人徇私枉法。有一次,他的侄儿起诉离婚,特地找到他,想请他出面说情,要承办法官尽可能“照顾”自己的利益。老对他侄儿讲,自己是人民陪审员,依照法律,亲戚的案件必须回避,按照法院的纪律,也不能说情打招呼。后来承办法官法官在调解时得知他与原告的关系,便来征求他的调解意见,他直接表明了自己的态度:“正因为是我侄儿的案件,所以我不便表态,更不需要照顾,只要依法公正处理就行,不要让人家说闲话”。
从医三十余年,刚从手术台上走下来,又踏上威严的审判台,他感到压力很大。刚开始出庭陪审的时候,老顾总想审理简单的案子,每次法庭打来电话,他总会问“需要多少时间”,一是怕案件复杂,耗时伤神,二时因自己的审判业务水平有限,对案件的裁判心里没“底”。于是,他便拿出过去在手术台上的认真劲儿,主动钻研起审判业务来。随着对法律的逐渐熟悉,他对审理案件的兴趣也与日俱增。有时一个案件要庭审两三次,有的从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他也不再觉得麻烦,反而感到案情曲折反而有利于对他对审判业务的学习和司法能力的提高。有时法庭同志打电话说,这个案子有嚼头,他的兴趣一下子就来了,即使再忙也要赶到法庭参加陪审。几年来,老顾参加审理的案件,涉及劳务、债务、婚姻、建筑、房产等很多方面,通过陪审,他逐步掌握了诉讼的基本程序,提高了证据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的司法能力。在陪审中,他与法庭的同志相互配合、学习,经常以社会人的身份,以审慎的眼光对案件提出自己独到的意见,很多意见都得到了法庭同志的认可。
在案件的调解中,他表现了极大的诚心和耐心,总是不厌其烦地一次次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有时从早上说到下午,每当离婚夫妇经过他做工作重归于好,反目成仇的邻里握手言和,他的脸上就会露出欣慰的笑容。
今年5月,家住硕集镇的许老太,已年近九旬,一纸诉状将孙辈夏某告上法庭,本以为是为赡养纠纷,却不料争议的是一棵银杏树。许老太说六十年前,自己从娘家带来一棵银杏树栽在自家宅地里,夏某却说该树系其老太爷所栽,且位于其父屋后,故双方为一棵树的权属争论不休。承办法官调解无效后,随即向老顾求助,并告知其该案的争议焦点。老顾考虑到知情群众大多年事已高,不便到庭,于是他就和承办法官一起前往实地调解。几次下来,他利用自己和涉诉双方家族中的大多数人熟悉的优势,结合案件中涉及的矛盾,在闲谈中深入浅出地用自身的生活经验、处世原则,让双方当事人逐渐解开心结,使他们说出了自己的真实想法,最终促成双方握手言和,达成了调解协议。事后,双方当事人都说,老顾同志为我们之间的纠纷奔波多次,要是没有他的协调,还不知道我们双方为此事争执到什么时候。面对当事人的感激,法庭同志的赞许,顾聘贤却很淡然,认为身为人民陪审员,就应该尽到自己的职责,为案结事了作出最大的努力。
三年来,通过与法官们零距离的接触,老顾对审判工作越来越了解,而法官们公正严明的审判作风也对他产生了潜移默化的影响。无论什么案件,他总是严谨细致,不简化任何一道程序,不放过任何一条证据,不漏掉任何一个疑点。每次合议案件,他都认真研究案情,力求拿出公平合理的裁决意见。他坚持秉公司法的较真劲儿,赢得了全庭工作人员的信赖和当地群众的尊敬,大家一致称赞他是“一个不穿法袍的优秀法官”。
(作者单位:江苏省阜宁县人民法院)
2005年5月,顾聘贤受阜宁县人大常委会聘任,成为一名光荣的人民陪审员,与法官们享有同等的审判职权,履行着法律赋予的神圣义务。三年来,他参与陪审了60余件案件,没有出现任何差错,受到了法庭法官、工作人员和涉诉群众的好评。
三年的陪审经历,让他逐步懂得人民陪审作为人民群众参与国家政权建设的一种制度,在保障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地位、监督法院严格执法、防止权力滥用以及密切法院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他深感人民陪审员职权在手,责任重大。经常有人对他说,老顾,你同法院法官熟,还是人民陪审员,也相当于法官,我的案子有你就好办了。但顾聘贤心里清楚,法律是庄严的,由不得任何人徇私枉法。有一次,他的侄儿起诉离婚,特地找到他,想请他出面说情,要承办法官尽可能“照顾”自己的利益。老对他侄儿讲,自己是人民陪审员,依照法律,亲戚的案件必须回避,按照法院的纪律,也不能说情打招呼。后来承办法官法官在调解时得知他与原告的关系,便来征求他的调解意见,他直接表明了自己的态度:“正因为是我侄儿的案件,所以我不便表态,更不需要照顾,只要依法公正处理就行,不要让人家说闲话”。
从医三十余年,刚从手术台上走下来,又踏上威严的审判台,他感到压力很大。刚开始出庭陪审的时候,老顾总想审理简单的案子,每次法庭打来电话,他总会问“需要多少时间”,一是怕案件复杂,耗时伤神,二时因自己的审判业务水平有限,对案件的裁判心里没“底”。于是,他便拿出过去在手术台上的认真劲儿,主动钻研起审判业务来。随着对法律的逐渐熟悉,他对审理案件的兴趣也与日俱增。有时一个案件要庭审两三次,有的从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他也不再觉得麻烦,反而感到案情曲折反而有利于对他对审判业务的学习和司法能力的提高。有时法庭同志打电话说,这个案子有嚼头,他的兴趣一下子就来了,即使再忙也要赶到法庭参加陪审。几年来,老顾参加审理的案件,涉及劳务、债务、婚姻、建筑、房产等很多方面,通过陪审,他逐步掌握了诉讼的基本程序,提高了证据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的司法能力。在陪审中,他与法庭的同志相互配合、学习,经常以社会人的身份,以审慎的眼光对案件提出自己独到的意见,很多意见都得到了法庭同志的认可。
在案件的调解中,他表现了极大的诚心和耐心,总是不厌其烦地一次次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有时从早上说到下午,每当离婚夫妇经过他做工作重归于好,反目成仇的邻里握手言和,他的脸上就会露出欣慰的笑容。
今年5月,家住硕集镇的许老太,已年近九旬,一纸诉状将孙辈夏某告上法庭,本以为是为赡养纠纷,却不料争议的是一棵银杏树。许老太说六十年前,自己从娘家带来一棵银杏树栽在自家宅地里,夏某却说该树系其老太爷所栽,且位于其父屋后,故双方为一棵树的权属争论不休。承办法官调解无效后,随即向老顾求助,并告知其该案的争议焦点。老顾考虑到知情群众大多年事已高,不便到庭,于是他就和承办法官一起前往实地调解。几次下来,他利用自己和涉诉双方家族中的大多数人熟悉的优势,结合案件中涉及的矛盾,在闲谈中深入浅出地用自身的生活经验、处世原则,让双方当事人逐渐解开心结,使他们说出了自己的真实想法,最终促成双方握手言和,达成了调解协议。事后,双方当事人都说,老顾同志为我们之间的纠纷奔波多次,要是没有他的协调,还不知道我们双方为此事争执到什么时候。面对当事人的感激,法庭同志的赞许,顾聘贤却很淡然,认为身为人民陪审员,就应该尽到自己的职责,为案结事了作出最大的努力。
三年来,通过与法官们零距离的接触,老顾对审判工作越来越了解,而法官们公正严明的审判作风也对他产生了潜移默化的影响。无论什么案件,他总是严谨细致,不简化任何一道程序,不放过任何一条证据,不漏掉任何一个疑点。每次合议案件,他都认真研究案情,力求拿出公平合理的裁决意见。他坚持秉公司法的较真劲儿,赢得了全庭工作人员的信赖和当地群众的尊敬,大家一致称赞他是“一个不穿法袍的优秀法官”。
(作者单位:江苏省阜宁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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