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法院人民陪审员驻庭参与案件调解
2008-09-10 11:28:46
中国法院网讯 (王越江 王会东) 今年以来,山东省垦利县人民法院相继在法庭成立了专门的人民调解室,邀请乡镇上的人民陪审员驻庭参与案件调解,化解矛盾纠纷,收到了良好效果。1-8月份,该院人民陪审员共参与案件调解116起,成功调解92起,受到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
该院在法庭设立专门的调解室,并将桌椅、电脑、书籍等配备齐全,为人民陪审员开展调解工作创造各种便利调解。同时,选派资深法官负责对人民调解室的工作指导和业务支持。
在立案环节,法庭立案人员把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案件分流到调解室,调解室组织人民陪审员对分流到调解室的案件进行庭前调解,达成和解协议的,法院依法予以确认。对未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法庭优先排期开庭,并安排人民陪审员参审。
此外,该院还建立人民陪审员调解业绩档案,把调解工作作为重要的评比标准,年底进行奖励。
该院在法庭设立专门的调解室,并将桌椅、电脑、书籍等配备齐全,为人民陪审员开展调解工作创造各种便利调解。同时,选派资深法官负责对人民调解室的工作指导和业务支持。
在立案环节,法庭立案人员把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案件分流到调解室,调解室组织人民陪审员对分流到调解室的案件进行庭前调解,达成和解协议的,法院依法予以确认。对未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法庭优先排期开庭,并安排人民陪审员参审。
此外,该院还建立人民陪审员调解业绩档案,把调解工作作为重要的评比标准,年底进行奖励。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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