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疆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在全疆法院率先开展了“整顿作风,树立形象”活动,围绕院党组确定的“讲话和气,办事认真,公平正义,人民满意”院风建设16字方针,抓住关乎党的作风和法院形象的关节点,提出8项整顿措施,着力解决10个方面的问题。标志着新疆高级法院“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在密切联系实际中进一步深入,也成为“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重点和亮点之一。
良风劣风 必相博弈
这里之所以使用“博弈”一词,是力图表明:作风整顿的过程,实际上是一个优良作风与不良作风之间不断进行改变与不变、摒弃与厮守的较量、矫正过程。因而,作风的改进难以毕其功于一役,需要长抓不懈。
工作作风,实际上是一个人的工作意识和态度在其行为上的固有反映,具有较强的抗变性,但它又会受所属集体的影响而改变。按照管理心理学的解释,对于通过管理来改变某种行为属于强制性改变方式,是自上而下采取一系列规则约束,并伴之以奖赏、惩罚而追求形成新的风气或行为,因而,群体中的部分成员也会由此感受到一种压力和约束。基于集体内各个体成员个性、能力、素质的不同,有的可能乐于接受这种改变,有的可能不甚乐意;有的可能表面上接受,而内心中并非能完全接受;有的可能在压力下短期接受,长期以往却并非能一以贯之。而且,优良作风的形成,要靠法院干部群体长期的强烈的责任感、尊荣感和使命感来维持支撑,进而创造团结和谐的人气、奋发有为的士气、争先创优的风气、昂扬向上的锐气。“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到东风。”正气强则歪风弱,正气抑则歪风升。所以,一个群体内的优良作风与不良作风之间,实际上始终在孰扬与孰抑中博弈,这种博弈意预着抓工作作风建设必须长期不懈,持之以恒。诚然,优良作风是公平正义的体现,是党心人心所向,更是提高司法工作社会公信度的基础,因而,也必将会发扬光大!
找准问题 对症下药
不容否认,近年来法院的勤政廉政建设得到明显的加强,干部的素质和工作效率有了很大提高,工作活力发生了显著变化,但是,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们的机关作风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尽如人意的问题:
在学习上存在“懒”的倾向。法院工作是一个终身学习、学无止境的特殊职业。有的同志往往以工作忙为借口而忽视学习,即使院里要求学习,也不认真,零敲碎打,敷衍了事,浅尝辄止;有的满足于一知半解,学习兴趣不浓,学习目的不明,学习深度不够;有的则是学风不正,理论与实际脱节,对法律的立法宗旨、精神学习不透,对其他学科知识毫无了解,往往在遇到法无明文规定时茫然无策。
在工作上存在“旧”的倾向。面对新形势下层出不穷的矛盾纠纷和问题,有的或是沉湎于以往成绩,进一步创业激情不足,服务发展的新思路、新办法不多;或是面对困难驻足不前,四平八稳,工作平平。有的不善于研究思考新问题新情况,不愿意或不善于做群众工作,满足于凭老经验、走老套路,满足于现有的政治业务知识,机械地拿着法律条文生搬硬套,往往陷入孤立办案、片面办案的窘境,造成工作平庸和被动,难以获得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双赢。
在作风上存在“虚”的倾向。形式主义仍然存在市场。有的只是热衷于开开会、发发文件,满足于一般性听听汇报、写写制度,工作抓而不紧,抓而不实,落实不到位;有的在工作中能拖则拖、能推则推,敷衍塞责,消极怠工,少干事甚至不干事;有的好人主义作怪,对歪风邪气姑息迁就,不讲原则,不敢斗争,批评起来也是蜻蜓点水,轻描淡写,甚至对存在的问题掩饰护短、漠然视之、任其发展。
在纪律上存在“松”的倾向。司法工作是一项有着严格纪律约束的职业,但也有极少数同志对所从事的职业缺乏尊荣感,置纪律或行为规范于身外,纠缠于利害关系人之间,有意无意地泄露审判秘密;有的是在工作中牢骚满腹、流言蜚语、挑拨离间、损坏团结;有的是工作期间利用工作电脑打游戏、玩扑克,乃至于逛街购物、悠闲逍遥。
在形象上存在“差”的倾向。极少数同志仍然存在“脸难看、话难听、门难进、事难办”问题,不能以“我为民众解忧愁”的心态展示一个亲民爱民护民的形象;有的是得过且过、自由散漫、不拘小节、衣着不整、形象不佳;更有甚者目无组织、怨天尤人、我行我素等等。
工作作风方面出现的问题尽管表现形式不一,但根本还是围绕“务实、为民、清廉”这六个字表现出的,这也是整顿作风“对症下药”的根本所在。
优良之风 形象之本
切实转变作风,真正做到勤“务实、为民、清廉”,是新的历史时期对法院干部工作作风的根本要求,也是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新要求。我们理应大兴学习钻研之风,大兴干事创业之风,大兴公正廉洁之风,大兴文明和谐之风。
勤奋学习之风——终身追求。“吾生也有涯,而知却无涯”。学习是提高整体素质的一个基本途径,也是每个人自身发展提高的途径。我们正处在一个知识爆炸的时代,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特别是基层法院,与群众接触最广泛最直接,工作量大面广,遇到的问题多种多样。在这样的情况下,不抓紧学习、不学以致用、不在学习和工作中不断提高自己,就难以完成肩负的历史责任,甚至难以在这个时代立足。对肩负司法重任的法院干部来说,学习就是工作,就是必须承担的责任和使命。特别是对于人民法院首要政治任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等重大战略思想,更应真正学懂弄通,掌握精神实质,提高理论素养,以理论上的清醒带动行动上的自觉,以认识上的提高促进工作上的进步。那种认为不学习照样能够干好工作的想法,那种满足于一知半解、浅尝辄止的态度,那种借口工作忙不学习或者敷衍了事的做法,无论对己成长还是对事业都是十分有害的。
真抓实干之风——成事之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古今事业须成于实。”每个人能不能进步和发展,能不能得到大家的公认,最根本、最重要的就是看工作实绩、看能不能干事、看把事干得怎么样。法院审判工作、法院改革、队伍建设、执行工作、涉诉信访和法院其他各项工作,无一不是靠实干来完成的,而不是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所能实现的。要完成好这些工作,必须将工作实绩作为第一标准来衡量,把务实形成风气,形成习惯,形成规矩。使整个集体始终保持一个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保持一种锐意进取的工作作风,保持一股真抓实干的工作劲头;使每个干部把心思用在干事业上,把精力投到抓落实中,把时间放在钻研案件上,让不愿干事、不敢干事、不会干事者失去市场,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对领导和法官而言,实干是责任,是义务,是能力,更是品质。只有把嘴上说的、纸上写的、会上定的,变为具体的行动,变为实际的效果和人民的利益,我们的工作才算做到了位、做到了家。
司法为民之风——工作宗旨。“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真正的政绩是为党和人民踏实工作的实绩,是经得起群众、实践和历史检验的实绩。就法院工作而言,离开了为当事人服务,为人民服务必然是空的。但不能把为人民服务仅仅理解成为胜诉一方当事人服务,而不为败诉一方当事人服务。服务,应是一种平等的服务、态度热情的服务,最终目的是使当事人的利益得以保护,公正得以实现。司法为民,首先要树立亲民形象,贴近民心、贴近民情,贴近民意,解决群众最关心的现实问题,多办顺应民意、化解民忧、为民谋利的实事,抓好从立案到审判的每一个环节,抓好每一次开庭、写好每一份判决书、处理好每一个群众来访,真正使当事人和人民群众在我们的审判工作中感受到作风的改进和转变,感受到社会主义审判制度对人民利益的最大保护,感受到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关怀和温暖。
公正高效之风——工作主题。公正与效率的基本内涵就是全部司法活动做到审判公开、程序合法、审限严格、裁判公正、依法执行。这是人民法院保持公正性、权威性和公信力的具体体现和根本要求,也是人民法院理性与现实相结合的价值目标。 司法坚持公正,即使社会上存在着不公正的现象,亦可通过司法来矫正和补救,使社会公正得以恢复;但如果丧失司法公正,社会可能就没有公正了,当然也就不可能有社会的和谐。司法不公不仅会纵容和放大社会的不公,而且必然造成对社会公平正义底线的严重损害。因此,一名优秀的司法者必须在自己的操守、学识、能力、素质、技艺、举止等方面练好内功,严于律己,高人一筹,把自己打磨成为一个精通法律、公正执司法、敬法慎独、诚信正直的法官。只有如此,我们最终才能赢得法律的神圣,赢得法律的庄严和权威,才能赢得民众对法官的尊重和对法律的信仰。
联系群众之风——核心问题。转变作风的核心问题,就是树立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的良好风气,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落实到人民法院来说,就是要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关注民生、关注民众的新要求新期盼。是心系群众、服务人民,还是高高在上、脱离群众,这是体现一个政党是否先进的鲜明标志,也是衡量法院干部作风是否端正的试金石。我们强调严格依法办事,铁面无私,维护法律尊严,但不是与群众冷眼相对,不是搞司法神秘化,而是应当用群众便于接受的方式,用群众的语言去回答和处理问题,让群众听得清楚、听得明白、听得亲切,并且积极创造便民诉讼的条件,畅通人民群众诉求表达通道,打造便民诉讼的宽松环境,做到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的立场不能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忘。
廉洁自律之风——立身之本。“权力是一把双刃剑,既可以使人升入天堂,也可以致人走入地狱;既可以构筑个人事业的丰碑,也可以开掘自我毁灭的坟墓;既可以把自己造就成时代的英雄,也可以把自己沦为历史的罪人。”法院的工作人员,手中都有或大或小的权力。如果在权力观上出现偏差,把权力当作为个人或小团体谋取私利的工具,就必然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出现滥用,滑向腐败的深渊。典型案例不断警示我们:扭曲的信念,犹如一颗随时引爆的炸弹;不义的钱财,犹如一副银光闪闪的镣铐;放纵的情欲,犹如一个鲜花掩映的陷阱;错位的亲情,犹如一根温柔软滑的绞绳。因此,我们应当时刻都有一种“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危机感和责任感,牢记堤溃蚁穴、气泄针芒的道理,从小事做起,“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不取不义之财,不拿不法之物,不去不净之地,不交不正之友,防止手中的权力商品化、庸俗化。
激浊才能扬清,惩恶才能扬善。在优良之风与拙劣之风的博弈中,我们必须要有一种与时俱进、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始终保持自我更新、自我发展、奋发有为的活力,大力营造勤荣惰耻、以勤为乐,廉荣贪耻、以廉为美,勤廉兼备、有益发展的良好氛围,促进“说话和气,办事认真,公平正义,人民满意”良好风气的形成。
作者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