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城,雷锋同志的故乡,被誉为希望之城。随着国家“两型社会”(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改革实验区落户湖南的长株潭城市群,省会长沙率先在湘江西岸划定方圆一千二百平方公里的大河西先导区,力争将其建设成“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示范区,望城被纳入了先导区的整体规划中,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人民法院如何在两型社会改革试验的大背景下找准自身定位、服务大局,望城县人民法院通过扎实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创新工作机制,不断适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以自己的工作业绩给出了答案。
深入细致 扎实有效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
该院将“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作为开创工作新局面的基础工程和加强队伍建设的灵魂工程,采取定期集中辅导、部门分组讨论、个人自学、组织心得交流会等多种形式,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在全院范围内形成认真学习的良好氛围。院领导班子成员更是以身作则,带头学习文件精神、撰写心得体会,定期集中交流。院长冯伟自活动开展以来,先后四次为全院干警作辅导报告,同时针对当前大河西先导区的发展形势,邀请专家进行“继续解放思想,大力推进长株潭试验区改革建设”的专题宣讲活动。
学习讨论重在以先进理念武装全体法官指导司法实践,让法官掌握审判工作的服务重点,增强司法为民服务大局意识。目前,望城法院已经将六种理念作为衡量各项工作成绩的标准,即公正司法的理念、党的领导与服务大局的理念、司法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理念、司法应当有人民群众参与的理念、司法应当规范有序的理念以及文化建院的理念。法官们无不感慨:司法理念的树立,使法官们更加明确了自己肩负的重要使命和责任,落实司法为民也就自然成了工作的根本宗旨所在。
关注民生 构建城乡司法一体化便民服务网络
先导区的定位之一就是打破传统的城乡分割“二元”模式,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成为城乡统筹的样板区,这是党的十七大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的精髓所在。望城县是一个农业县,幅员辽阔,居民分散,农村隐藏矛盾较多。近年来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加速推进,农业用地大量向非农用途转移,新问题、新矛盾凸显。提高农村司法服务的便捷度和经济性,使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平等享受司法文明与成果,成为了望城法院人的心声。
为了在司法服务层面上统筹城乡发展,解决司法资源相对不足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之间的矛盾,该院于今年3月4日在全县216个自然村和社区设置便民联系点,聘请了216名便民联络员,形成法院、联系点、联络员三位一体辐射整个辖区的便民服务网络,全面开展巡回审判,进行法律咨询,拓宽调解渠道,畅通文书送达,加强法制宣传。联系点启动以来,通过便民联络员立案42件,便民联络员共参与调处各类纠纷198起,接受咨询132人次,协助法院送达165人次,实现了人民群众及法院之间的双向联络及沟通,受到辖区群众的好评。
作用一:方便了当事人诉讼,同时有效破解了送达难的“瓶颈”。望城地域多为农村,有的村镇比较偏远,而目前法院在基层仅有四个中心法庭,且存在着案多人少的矛盾,因此,常常存在着农村居民到法庭而承办法官外出调查取证的情形,增加了当事人的诉累。便民联系点启动后,每个村(社区)都对法庭联系法官的姓名、电话号码进行公示,当事人需要向法院起诉时,首先找到便民联络员,联络员及时联系法官,能立即将接待时间、地点,需要准备的诉讼资料等确定下来,让当事人不走冤枉路。
由于近年来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增多,加之城市拆迁、村组区划调整的原因,导致法院尤其是人民法庭的送达工作成了“老大难”,往往耗费大量的人力、财力都不能顺利送达,对法官办案精力影响极大。更严重的是,有时按当事人提供的地址根本无法将诉讼文书送达给受送达人,造成诉讼非正常迟延甚至超审限等问题。如今,由于便民联络点的职能之一就是协助法院送达,便民联络员常年居住在当地,能够实时了解和掌握被送达人的动向,因此,辐射到各村组的便民联系点便构成了送达信息网,法院送达工作也较之以前更加便捷有效,以前那种法官多次送达均不成功的现象已经成为了历史。据统计,送达成本每案平均减少了85元,辖区内常规民事案件78%的当事人经便民联络员协助能到庭应诉。
作用二:调解力量大大增强,便于及时掌控、疏导和化解矛盾纠纷。由于便民联络员均在群众中选任且在当地具有一定威望,通过他们能及时发现矛盾、协助法官化解纠纷。2008年1至7月该院诉前调解案件数与2007年同期相比上升58%,诉讼案件调解率上升11%,大量矛盾纠纷被化解在萌芽阶段。
土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是望城县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经常碰到的难题,该类纠纷牵涉面广,问题复杂,容易导致群体性事件。今年年初,从长沙至宁乡横贯望城的“金洲大道”开始动工,涉及沿线18个村的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和补偿,该院雷锋法庭接到沿线村联络员的报告,可能会因此产生大量的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费分配纠纷。于是该庭法官们及时组织“金洲大道”沿线村支两委、便民联络员进行法律培训,宣传和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逐一解答便民联络员提出的疑难问题。通过各位联络员帮助沿线的各集体经济组织依法自主确定分配方案,有效地防止了四千余户因承包地补偿费用分配而可能引发的诉讼案件,确保了道路建设的平安稳定。
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在便民联络员的协助下,法官积极进行调解,实现息诉止争。2008年3月7日,雷锋镇政府水管站因牌楼坝村水库与承包者夏某发生承包经营合同纠纷,镇政府诉至法院要求夏某立即腾出经营场地、补交承包费用,双方当事人一度矛盾激化。考虑到该案涉及到当地政府和农民的纠纷,雷锋法庭通过与夏某熟识的牌楼坝村便民联络员陆海洋,及时前往当地了解情况,召集双方进行诉前调解。经反复做工作,向双方当事人晓以利害,动员大家各让一步,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夏某腾出经营场地,其所欠承包费9400元,水管站同意减免2400元,矛盾得以化解,双方随即履行了义务。
作用三:加大巡回审判力度,恢复了法官深入实地亲民审判的光荣传统。面对着近年来当事人缠诉上访日益增多的现实,望城法院的法官们在大讨论中反思:案件从审理程序上没有一点瑕疵,为什么当事人仍不服判息诉?便民联系点工作启动以来,通过与便民联络员、基层干部的交流,他们悟出了答案:在农村人口占绝大多数、群众法制意识相对薄弱的望城,在人民群众的意识里,法院要依法查清事实、法官要为民作主的观念根深蒂固,单纯的“坐堂问案”、过分强调举证质证,必定难以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为此,该院积极倡导深入基层、贴近群众的审判方式,实现司法回归民众,让人民群众直接感受司法、理解司法、亲近司法。民事案件加大了巡回审判的力度,尤其是各人民法庭受理的大量婚姻家庭、邻里纠纷,一般都通过就地开庭进行审理。巡回审判直接在便民服务联系点办公室进行,既方便群众,又严肃规范有序,在查清事实、遵照程序的基础上,注重从化解矛盾纠纷的角度去审理案件,最终达到案结事了。该院2008年1至7月巡回审判案件较去年同期上升25.4%,人民法院的公信力得到了极大提升。在基层工作了二十个年头的星城镇银星村村干部李梦秋感慨道:“八十年代法官深入实地亲民审判的好传统又回来了!”。
司法授信 服务先导区经济发展大局
随着先导区被规划为长沙高新产业集聚区,越来越多的企业落户望城,其中很多是国际国内知名的大集团,如中联重科、湖南有色金属、希杰集团等。如何在新形势下发挥人民法院服务经济发展的主动性,成为摆在望城法院人面前的又一课题。
长期以来,民商事案件当事人起诉至法院后,无论对方是否具有履行能力,往往都申请财产保全,导致强制保全措施过多过滥,对一些经营业绩和信誉评价俱佳的企业造成了不利影响,同时也浪费了有限的司法资源。不少企业每年都要因为诉讼而被法院冻结、查封资产多次,而冻结、查封的资产往往要在判决结果出来后才能解冻、使用,一些信誉良好的企业经常因恶意诉讼和频繁的经济纠纷导致流动资金链出现问题。
为切实履行人民法院促进和保障经济建设的职能,构建和谐司法与诚信诉讼环境,望城法院经过充分调查研究和多方征求意见,积极开展了对辖区内诚信企业予以“司法授信”工作,构建企业的信誉担保机制,促进纠纷的良性解决。具体做法是:法院对实力雄厚、经济活跃、信誉度良好的辖区内重点企业,由其向法院提供足额担保并递交授信申请书,法院通过严格审核其诚信度及经营状况,依法给予该企业一定的授信额度,在授信额度内,对该企业涉及经济诉讼的案件,不采取查封、冻结、扣押等财产保全措施,而代之以启动该授信企业的信誉担保机制。当法院判决、裁定生效后,作为被执行人的授信企业必须无条件执行生效裁判,如发生一次不主动履行的行为,法院将立即取消授信额度。
司法授信旨在尝试以企业的诉讼信誉担保替代强制财产担保,以涉诉企业的自主履行替代法院的强制执行,一方面使法院的诉讼、执行能在一定的和谐环境中得以实现,另一方面也可使企业的生产经营得到正常发展。措施一推出,立即得到了企业界的积极响应,认为“司法授信”开辟了财产保全的新思路,对促进企业诚信发展,提高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自动履行率,以及构建当事人之间的诚信诉讼和文明诉讼,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狠抓管理 确保队伍公正廉洁
队伍建设、制度先行。该院坚持“制度管人”的方针,注重制度建设的系统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院党组把“像雷锋那样工作”作为对全院工作的总要求,作为全院法院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座右铭。同时,从今年3月起,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梳理、整合和增补。为确保制度结合实际,不空不虚,该院充分发扬民主,先后组织两次全院各庭室局队负责人参加的规章制度论证会,逐项逐条逐款征求意见进行修订完善,每项制度,都确保有人抓,有落实,责任明确,奖惩分明。日前,一部凝结集体智慧、涵盖司法决策、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和司法政务的《制度汇编》编印完成。
“制度不应只是挂在墙上,而是要贯彻落实到干警的实际工作中,最终实现自我管理。”该院院长冯伟在谈到强化制度建设的体会时如是说。在组织干警学习制度的同时,该院狠抓制度的落实,力戒只抓部署不抓落实的形式主义作风,对违反规定的干警,不管是谁,严格按照制度予以惩处,决不姑息。
众所周知,人民法院管理体系中,案件质量管理无疑是第一要务。该院以审判流程管理为基础,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力度,提高办案质量及效率。制定了以规范立案、庭审、调解、裁判文书制作、执行、卷宗装订归档的“六项规范”审判管理制度,所有案件从立案、收费、送达、庭审、调解到裁判文书制作、签发、宣判均实行流程式管理。同时打破以往以案卷评查为主的静态、事后的案件评查模式,通过监管立案、观摩庭审、抽查裁判文书、询访当事人等方式,拓展了案件质量监督的范围,实现了案后评查向案件全程同步监督的转化。将各项司法绩效考核指标量化为“七率”,即结案率、调解率、当庭宣判率、上诉率、维持率、改判率、发还重审率,实行逐月综合考核。上述措施大幅提高了案件的整体质量水平,今年1至7月,全院共审执结各类案件912件,结案率63.7%,上级法院二审审结上诉案件68件,其中维持53件,当事人撤回上诉5件,改判10件,无一件发回重审。在8月份全市法院超审限案件检查中,该院仅有一件超审限案件,案件质量列全市第一。
“公生明,廉生威”,法官的公正、权威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法官的廉洁无私。该院以制度为依托,以自律为目标,党风廉政建设常抓不懈。落实“一岗双责”,各庭室局队负责人与院长签订了党风廉政责任状,实行党风廉政一票否决的考核机制;在廉政教育方面,定期召开全院大会,认真传达了中央及省市会议精神,并通过廉政谈话、短信提醒等多种方式做到了反腐倡廉时刻不放松;强化外部监督力度,落实“廉政监督卡”制度,确保每案必送,当事人人手一份,作为岗位目标考核中的指标之一。切实发挥人民陪审员审判监督作用,仅今年上半年就参与审理各类案件113件120人次,聘请了1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人士担任法官形象监督员,听取其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各项工作,维护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今年1至7月,全院干警共拒请吃61次,拒礼7.6万元,交由纪检监察室向当事人退礼金8次价值2.35万元,无一人因廉洁自律问题受到投诉检举。
实践证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雷锋精神,依然是我们时代的一面有着巨大凝聚力和感召力的旗帜。如今,“像雷锋那样工作”成为了望城法院人的座右铭,我们相信,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春风中,新一代“雷锋传人”必将与时俱进,谱写弘扬雷锋精神的时代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