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云南省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创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纪实
2008-08-21 16:42:07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区鸿雁
近年来,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始终把精神文明建设放在与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同部署、同考核的重要位置,文明建设助力法院审判、助力队伍建设成为曲靖中院党组和全体法官、工作人员的共识,历经不断探索与跋涉,一次次奏响司法文明强音,不断为曲靖中院的蓬勃发展带来生机,以审判为中心的多项工作取得实效,先后受到中央、省、市的表彰奖励。
把司法和谐的精神落到实处
2008年1月下旬以来,一场几十年罕见的冰雪凝冻灾害袭击了我国南方地区。冰雪封锁了道路,切断了水电供应,却不能阻止当地基层法官坚守在司法岗位第一线。
在受灾严重的曲靖市,为了及时送达法律文书,会泽法院迤车法庭法官弃车步行,在鞋子下面套绑草绳,冒雪步行近两个小时的山路来到当事人家中。法官在现场了解到原、被告双方平时关系较好,又是亲戚,所诉争的标的额也不大,有调解可能,当即将双方通知到一起进行调解,并邀请了双方亲戚参与做工作,最终促成双方自愿达成了还款协议。冰雪天气之中,一起沉积在当事人内心的积怨得以化解。
为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努力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减少缠访、闹访等社会不稳定因素,最大限度地做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曲靖中院把办案的社会效果和判后释疑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考核同时,从立案、审判、执行、申诉复查等各个环节上预防涉诉信访案件发生。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和认真细致排查,决定在全市法院建立起“大信访”工作格局,实行涉诉信访案件处理全市“一盘棋”。从2008年4月8日起推出院长“家访”零距离办理涉诉信访案件制度,采取领导包案、下访谈心、多级联动、逐案分析、一案一策、广泛听证、对症消化等一系列有效措施变群众上访为法官下访。
农村和谐是整个社会和谐的基石。曲靖中院一直坚持重心下移方针,全面强化人民法庭保障农村和谐稳定的前沿一线作用。中院在立案大厅内安装设置引导牌、引水机、座椅、纸笔、内线电话、卫生间等供当事人使用。同时增设涉诉信访复查办公室,坚持完善院长接待日制度,开通院长热线电话等方便当事人来信来访和投诉申诉,确保人民群众能够依法行使诉讼权利。
为方便边远山区群众为打“官司”,辖区中心法庭在实践中摸索出了一套富有成效的便民措施即统一管理、分片送达、排期开庭、集中领取,同时配合开展“送法进农家进校进厂矿”和“法庭变课堂”活动,推进农村普法工作。针对所受理的案件大多数是民间纠纷,甚至是亲戚、家庭、家族之间的纠纷的特点,法官们从案件受理到宣判、送达裁判文书时,不是履行简单的法律手续,把裁判文书一送了事,而是一方面深入了解案件背后的信息,主动与当事人沟通,耐心听当事人陈述,从伦理道德、农村习俗和情与法的冲突做开导说明。另一方面十分注重搭建让当事人沟通的平台,让当事人赢官司赢得明明白白,同时也防止了民事案件上升为刑事案件,促进了农村的社会和谐。在22个中心法庭中,有1个法庭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金天平”奖,有1个法庭评为“全省模范法庭”,有10多个法庭被评为文明单位或荣立集体三等功。今后两年,市县两级法院将再建13个中心人民法庭。
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促落实
着力发挥司法机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曲靖中院结合被最高人民法院指定为全国多元化纠纷解决试点的机遇,建立完善了一系列的新的工作机制,在全市法院推行特殊案件速裁处理机制、轻微刑事案件民事化和执行救助基金等试点工作即是其中的方面,对与群众衣食住行等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案件,力争把纠纷化解在最短的时间内,最大限度地降低对当事人生活的影响。
在曲靖,凡是遇到法院的事情,各级党委总会“高看一眼”;凡是遇到法院的困难,各级党委总会“厚爱一分”。院长杨照民说自己在曲靖中院工作很愉快,除了审判工作本身具有的责任与压力外,外界的影响和压力在很大程度上都被党委、政府化解了。“这要归功于多年来我们在和谐诉讼中的常抓常新。”得知曲靖中院创建国家级文明单位已经在云南日报正式公示时,杨照民院长颇有感触地说。
怎样使党风廉政工作不流于形式,曲靖中院把功夫放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上,将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法院的各项工作之中。通过实施组织保障机制、干部管理机制、法官教育机制,法院党风廉政工作找到了着力点。
为充分发挥法院纪检部门的管理作用,健全干警管理机制,曲靖中院在机关局域网内设置了纪检工作模块,把干部信息、岗位目标管理、表彰奖惩等数据输入微机,对干警实行动态管理;每季度定时召开党员大会和党内民主生活会,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坚持开展党员活动日学习,定期召开法官论坛,强化党性锻炼和党建知识学习;纪检组和机关党委对各党支部开展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检查结果与年终评比挂钩。曲靖中院通过强化管理,增强了审判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针对群众反映突出的“热点”,易诱发问题的“薄弱点” 和实施监督的“乏力点”,按照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法院系统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了《党组会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等系列廉政制度同时,全面构建了四位一体的审判质效管理模式,一是建立了规范行使立案权、审判权、执行权分权制衡的立审分立、审执分立、审监分立;二是建立了以“十统一、五规范”为体系的大立案流程管理和程序服务;三是建立了以案件质量评查为核心的一系列审判能力考评、评估体系;四是建立了体现执行威慑机制的执行制度体系。到2007年,曲靖中院已经实施了院领导、党组成员联系基层法院负责制;党员联系群众、党支部重点帮教制;“四必谈”、 “四必访”、中层干部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法官思想政治工作疑难问题报告制;队伍建设状况定期分析制等十项党风廉政工作制度。通过不断努力,在最近3年的时间,全市10个法院先后荣获“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法院系统指导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文化建设先进法院”、“全国老年维权岗”等市级以上荣誉100多项,其中中院连续两年在曲靖市委政府对全市在全国全省同行业综合考核中,分别以七项、八项荣誉高居首位。
“谁不带头就不让他当头,谁不负责就让他担责,谁不抓落实就落实他”。为强化“执行力”,杨照民院长经常用这3句话对中层干部作出要求。按照提高修养,加强学习,善于思考,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做遵章守纪、勤奋工作、顾全大局楷模的要求,领导和中层干部带头贯彻执行制度和纪律,强化“执行力”,实实在在落实“一岗双责”,一级对一级负责,反对推诿、支花瓶、提条件、争利益,作表面文章。高标准要求,高起点定位,从而实现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在创新中得到持续发展。
打造曲靖法院品牌
在最近不到3年的时间,为打好文明创建基础,曲靖中院按照“设置规模化、建设标准化、审判规范化、管理制度化、装备现代化”的五化标准要求,先后开工建设了全市共计10个法院的9个审判法庭、1个立案大厅、总建筑面积为75200多平方米,总投资为1.43亿元。 在解决基本装备的基础上,办公现代化建设也得到了重视和发展。
为争创文明单位,曲靖中院积极参加“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巾帼建功”等创建活动,推进法院的精神文明建设,营造“家园阵地”氛围。继获得“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先进集体”表彰后,曲靖中院把2007年确定为曲靖法院“文化建设年”,先后以“制度建设年”、“作风建设年”、“文化建设年”等活动为载体,提升文化建设的品位;引导干警及其家属积极主动参与“文明楼院”、“五好文明家庭”、“文明户”的创建活动,认真安置好复转军人,加强“双拥”工作;逐步树立文明之风,将便民措施、服务承诺、司法理念、文明要求、法官行为规范等立于醒目之处,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着力打造具有曲靖法院特色的法院文化和法院品牌,培育曲靖特色的法院精神,以积极向上的法院文化凝聚人心,以文化传播司法文明。继2006年获得“全国法院系统文化建设先进单位”称号之后,又获得了全国法院调研工作先进单位和司法统计先进单位两项国家级奖励。值得一提的是,在最高人民法院2007年10大重点调研课题争标活动中,曲靖中院成功申报并获得了《关于毒品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调研课题,这是西部法院首次申请到的最高人民法院重点调研课题。
曲靖中院还以大立案为依托,实行“三权”分离,强化审限管理,打造“效率”品牌;以审判质量评估管理体系为核心,构筑审判质效体系,打造“公正”品牌;以队伍建设为根本,着力提高执业技能,打造“人才”品牌;以司法为民为宗旨,在司法维权、司法便民、利民上下功夫,突出少年审判特色,打造“爱心”品牌;在案件审理中,高度重视调解对缓和矛盾、化解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的积极作用,打造“调解”品牌。积极参加“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巾帼建功”等创建活动,推进法院的精神文明建设。通过举办运动会、法官论坛、论文研讨会、文艺联欢会等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丰富工作人员精神生活,提高了工作人员文化素养,增进了团队精神,展示了队伍风采,树立了法院形象。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凡是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依法提出的意见建议办理不力的领导不能担任法院领导;凡是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态度不端正的法官不配当法官。”在2008年曲靖“两会”中,院长杨照民就如何抓紧落实、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公开作出承诺。
2002年以来,曲靖两级法院通过设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室,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就重大信访案件和督办的案件办理情况向人大政协汇报等一系列活动,有力的宣传了法院各项工作,赢得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高度赞誉,取得法院工作报告连续5年高票通过的好成绩。其中2006年至2007年,全市法院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信150余件,办结率为100%,接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访160人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旁听案件审理400人次,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访征求意见300余人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20次400余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30次300余人,通报法院工作情况5400余人次。
完善联络工作领导责任机制。党组书记、院长为联络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亲自督办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关注的重要案件,分管副院长为直接责任人,直接负责相关案件督办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人大代表联络工作领导责任体系。
建立健全人大代表联络工作机构。院办公室设立代表委员联络办公室,抽调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和作风纪律强的同志专门负责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以及交办事项办理工作,确保人大代表联络工作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各审判业务庭增强人大意识,积极主动地支持办公室开展代表联络工作,对人大代表关注事件的信息和情况及时报送办公室汇总上报。
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认真做好各项衔接工作。在专项报告、执法检查、质询等具体监督活动中,为人大常委会提供全面、准确的材料,认真做好与人民法院有关的各项工作,以便于通过人大监督及时发现人民法院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对于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全市两级法院都做到及时制定整改方案,认真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听取人大常委会意见。
完善人大代表联络工作交办和督办制度。对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及人大代表交办事项,按照类型分门别类逐件登记造册,制定办理工作计划,报院党组批准,由院长确定具体的承办人,明确办理时限,并按照时间优先、办理优先、物质保障优先、人员调配优先,确保办理质量。办理中,承办人要定期向院党组汇报,办结后,院党组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审议办理情况,严把办理质量关,然后由联络小组办公室及时向人大汇报或向代表反馈。对一些具有代表性、影响较大、关注代表较多或存在其他疑难复杂因素的案件,及时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或到执行现场进行监督。同时,建立工作责任制,完善责任追究。将办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定期进行考核,对交办事项和意见建议的办理,以人大代表满意、程序快捷迅速为指标。每件事项办理完毕后,根据各方面的反馈情况实行一事一评。对承办人和联络小组办公室人员,明确办理和督促职责,杜绝推诿扯皮现象。
完善人大常委会转办信访函的办复工作制度,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授权院长办公室统一管理,立案庭负责督办,切实做到办前有要求,办中有督促,办后有结果,促进了办复工作的规范化运作。为提升办复工作的质量,要求收到的每件转办函均要先提交院长或相关分管院长阅批,指定办复责任人,明确办理时限,并对办理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及时督办。对人大常委会转办的信访函,都要及时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并加强与人大常委会和来信来访当事人员的沟通,根据信访函件的具体内容分别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将办复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各部门和法官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评分内容,作为岗位责任制考核决定奖罚的依据之一,确保办复工作落到实处。
十分重视对人大政协的宣传工作,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 据不完全统计,2006年仅曲靖中院机关就在报刊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刊出宣传人大政协工作方面的稿件上百篇, 其中人民日报、中国人大、人民代表报、人民法院报等省级以上报刊刊出文章30余篇,宣传人大政协工作稿件在人民日报实现零的突破。其中中院新闻中心一位同志的新闻作品《市人大“盯紧”执行难》获第十六届中国新闻奖复评暨第十六届全国人大新闻奖评选三等奖;作品“关注法律和法院” 在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评选活动中获奖。
辉煌的业绩不在堆积,而在创新,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纷至沓来的荣誉面前,提出了争创一流的奋斗目标,为创建平安曲靖、构建和谐曲靖而继续努力。
把司法和谐的精神落到实处
2008年1月下旬以来,一场几十年罕见的冰雪凝冻灾害袭击了我国南方地区。冰雪封锁了道路,切断了水电供应,却不能阻止当地基层法官坚守在司法岗位第一线。
在受灾严重的曲靖市,为了及时送达法律文书,会泽法院迤车法庭法官弃车步行,在鞋子下面套绑草绳,冒雪步行近两个小时的山路来到当事人家中。法官在现场了解到原、被告双方平时关系较好,又是亲戚,所诉争的标的额也不大,有调解可能,当即将双方通知到一起进行调解,并邀请了双方亲戚参与做工作,最终促成双方自愿达成了还款协议。冰雪天气之中,一起沉积在当事人内心的积怨得以化解。
为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努力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减少缠访、闹访等社会不稳定因素,最大限度地做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曲靖中院把办案的社会效果和判后释疑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考核同时,从立案、审判、执行、申诉复查等各个环节上预防涉诉信访案件发生。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和认真细致排查,决定在全市法院建立起“大信访”工作格局,实行涉诉信访案件处理全市“一盘棋”。从2008年4月8日起推出院长“家访”零距离办理涉诉信访案件制度,采取领导包案、下访谈心、多级联动、逐案分析、一案一策、广泛听证、对症消化等一系列有效措施变群众上访为法官下访。
农村和谐是整个社会和谐的基石。曲靖中院一直坚持重心下移方针,全面强化人民法庭保障农村和谐稳定的前沿一线作用。中院在立案大厅内安装设置引导牌、引水机、座椅、纸笔、内线电话、卫生间等供当事人使用。同时增设涉诉信访复查办公室,坚持完善院长接待日制度,开通院长热线电话等方便当事人来信来访和投诉申诉,确保人民群众能够依法行使诉讼权利。
为方便边远山区群众为打“官司”,辖区中心法庭在实践中摸索出了一套富有成效的便民措施即统一管理、分片送达、排期开庭、集中领取,同时配合开展“送法进农家进校进厂矿”和“法庭变课堂”活动,推进农村普法工作。针对所受理的案件大多数是民间纠纷,甚至是亲戚、家庭、家族之间的纠纷的特点,法官们从案件受理到宣判、送达裁判文书时,不是履行简单的法律手续,把裁判文书一送了事,而是一方面深入了解案件背后的信息,主动与当事人沟通,耐心听当事人陈述,从伦理道德、农村习俗和情与法的冲突做开导说明。另一方面十分注重搭建让当事人沟通的平台,让当事人赢官司赢得明明白白,同时也防止了民事案件上升为刑事案件,促进了农村的社会和谐。在22个中心法庭中,有1个法庭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金天平”奖,有1个法庭评为“全省模范法庭”,有10多个法庭被评为文明单位或荣立集体三等功。今后两年,市县两级法院将再建13个中心人民法庭。
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促落实
着力发挥司法机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曲靖中院结合被最高人民法院指定为全国多元化纠纷解决试点的机遇,建立完善了一系列的新的工作机制,在全市法院推行特殊案件速裁处理机制、轻微刑事案件民事化和执行救助基金等试点工作即是其中的方面,对与群众衣食住行等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案件,力争把纠纷化解在最短的时间内,最大限度地降低对当事人生活的影响。
在曲靖,凡是遇到法院的事情,各级党委总会“高看一眼”;凡是遇到法院的困难,各级党委总会“厚爱一分”。院长杨照民说自己在曲靖中院工作很愉快,除了审判工作本身具有的责任与压力外,外界的影响和压力在很大程度上都被党委、政府化解了。“这要归功于多年来我们在和谐诉讼中的常抓常新。”得知曲靖中院创建国家级文明单位已经在云南日报正式公示时,杨照民院长颇有感触地说。
怎样使党风廉政工作不流于形式,曲靖中院把功夫放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上,将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法院的各项工作之中。通过实施组织保障机制、干部管理机制、法官教育机制,法院党风廉政工作找到了着力点。
为充分发挥法院纪检部门的管理作用,健全干警管理机制,曲靖中院在机关局域网内设置了纪检工作模块,把干部信息、岗位目标管理、表彰奖惩等数据输入微机,对干警实行动态管理;每季度定时召开党员大会和党内民主生活会,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坚持开展党员活动日学习,定期召开法官论坛,强化党性锻炼和党建知识学习;纪检组和机关党委对各党支部开展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检查结果与年终评比挂钩。曲靖中院通过强化管理,增强了审判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针对群众反映突出的“热点”,易诱发问题的“薄弱点” 和实施监督的“乏力点”,按照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法院系统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了《党组会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等系列廉政制度同时,全面构建了四位一体的审判质效管理模式,一是建立了规范行使立案权、审判权、执行权分权制衡的立审分立、审执分立、审监分立;二是建立了以“十统一、五规范”为体系的大立案流程管理和程序服务;三是建立了以案件质量评查为核心的一系列审判能力考评、评估体系;四是建立了体现执行威慑机制的执行制度体系。到2007年,曲靖中院已经实施了院领导、党组成员联系基层法院负责制;党员联系群众、党支部重点帮教制;“四必谈”、 “四必访”、中层干部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法官思想政治工作疑难问题报告制;队伍建设状况定期分析制等十项党风廉政工作制度。通过不断努力,在最近3年的时间,全市10个法院先后荣获“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法院系统指导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文化建设先进法院”、“全国老年维权岗”等市级以上荣誉100多项,其中中院连续两年在曲靖市委政府对全市在全国全省同行业综合考核中,分别以七项、八项荣誉高居首位。
“谁不带头就不让他当头,谁不负责就让他担责,谁不抓落实就落实他”。为强化“执行力”,杨照民院长经常用这3句话对中层干部作出要求。按照提高修养,加强学习,善于思考,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做遵章守纪、勤奋工作、顾全大局楷模的要求,领导和中层干部带头贯彻执行制度和纪律,强化“执行力”,实实在在落实“一岗双责”,一级对一级负责,反对推诿、支花瓶、提条件、争利益,作表面文章。高标准要求,高起点定位,从而实现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在创新中得到持续发展。
打造曲靖法院品牌
在最近不到3年的时间,为打好文明创建基础,曲靖中院按照“设置规模化、建设标准化、审判规范化、管理制度化、装备现代化”的五化标准要求,先后开工建设了全市共计10个法院的9个审判法庭、1个立案大厅、总建筑面积为75200多平方米,总投资为1.43亿元。 在解决基本装备的基础上,办公现代化建设也得到了重视和发展。
为争创文明单位,曲靖中院积极参加“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巾帼建功”等创建活动,推进法院的精神文明建设,营造“家园阵地”氛围。继获得“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先进集体”表彰后,曲靖中院把2007年确定为曲靖法院“文化建设年”,先后以“制度建设年”、“作风建设年”、“文化建设年”等活动为载体,提升文化建设的品位;引导干警及其家属积极主动参与“文明楼院”、“五好文明家庭”、“文明户”的创建活动,认真安置好复转军人,加强“双拥”工作;逐步树立文明之风,将便民措施、服务承诺、司法理念、文明要求、法官行为规范等立于醒目之处,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着力打造具有曲靖法院特色的法院文化和法院品牌,培育曲靖特色的法院精神,以积极向上的法院文化凝聚人心,以文化传播司法文明。继2006年获得“全国法院系统文化建设先进单位”称号之后,又获得了全国法院调研工作先进单位和司法统计先进单位两项国家级奖励。值得一提的是,在最高人民法院2007年10大重点调研课题争标活动中,曲靖中院成功申报并获得了《关于毒品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调研课题,这是西部法院首次申请到的最高人民法院重点调研课题。
曲靖中院还以大立案为依托,实行“三权”分离,强化审限管理,打造“效率”品牌;以审判质量评估管理体系为核心,构筑审判质效体系,打造“公正”品牌;以队伍建设为根本,着力提高执业技能,打造“人才”品牌;以司法为民为宗旨,在司法维权、司法便民、利民上下功夫,突出少年审判特色,打造“爱心”品牌;在案件审理中,高度重视调解对缓和矛盾、化解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的积极作用,打造“调解”品牌。积极参加“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巾帼建功”等创建活动,推进法院的精神文明建设。通过举办运动会、法官论坛、论文研讨会、文艺联欢会等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丰富工作人员精神生活,提高了工作人员文化素养,增进了团队精神,展示了队伍风采,树立了法院形象。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凡是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依法提出的意见建议办理不力的领导不能担任法院领导;凡是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态度不端正的法官不配当法官。”在2008年曲靖“两会”中,院长杨照民就如何抓紧落实、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公开作出承诺。
2002年以来,曲靖两级法院通过设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室,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就重大信访案件和督办的案件办理情况向人大政协汇报等一系列活动,有力的宣传了法院各项工作,赢得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高度赞誉,取得法院工作报告连续5年高票通过的好成绩。其中2006年至2007年,全市法院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信150余件,办结率为100%,接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访160人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旁听案件审理400人次,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访征求意见300余人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20次400余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30次300余人,通报法院工作情况5400余人次。
完善联络工作领导责任机制。党组书记、院长为联络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亲自督办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关注的重要案件,分管副院长为直接责任人,直接负责相关案件督办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人大代表联络工作领导责任体系。
建立健全人大代表联络工作机构。院办公室设立代表委员联络办公室,抽调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和作风纪律强的同志专门负责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以及交办事项办理工作,确保人大代表联络工作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各审判业务庭增强人大意识,积极主动地支持办公室开展代表联络工作,对人大代表关注事件的信息和情况及时报送办公室汇总上报。
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认真做好各项衔接工作。在专项报告、执法检查、质询等具体监督活动中,为人大常委会提供全面、准确的材料,认真做好与人民法院有关的各项工作,以便于通过人大监督及时发现人民法院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对于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全市两级法院都做到及时制定整改方案,认真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听取人大常委会意见。
完善人大代表联络工作交办和督办制度。对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及人大代表交办事项,按照类型分门别类逐件登记造册,制定办理工作计划,报院党组批准,由院长确定具体的承办人,明确办理时限,并按照时间优先、办理优先、物质保障优先、人员调配优先,确保办理质量。办理中,承办人要定期向院党组汇报,办结后,院党组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审议办理情况,严把办理质量关,然后由联络小组办公室及时向人大汇报或向代表反馈。对一些具有代表性、影响较大、关注代表较多或存在其他疑难复杂因素的案件,及时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或到执行现场进行监督。同时,建立工作责任制,完善责任追究。将办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定期进行考核,对交办事项和意见建议的办理,以人大代表满意、程序快捷迅速为指标。每件事项办理完毕后,根据各方面的反馈情况实行一事一评。对承办人和联络小组办公室人员,明确办理和督促职责,杜绝推诿扯皮现象。
完善人大常委会转办信访函的办复工作制度,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授权院长办公室统一管理,立案庭负责督办,切实做到办前有要求,办中有督促,办后有结果,促进了办复工作的规范化运作。为提升办复工作的质量,要求收到的每件转办函均要先提交院长或相关分管院长阅批,指定办复责任人,明确办理时限,并对办理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及时督办。对人大常委会转办的信访函,都要及时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并加强与人大常委会和来信来访当事人员的沟通,根据信访函件的具体内容分别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将办复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各部门和法官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评分内容,作为岗位责任制考核决定奖罚的依据之一,确保办复工作落到实处。
十分重视对人大政协的宣传工作,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 据不完全统计,2006年仅曲靖中院机关就在报刊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刊出宣传人大政协工作方面的稿件上百篇, 其中人民日报、中国人大、人民代表报、人民法院报等省级以上报刊刊出文章30余篇,宣传人大政协工作稿件在人民日报实现零的突破。其中中院新闻中心一位同志的新闻作品《市人大“盯紧”执行难》获第十六届中国新闻奖复评暨第十六届全国人大新闻奖评选三等奖;作品“关注法律和法院” 在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评选活动中获奖。
辉煌的业绩不在堆积,而在创新,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纷至沓来的荣誉面前,提出了争创一流的奋斗目标,为创建平安曲靖、构建和谐曲靖而继续努力。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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