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法院:情法融合做好少年帮教工作
2008-08-05 15:13:10
     中国法院网讯 (陈书敬)  江苏省洪泽县人民法院刑庭从事少年审判活动的法官,为了加强对判处缓、管、免的少年犯进行全方位帮教工作,通过走访青少年犯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等方式,及时了解未成年犯的工作生活和思想情况,得到了未成年犯本人、父母及社会的普遍认可,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重要贡献。

  2008年7月31日,该院少年审判法官接到因盗窃罪被判处管制二年的少年犯李某某父母的求助电话,称李某某因与父母发生矛盾,已离家出走。得知这一情况后,法官们迅速赶到三河镇,走访了李某某的父母。了解了事情的起因后,他们耐心地做李某某父母的思想工作,引导李的父母正确地承担管教责任,做到不溺爱、不歧视,要注意对子女的管教方式。同时,经过多方努力,终于找到李某某。法官又将此作为一次帮教的契机,与他开展谈心、交流,了解他内心的真实想法,劝说他要体谅父母的难处,端正他对人生的态度。在此基础上,又帮助他联系工作单位,教育他改掉好逸务劳的习惯,要用自己的勤劳与汗水洗刷过去的劣迹。经过一番说服教育,李某某终于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后悔离家出走,不应该让父母和法官们担心,并愉快地跟母亲一起回了家。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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