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渝水区少年法庭:“让庭审成为课堂!”
2008-07-30 14:06:38
     中国法院网讯 (简永根)  7月29日上午,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正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因被告人贪恋网络而实施盗窃的案件。旁听席中,坐着三十多名来自新余市第三中学的学生代表和几位教师,他们一边认真听审,一边用笔在笔记本上记录着。因为,回去之后,他们还要作为法制宣传员给同学们讲课。

  “让庭审成为课堂!”这是渝水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针对在校学生推出的又一新的法制宣教方式。该庭历来都非常重视对在校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一直坚持利用有效的时间,让法官走进学校,走进课堂进行宣教活动。这种“法官进校园”走出去的宣教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对学生起到了知理、知法的效果,但因缺乏知情只能让学生停留在对法理认知的表面。

  对此,该庭在坚持固有的宣教方式上,又将学生请进了审判庭。其方法主要是选取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案件,与学校联系,让其组织每个班的学生代表前来听审,回去后再以主题班会的形式让学生代表充当法制宣传员的角色,给其余学生谈见闻,讲体会,以其自身真实的体验给学生心灵一次法律的启迪和洗礼,让其知法、懂法和守法。

  “今天的听审给了我很大的警示作用,我和我的很多同学都喜欢上网,回去后我一定要告诉他们要适可而止,不要过分迷恋,更不要因此而走上犯罪的道路。”这是三十多名学生代表中的杨可欣同学在听完庭审后说过的话。看到他们议论纷纷走出审判庭的场景,主审的刘素梅法官欣慰地笑了。
责任编辑:张涵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