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化雨润“长城”
——记湖北省谷城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张建平
2008-07-25 15:26:5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王洪 叶非非 夏芳
  湖北省谷城县法院民一庭庭长张建平本着急部队之所急、想军人军属之所想的办案理念,把涉军维权工作当作巩固国防,维护稳定的大事来抓,通过认真审理涉及军人军属和国防利益的案件,切实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两年来,她带领谷城法院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合议庭先后审结各类涉军维权案件23件,结案率达到100%,调解率为67%,为军人军属提供法律咨询40余次,有力维护了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张建平因此被最高人民法院、解放军总政治部授予“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先进个人”。

  多年来的审判经验使张建平认识到,如果办理的涉军权益纠纷能够采用调解方式结案,既节约了诉讼成本,也方便当事人。但要调解成功,往往需要耗费几倍的精力,张建平却乐此不疲。

  谢某系谷城县石花镇平川村人,入伍前曾在一个体运输户张某处打工6个月。当时张某承诺每月付谢某工资600元,共计3600元,而实际上张某只支付570元,下欠3030元一直未给付,谢某多次索要无果。后谢某应征入伍,辛苦打工应得的报酬迟迟未能兑现,严重影响其安心服役,只得委托其姐姐诉讼到法院。张建平受理此案后,不因此案诉讼标的小而当作小案来办。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从法律角度,从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国防建设等角度多次找被告张某,耐心细致地做被告的思想工作,使其主动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最终在张建平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张某当场履行了给付义务。这一结果使得谢某及其亲属感激不已。

  涉军合议庭主要审理涉及现役军人、复退军人及军、烈属的民事、经济纠纷,凡是涉及军人军属的案件,张建平均做到优先开庭、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倾情关怀。对符合规定减、免或缓交诉讼费的,积极按程序为他们办理减、免或缓交诉讼费手续,主动为军人军属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解决军民之间发生的经济纠纷、家庭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等矛盾。在审判工作中,她发现有一部分案件虽未涉及军人本人,但是涉及到军属,发生在军人家庭中的纠纷如不能及时妥善解决,同样会影响军人的安心服役。

  去年5月,某部队现役军人李某向法院求助,其弟弟因病去世后,其父母与弟媳因房屋拆迁款的分配闹起矛盾。父母认为,儿子死了,媳妇就成了“外人”,而且儿子生前住的房子是老两口花钱盖的,房屋补偿款应归他们。而媳妇认为,其丈夫生前活着的时候就与其父母分户,房子落在丈夫名下,这钱按拆迁政策规定应归自己所有,双方都要李某为自己主持公道,李某只好求助于法院。张建平受理此案后,一方面劝慰李某安心服役,不要为家事分心;另一方面及时做其父母与弟媳之间的工作,通过多次调解,最终化解了矛盾,平息了事端,了却了李某一桩心事,使其能够在部队安心工作。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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