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奈的“刁民”
2008-07-22 16:31:34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李晓梅
  同事悄悄告诉我:“就是那个害你扣300块的,又跑到院长那告宋庭了。亏了老宋留个心眼儿,不然够蹲三年的!”说着“啪”的把案卷摔在桌上,“这个刁民!”

  “不可能吧?”我觉得他是很老实的一个人——说来惭愧,那当事人的案件原审是我,后来案子被发回了,当然我就被扣了300元奖金。想想够亏的,他送我红包我当时留下了,等宣判后带他去了纪检室。当纪检主任把钱还给他的时候,他还感动地留下了眼泪。

  不过天地良心,我觉得那案子可没什么错。市医学会认为构成医疗事故,医院是主要责任;省医学会则完全相反,认为医院一点过错也没有,他14岁的儿子偏瘫在床完全是并发症而已。我把省医学会的结论给我的医生朋友看,她冷冷一笑道:“关键的地方怎么避而不谈?你要糊涂官糊涂做,就信它好了。”我便查了药典,又查医学教材,认定医院有过错,判了医院承担70%的过错责任,赔偿53万。满以为伸张了一把正义,哪知案子在中院转了三个多月却被发回了。理由是建议到中华医学会重新鉴定,以明确究竟是否构成医疗事故。

  那家医院光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好几个,所以我也没有太意外。那当事人拿着中院的裁定书,一脸期望地问我:“李法官,中院法官说让你们再审审,那你再给我审审吧?我可不做鉴定了。”

  果然,重审的时候无论宋庭长怎么努力,他就是不同意到中华医学会鉴定,还趁没人的时候硬搡给宋庭长一个报纸包。

  “喏,就是这个包,我根本连动都没有动。”院长把宋庭长喊去的时候,老宋原封不动带过去了,“宣判的时候我特意喊了两个合议庭成员都去了,当场还给他,他不要,还说我看不起人,他怎么跑您这儿告状了啊?”宋庭长有些纳闷。

  “哎呀老宋!”院长一脸无奈,“一大早他就来堵我办公室,见了我就说,我给你们法官送了钱,他说要交给纪检,不知道交没交?”

  “莫名其妙!”

  “你怎么判的呢?”

  “原样判出去了,到中华医学会又不是法定程序。”

  “那他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呢?”

  是啊,那他还有什么不满意的?我们也想不明白。不过,所有的法官都知道了这个当事人,知道他是“刁民”。只有我,只有曾经接触过他的我,不这么认为。

  我记得一年前第一次见他时,他的头发是黑的;等市医学会报告出来的时候,他的头发已经灰白;而送达省医学会报告的时候,他的头发已经全白了。我见过他的儿子,一个英俊瘦高的少年,像一截木头一样躺在病床上。评残那天,他抱着儿子上床下床,看着他如同荒草一样的白发,我想不知道这瘦弱的父亲还得抱儿子多少时日?

  我还清楚记得他真诚的泪水。可又怎么解释他后来的行为呢?

  直到那一天,我再次见到他和他的儿子。

  妹妹的孩子摔伤了,我去医院看望。此时已是深秋,十几层高楼的走廊里寒风阵阵,电梯间墙角铺了一张草席,上面放着一床脏得辨不清颜色的棉被,几个来不及洗刷的杯碗散乱地摆放着。黑黄的枕头上,一张似曾相识的面孔映入我的眼帘,那头白发却不容置疑地告诉我,就是他。

  我猛然想起,他和他的儿子就住在这家医院里。

  我应该看看我的小原告。于是我走进那个少年的病房。看到我,尽管他站不起来,却友善地笑了。

  “还认得我吗?”

  仍旧是纯真无邪的笑。

  “我是审你这案子的法官啊,还记得吗,我带你去评的残。”我提醒他。即刻我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少年的脸色一下黯淡下来,警惕地盯着我,眼睛里满是敌意。

  “李法官来了!”他父亲不知何时进来了,好象对自己的邋遢感到不好意思,讪讪笑着。

  我随口问了问上诉的情况,又问重审结果是否满意。我还想问他为什么要举报宋庭长,可是看到少年桌上只有一杯白开水而隔壁的孩子却满桌高档点心,便觉得没有必要了。

  他没有去检察院,没有去人大政法委,没有去纪委和中院,只是到我们院长那里小心翼翼地问上一句“宋庭长把钱退给你们了吗?”

  他是刁民吗?

  “法官不收,我觉都睡不踏实。”纪检组长退他钱的时候,他一脸羞愧,“可这钱都是我借来的,孩子废了,工作又丢了……”说着他流下了眼泪。

  这,也许就是答案。

  作者单位: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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