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法院特设立困救助基金解民忧
2008-07-21 09:47:55
     中国法院网讯 (张占林 付予勇)  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河南省鹤壁市鹤山区人民法院以帮扶救助社会弱势群体为己任,专门建立了社会弱势群体救助金制度,多方筹备救助基金20万元,对无履行能力被执行人和特别困难的申请人给予救助,截至目前,共救助特困案件当事人16人,发放救助基金9万元。图为7月19日该院执行局法官在为特困案件当事人办理救助金发放手续。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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