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法院三方面提高陪审员参审积极性
2008-06-20 13:55:54
     中国法院网讯 (如东法宣)  为进一步落实好人民陪审员制度,充分发挥司法民主功能,针对部分人民陪审员由于本职工作等原因导致参审积极性不高的问题,江苏省如东县人民法院积极采取措施,从努力提高人民陪审员待遇、充分发扬司法民主作风以及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自身优势三个方面注重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参审积极性。

  针对许多人民陪审员既有自身工作,又要参与审判案件,工作很辛苦的实际情况,该院严格按照《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和最高人民法院、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人民陪审员经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按月将人民陪审员的补助经费落实到位,同时在院内设置人民陪审员办公室,配置学习资料,改善陪审员在院工作期间的环境,注重发挥好、保护好他们的参审积极性。针对部分人民陪审员因对个案的相关法律知识欠缺,往往不敢轻易发表自己对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方面看法的现状,该院要求在庭审、合议过程中主审法官要主动听取和征询人民陪审员的具体意见,避免陪而不审、陪而不议的情况,以落实好司法民主要求。针对人民陪审员多来自基层且来源广泛,有着丰富的社会经验和人生阅历,并有自身的工作优势,因此该院要求合议庭注意充分发挥好人民陪审员这方面的优势,让他们在参审的各类案件中充分发挥自身才能。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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