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汪法官异地执行时遭遇地震 不放弃执回52万
2008-06-11 16:01:1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郑菊 胡立全
6月10日,被执行人江苏新光集团本息合计52万执行款交给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该公司的老总宋总经理还打电话过来说:“在地震时你们法官坚持执行,你们的敬业精神让人感动。”
2008年5月12下午2点,执行局刘德刚局长、胡立全科长两位法官到安徽省淮北市执行新光集团借款合同案。由于新光集团是贾汪区原招商引资企业,其从贾汪区境内撤走全部资金后,虽经执行人员采用查账等多种措施但一直未得到执结。
新光集团的办公地点系一座20层高的大厦中的18楼。2时25分,地震发生了,执行法官明显感到整个楼层在强烈地晃动,办公楼里传来重物掉在地上的声音,所有人员都跑到大街上躲避,两位法官也跑到了大街上。在躲避的人群中,法官找到了被执行公司的法人代表宋总经理,宋总经理心有余悸地说,其办公楼的金鱼缸都掉在地上。
3点钟,大厦停止了晃动,刘局长、胡科长不顾余震的风险,回到已经一片狼藉的18层会议室,与宋总经理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蹉商,宋总经理当场付清了部分款项,并表示一个月内将调动资金将本息全部付清。
2008年5月12下午2点,执行局刘德刚局长、胡立全科长两位法官到安徽省淮北市执行新光集团借款合同案。由于新光集团是贾汪区原招商引资企业,其从贾汪区境内撤走全部资金后,虽经执行人员采用查账等多种措施但一直未得到执结。
新光集团的办公地点系一座20层高的大厦中的18楼。2时25分,地震发生了,执行法官明显感到整个楼层在强烈地晃动,办公楼里传来重物掉在地上的声音,所有人员都跑到大街上躲避,两位法官也跑到了大街上。在躲避的人群中,法官找到了被执行公司的法人代表宋总经理,宋总经理心有余悸地说,其办公楼的金鱼缸都掉在地上。
3点钟,大厦停止了晃动,刘局长、胡科长不顾余震的风险,回到已经一片狼藉的18层会议室,与宋总经理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蹉商,宋总经理当场付清了部分款项,并表示一个月内将调动资金将本息全部付清。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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