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诚陪审的“编外法官”
——记江苏省大丰市人民法院陪审员柏晓红
2008-06-05 14:59:1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初识江苏省大丰市人民法院陪审员柏晓红,见她圆圆的脸、大大的眼,有时带着一副眼镜,给人一种文静的印象,其实她工作上雷厉风行、扎实肯干,像不知疲倦的老黄牛一样,默默地工作着、奉献着。五年来,她参与审理的民事案件达1000件,参与调解的纠纷更是数不胜数。这就是热心陪审五年、全心为司法调解工作奉献的女人民陪审员柏晓红。

           角色变换显素质

  2004年,大丰市人民法院三龙法庭迎来了光荣当选为人民陪审员的柏晓红。由此揭开了她五年的陪审历程。当选人民陪审员后,因从财会专业毕业生改行做法律工作,她感到力不从心,为尽快进入人民陪审员的“角色”,她逐渐迷上了法律,并购买法律书籍,学法、用法、宣传法律已成了她的习惯。也正因如此,在合议案件时,她总能发表一番有理有据的意见,真正起到了一位“法官”的作用。她常说:“我觉得人民陪审员的责任太大了,每一次庭审,每一次合议案件,越来越觉得陪审工作是一项非常严肃的事情,我必须对法律负责,对当事人负责,要尊重事实、法律,履行好人民陪审员的职责。”

          “五心”调解促和谐

  柏晓红常说:“我是农民的女儿,我熟悉农民。乡里乡亲的纠纷,应以和为贵。”为了平息农村矛盾,化解邻里纠纷,促使家庭和睦,亲戚关系和好如初,她很注重庭外调解工作。五年的陪审经历,她用热心、真心、细心、诚心、耐心帮助法官啃下了一个个棘手的民事“骨头案”,在参与审理的近1000件民事案件中,绝大部分以调解结案,调解撤诉率达到八成。

  前年的一天,一位80多岁的杭老太,拄着拐杖来到法庭告其四个子女不赡养老人,老人因没有文化、口头陈述,她一边听一边替老人写诉状。中午端来饭和菜给老人吃,老人因嫌大米饭硬吃不下,她又去商店买来矿泉水和蛋糕给老人吃,老人边吃边流着热泪说:“你比亲闺女还亲。”下午一上班,就打电话通知四个子女来法庭调解,她与四个子女促膝长谈了近两个小时,先从赡养老人是我们做子女应尽的法律义务和责任,尊敬老人也是我国的传统美德,虐待、遗弃老人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她的言语中既有简单明了的法理知识,又有中肯实在的批评告诫。看着一脸病容、疲惫不堪的柏晓红,四个被告深深地被感动了,动情地说:“晓红妹妹,你的一片苦心,我们全体会到了,我这就把母亲带回家赡养。”而当晓红回到家里时,已是晚上8点了,她丈夫心疼地说:“你图个啥,重感冒几天了,也不去输液,病倒了可怎么办。”她却欣慰一笑的说:“我今天就是再苦再累也高兴,因为我将一起赡养案件调解成功,母子女和好如初,同意协商赡养老人了。”

         “亲人”情结见真情

  农村法庭的工作人员,远离家庭,思家的感觉常常会萦绕在心中。晓红就像亲人一样关心着大伙,法庭的同志比她年长地称呼她“法官妹妹”,比她年小地称呼她“法官姐姐”。有一次年轻的法官小茅生病了,自恃年轻不以为然,还是细心的她把医生叫到了法庭,并为她忙前忙后地拿药、煎药。每当春节来临,她总是自告奋勇在除夕夜和初一值班。让其他工作人员回家过一个团圆年。每逢节日,她总是烧上几道可口的小菜,把全庭人员约到自己家中共同庆贺,使大家感受到了“家”的温暖。法庭乔迁新居后,离她家远了,可她跑法庭跑得更多了,为了让新的办公楼始终保持干净卫生,她常提前上班打扫。常有人问:“你这么卖命的干图个啥”,她总笑呵呵地说:“我热爱陪审事业,法庭是我家,我深爱着它”。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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