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记责任陪审路上写春秋
2008-06-04 15:52:5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吴迎峰
  肖涛,一位来自中国房地产开发公司洛阳公司的一名职工,2005年5月被洛阳市涧西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为人民陪审员,3年来,他在涧西区法院参与陪审的案件有469起,每一起案件他都认真地记录在自己的本子上,他说:“我深知自己肩负的责任,我要使陪审的每一起案件都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对得起人民!”

  肖涛原来学的专业是经济管理,源于对法律的热爱,又通过自学考试完成了法律本科的学习。成为一名陪审员后,他备加珍惜这份工作,严格以不穿法袍法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积极参加各类法律知识培训和讲座,并购买大量的法律书籍,认真学习新的法律、法规。为了做到既陪又审,成为名符其实的陪审员,他利用陪审时机向办案法官请教法律知识,庭审中,积极配合审判长工作,仔细听,认真记,征得审判长的同意适时向当事人发问;合议案件时结合自己查阅的法律依据,大胆的发表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对自己参加陪审的案件逐一分析研究,记录每一次审后笔记,他认真执著的态度和勤奋敬业的精神受到法官们好评。

  人民陪审员来自基层,来自群众,了解社情民意,在司法调解中有着独特的优势。肖涛同志毫不隐晦的表示:不想做法官的陪衬,不愿陪审流于形式,希望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挥自己的专业知识长处,为我国的法治建设服务。在审理工作中,他给自己的的定位是:法官同志侧重于事实与法律方面,自己则侧重于情与理,在保持公正的原则下,与法官配合默契的工作,创造一个和谐诉讼的良好氛围。每次参与调解他都设身处地为双方当事人着想,做好耐心的说服教育工作。

  今年3月,他作为合议庭成员,参与了涧西区谷水居民李某诉索某离婚案件的审理。原告女方原在农村生活,经人介绍嫁给了后来才发现智力略有问题的男方。庭审时,男女双方亲属来了许多人,矛盾一触即发。肖涛同志发挥自己来自百姓,熟悉百姓的优势,协助审判长做当事人的说服工作,将参与审理过的活生生的案例讲给当事人,晓以利害关系,一直说到天黑,最后终于使双方平息了心中的怒气,达成了调解。有个当事人感慨地说:“这个人民陪审员真负责任,也挺会做工作,法官讲法律,陪审员讲亲情,劝了这个劝那个,我们让步。”

  有一起伤害案件,被告王某因致人轻伤被逮捕。在庭上,王某态度十分强硬不愿赔偿伤者,非让法院判决。王某的行为令在刑事附带民事原告席上的受害者气愤异常。肖涛同志在庭审中发现他们双方都是在一家大厂矿的家属院居住,了解那些在同一厂子工作的邻居一般都非一、两年邻居。如果直接判决,他们将来可能还是一对仇人,矛盾不能够完全化解。休庭时,他与王某进行了沟通,发现王某其实是担心自己家庭困难,如果赔偿给人家了一大半,剩下的一时赔不了,还要判刑,不划算,干脆坐牢。了解情况后肖涛同志连忙向法官反馈情况,法官和他找到伤者讲明被告王某的担心,也讲清楚如果不顾客观的现实情况,一味坚持,那将很难顺利得到赔偿。双方是多年邻居,将来还要见面,被告内心也知错了,各退一步,对双方对家庭对社会都好。最终,案件调解成功,王某现在在广州市场润峰商厦工作。每次见到肖涛同志都主动热情的过来打招呼,表示感谢。每当看到当事人握手言和,他都特别高兴,有一种难以言语的成就感。

  通过陪审案件,他把群众的呼声带到法院,同时,又将参与审理案件的亲身经历向群众进行宣传,做起了法律义务宣传员起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所在的单位或同事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就会找他咨询,肖涛同志总是积极地帮助他们解惑答疑,遇到自己不懂的问题,或者查资料,或者向法官请教,积极向周围的人宣传法律知识,提醒诉讼的风险,析理、说法、化解纠纷,也让更多的群众了解了法院,理解了法官,为法院和群众架起了一座连心桥。

  平时无论工作再忙,肖涛同志从没有拒绝过一次庭审安排,只要是有庭审任务,他都会提前把工作安排好,风雨无阻。今年元月的一天,他因发烧在医院输液,这时接到电话,说有个民事案件因原先安排好的那个陪审员临时有事来不了,看他能否过来,案件马上就要开庭了,他二话没说就应承下来,让护士把针头拔掉,护士看看说还剩些液体等等吧,可他说有急事,坚持让护士拔掉,立即赶到法院,镇定地坐在了他热爱的法庭上。

  当有人问他忙里忙外去陪审,是不是为了那几个陪审费?肖涛同志笑笑说:“每个人的追求不同,为了钱我不会选择陪审。我觉得做为人民的陪审员,身后有群众期待的目光,我有责任去干好这个工作,不能辜负他们的期望。”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他无愧于优秀人民陪审员的光荣称号。

(作者单位: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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