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手抓抗灾 一手抓审判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抗震救灾纪实
2008-06-02 09:45:36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罗燕飞
自四川省汶川县5.12特大地震后,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冷静应对,迅速行动,领导干部身体力行,全院法官和工作人员坚守岗位,认真履职,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法院当前抗震救灾的中心工作,一方面积极开展抗灾自救工作,确保人身和国家财产安全,确保法院工作的有序开展;一方面心系灾情,团结一心,捐款捐物,深入抗灾一线,以实际行动践行了“三大主题活动”的要求,有力支持了抗震救灾工作的开展,受到地方党委的充分肯定,并要求区委政法委编发简报,予以通报。
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抗震救灾工作顺利推进
地震发生后半小时内,该院立即成立了以院长江海澜为组长的抗震救灾指挥小组,指挥协调全院抗震救灾工作。至14日,全院76名工作人员和工作人员全部值守院内,严阵以待。13日上午,针对余震不断的实际情况,该院成立了抗震救灾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切实落实责任,加强地震灾害期间各项工作的统筹指挥领导协调。坚决做到保证24小时有一名院领导和6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完成区指挥部交办的各项抗震救灾任务。同时,根据抗震救灾的需要,成立70人的抗震救灾工作抢险队。从党员、团员、入党积极分子、领导干部中,挑选出了23名工作人员 待命应急,参与本院与区委、区政府抗震救灾工作。
坚守岗位履职尽责 审判工作有序推进
地震发生后,全院工作人员立足本职岗位,认真履职,妥善处理抗震救灾工作与审判工作关系,以优质高效的审判工作作风落实司法为民和“三大主题活动”的各项要求。来院当事人的立案和开庭照常进行。对于一方主动提出延期的当事人,能重新确定开庭日期的,重新确定;不能重新确定开庭日期的,另行处理。对所有来院办事的群众,工作人员主动下楼找一个安全的地方接待,保证群众人身安全。充分发挥审判职责,对发生在地震中的各类破坏社会秩序、侵犯公民人身和财产权益的犯罪,从重、从快、从严审判和惩处。从12日下午至28日,全院开庭审理案件68件,接待来访群众27人次,立案72件。
严肃纪律各司其职 抗灾、审判秩序井然有序
灾情发生后,该院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全力确保外来办事人员和全体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全力保障国有财产的安全。一是严肃纪律,令行禁止。在地震发生后,院党组向 全院工作人员 宣布五条纪律:全院工作人员无特殊原因不准请假,不准擅离岗位;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准拒绝和推拖各项工作任务;按工作(审判)程序开展(审判)工作,不准无故拖延审理和执行案件;坚持正面舆论导向,不准听信谣言,传播谣言,更不准参与抢购物品;积极参与党委、政府部署的抗震救灾工作,不准各行其事。二是院办公室相关部门及时对审判大楼、办公设备、电器电路、网络设施、车辆等公共财产在地震中受损情况及时清查汇总,消除安全隐患。经质检专家、承建单位和上级法院有关专家初步鉴定:大楼主体建筑并无大碍,能继续正常使用。同时,将全院在岗的76名工作人员分成安全保卫一、二组和后勤保障组,24小时全天候轮流值班。
情系灾区众志成城 抗灾救灾有效推进
“灾情就是命令”,该院全体法官和工作人员积响应地方党委、政府的号召,迅速行动,投身到抗震救灾的大潮中。领导干部躬身一线。5月13日,两名院领导带队看望了受灾较严重的都江堰、彭州法院,送去慰问金10000元和一批饮用水。5月14日,院党组书记、院长江海澜还亲自带队到人和乡新民村了解受灾情况,看望受灾群众,并送去慰问金2000元,全力支持该村抗灾自救工作。同时,要求该村禁烧秸杆,保证抗灾空气明朗。全院工作人员踊跃捐款捐物,截止5月17日下午,全院工作人员 共捐款18200元,24床棉被和一批衣物,并为灾民送去奶粉、饮用水等生活必需品。全体工作人员 均参与结对帮扶安置工作。何文、何光炽、周明新、洪正余、蔡显维、包刚、张军等一大批同志主动请缨,要求深入抗震救灾前线。23名年轻力壮的同志组成应急小分队,随时待命准备奔赴抗灾前线。截止28日10时,该院已派出政治处副主任何文、法警李耿到灾民救助点担任救助组长。17日凌晨6点,按区抗震救灾指挥部要求,派出何光炽、周明新、洪正余三名干部,担任救护车驾驶员,运送药品和参与汶川漩口镇灾区的防疫工作。18日10时,又派出蔡显维、包刚两位同志向汶川漩口灾区送去一批急需的医疗防疫物资。院机关部分受损审判设施、办公设备和生活设施已修复或排除了危险。
主动报告 加强联络 信息报送及时准确
为保证信息宣传报道的及时和高质量,该院整合力量、统一协调,确立院研究室具体承办信息宣传报道工作,有2名同志专门收集信息素材,及时反映受灾情况、法院采取的措施和存在的困难,为党委政府正确决策提供依据,为解决问题寻求支持。 截止17日18时,该院共报送各类信息10条,据不完全统计,《人民法院报》、中国法院网采用7条,上级法院采用8条,确保了法院的信息报送渠道始终保持畅通。
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抗震救灾工作顺利推进
地震发生后半小时内,该院立即成立了以院长江海澜为组长的抗震救灾指挥小组,指挥协调全院抗震救灾工作。至14日,全院76名工作人员和工作人员全部值守院内,严阵以待。13日上午,针对余震不断的实际情况,该院成立了抗震救灾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切实落实责任,加强地震灾害期间各项工作的统筹指挥领导协调。坚决做到保证24小时有一名院领导和6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完成区指挥部交办的各项抗震救灾任务。同时,根据抗震救灾的需要,成立70人的抗震救灾工作抢险队。从党员、团员、入党积极分子、领导干部中,挑选出了23名工作人员 待命应急,参与本院与区委、区政府抗震救灾工作。
坚守岗位履职尽责 审判工作有序推进
地震发生后,全院工作人员立足本职岗位,认真履职,妥善处理抗震救灾工作与审判工作关系,以优质高效的审判工作作风落实司法为民和“三大主题活动”的各项要求。来院当事人的立案和开庭照常进行。对于一方主动提出延期的当事人,能重新确定开庭日期的,重新确定;不能重新确定开庭日期的,另行处理。对所有来院办事的群众,工作人员主动下楼找一个安全的地方接待,保证群众人身安全。充分发挥审判职责,对发生在地震中的各类破坏社会秩序、侵犯公民人身和财产权益的犯罪,从重、从快、从严审判和惩处。从12日下午至28日,全院开庭审理案件68件,接待来访群众27人次,立案72件。
严肃纪律各司其职 抗灾、审判秩序井然有序
灾情发生后,该院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全力确保外来办事人员和全体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全力保障国有财产的安全。一是严肃纪律,令行禁止。在地震发生后,院党组向 全院工作人员 宣布五条纪律:全院工作人员无特殊原因不准请假,不准擅离岗位;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准拒绝和推拖各项工作任务;按工作(审判)程序开展(审判)工作,不准无故拖延审理和执行案件;坚持正面舆论导向,不准听信谣言,传播谣言,更不准参与抢购物品;积极参与党委、政府部署的抗震救灾工作,不准各行其事。二是院办公室相关部门及时对审判大楼、办公设备、电器电路、网络设施、车辆等公共财产在地震中受损情况及时清查汇总,消除安全隐患。经质检专家、承建单位和上级法院有关专家初步鉴定:大楼主体建筑并无大碍,能继续正常使用。同时,将全院在岗的76名工作人员分成安全保卫一、二组和后勤保障组,24小时全天候轮流值班。
情系灾区众志成城 抗灾救灾有效推进
“灾情就是命令”,该院全体法官和工作人员积响应地方党委、政府的号召,迅速行动,投身到抗震救灾的大潮中。领导干部躬身一线。5月13日,两名院领导带队看望了受灾较严重的都江堰、彭州法院,送去慰问金10000元和一批饮用水。5月14日,院党组书记、院长江海澜还亲自带队到人和乡新民村了解受灾情况,看望受灾群众,并送去慰问金2000元,全力支持该村抗灾自救工作。同时,要求该村禁烧秸杆,保证抗灾空气明朗。全院工作人员踊跃捐款捐物,截止5月17日下午,全院工作人员 共捐款18200元,24床棉被和一批衣物,并为灾民送去奶粉、饮用水等生活必需品。全体工作人员 均参与结对帮扶安置工作。何文、何光炽、周明新、洪正余、蔡显维、包刚、张军等一大批同志主动请缨,要求深入抗震救灾前线。23名年轻力壮的同志组成应急小分队,随时待命准备奔赴抗灾前线。截止28日10时,该院已派出政治处副主任何文、法警李耿到灾民救助点担任救助组长。17日凌晨6点,按区抗震救灾指挥部要求,派出何光炽、周明新、洪正余三名干部,担任救护车驾驶员,运送药品和参与汶川漩口镇灾区的防疫工作。18日10时,又派出蔡显维、包刚两位同志向汶川漩口灾区送去一批急需的医疗防疫物资。院机关部分受损审判设施、办公设备和生活设施已修复或排除了危险。
主动报告 加强联络 信息报送及时准确
为保证信息宣传报道的及时和高质量,该院整合力量、统一协调,确立院研究室具体承办信息宣传报道工作,有2名同志专门收集信息素材,及时反映受灾情况、法院采取的措施和存在的困难,为党委政府正确决策提供依据,为解决问题寻求支持。 截止17日18时,该院共报送各类信息10条,据不完全统计,《人民法院报》、中国法院网采用7条,上级法院采用8条,确保了法院的信息报送渠道始终保持畅通。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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