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奥运精神在司法工作中延伸”
——记奥运火炬手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法院法官邹辉
2008-05-30 14:13:5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段剑良 赵婵娟
  2008年元月14日,对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法院法官邹辉来说,是一个很不平凡的日子。在这一天,邹辉法官正式成为了一名光荣的奥运火炬手,将参加奥运圣火首次在三湘大地上的传递之旅。“让奥运精神在司法工作中延伸!”这是他签署奥运圣火承诺函后说的第一句话,真切地展示了一名基层人民法官一心为民的司法关怀面貌。他还说“作为司法界参与奥运的一名代表,我感到无比的荣耀,我希望在传递圣火的同时,也将司法公正传递下去!”

            为了天平不倾斜

  邹辉自1993年部队转业后在基层人民法院默默无闻地耕耘了15年。这么多年来,不管是身处领导岗位,还是烽火上一线,他都始终守护着正义感,以廉洁自律为人生准则,秉公执法护天平。邹辉法官心中有一句著名的座右铭——“吏不畏严而畏我廉,民不服我能而服我公”,时刻警醒着自己,“廉”字当头,“公”字开路。不仅如此,在工作中邹辉法官还坚持以德感人。多做调解工作,努力化解矛盾、平息纷争,以求达到案件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深受当事人和同行的好评。

  投入法院工作以来,邹辉把全部的赤诚都献出来了,留给妻子和女儿的只有无比的愧疚与不安。好几次回到家中,看到忙里忙外、一身憔悴的妻子和空望窗外的女儿,邹辉法官几乎忍不住流泪。也许,法官的泪,流就流在此时!法官的痛,痛就痛在此刻!2003年6月,邹辉法官的妻子患了严重眼疾,急需要动手术。但因为手中的案子实在太多、抽不出时间,于是妻子做手术时也没陪在身边。对于邹辉法官的拼命三郎精神,女儿有时候不禁抱怨,说“爸爸,你这么努力地工作,到底是为了什么啊?”回答女儿的,除了沉默外,就是一句话——“为了天平不倾斜”。

            司法为民显真情

  邹辉进入法院系统后,工作勤恳扎实,忠职尽责,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他从最基层做起,历任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执行员、法警大队政委(三级警督)、监察室主任。2007年7月,因长沙县人民法院跳马法庭一干警调任乡镇工作,他被安排到跳马法庭任职,担任一名普普通通的审判员。对此,邹辉法官说“我从百姓中来,再到百姓中去,何乐不为?我相信我在基层人民法庭可以更好地把司法关怀带给老百姓!”

  从到跳马法庭上班的第一天起,邹辉就一直践行着自己的工作诺言,把法院的司法为民精神贴身地带给普通老百姓。他的这种牵挂百姓、一心为民的精神不仅体现在为当地群众的司法服务中,也很好的体现在这次汶川地震灾害的援助中。当得知汶川地震后,他不仅积极参与长沙县人民法院捐款捐物,而且第一时间去义务献血,他说“我是一名司法工作者,也是一名奥运火炬手,要让爱心与圣火一起传递,要让鲜血唤起汶川人的希望!”

            踏破铁鞋为执行

  邹辉曾多次荣获“严格执法标兵”的称号,2002年还被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了“执行能手”的荣誉称号,并荣立二等功。在这些荣誉的背后是他一腔腔贴心为民的热情,是他一步步奋斗进取的脚印,是对他在执行局八年工作的高度肯定。众所周知,执行工作一直是法院里最难开展的工作了,所谓“蜀道难难不过执行难”。但邹辉法官对执行工作却情有独钟,破解了许多执行难题。为了搞好执行工作,他几乎跑遍了长沙县所有乡镇,并且还多次为“三一重工”、“山河智能”等大型企业跨省出差办案,脚步历经全国十多个省份。刚到任执行局时,邹辉法官就和同事接手处理了长沙回龙兴湖预制场与被执行人柳德良货款纠纷案。该案是十数年的积案,经过邹辉法官和长沙县法院其他干警深入了解案情,并与当事人反复沟通,历时四个余月,来回行程两个长征,终于把案子了结,受到了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表扬。

  2008年6月3号,邹辉将赴湖南岳阳参加奥运火炬传递。对此,他说“这是我生命中的一个高潮,但绝不是制高点”,他表示一定会高擎奥运火炬——传递文明、传递友谊、传递爱心,把奥林匹克追求的公平、公正精神,融入到执法为民、构建和谐司法环境的理念当中,勉励自己更勤奋更尽职尽责地工作,将司法为民的工作进行到底。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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