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法官到乡、镇培训人民调解员
2008-05-29 08:45:49
法官在培训过程中与人民调解员进行探讨
中国法院网讯 (郑德伟) 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重视发挥人民调解员的作用,将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相结合,从根本上有效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5月13日,该院法官到本区的龙桥镇培训人民调解员,针对当地因征地拆迁产生的纠纷,社会反映的热点,系统地讲解了《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及相关案例。人民调解员感到法官授课通俗易懂,丰富了调解工作的知识,纷纷表示要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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