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私乃是真豪杰
——记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刑庭庭长王红卫
2008-05-23 11:55:0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宋会谱
 

    有人说,刑事法官是最冷酷无情的。对那些被判刑的犯罪分子来说,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刑庭庭长王红卫挺符合人们对刑事法官的这一“评价”:为了自己钟爱的审判事业,他始终一身正气,打击犯罪他毫不手软,挥剑斩“魔”。对王红卫的家人和亲戚朋友来说,有时候他也是“无情无义”的:面对亲朋好友的“求助”他不徇私情,为了工作他又无暇顾及自己和家庭。

    但王红卫自己知道,在“无情”的背后,却是他对国家、对事业、对人民、对家人的满腔热情。

                       斗邪恶  刚正不阿

    刑事审判多数情况下是要剥夺犯罪分子的自由甚至生命。因此,一些不法分子为了不受刑事处罚,往往会想方设法“摆平”法官,在拉关系、托人情行不通时,他们就采用诽谤甚至暴力手段来威胁办案人员的人身安全。在这样一种复杂而又危险的环境下,如果没有敢于碰硬、一查到底的精神,就很难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处理,就不能严惩祸害一方的犯罪分子。在这方面,王红卫交出了令人满意的答卷。

    2005年,王红卫在承办林某强奸一案时发现,卷宗反映被害人年龄17周岁,但从庭审和被害人的陈述来看,被害人似乎要小得多。王红卫立即带领庭里的其他3名同志,到犯罪地和当地派出所作情况调查,经调查查实,被害人仅系11周岁的幼女。调查中,群众反映,林某是远近闻名的“霸头”,经常强拿硬要,欺行霸市,强奸妇女,或以收取保护费的名义索要公私财物,并扬言:“咱上面有人,谁敢告发,就杀了谁全家!”

    调查回来的第二天,为林某说情的人就找上门来了:“这个案子只要你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从轻判了就结了。”说完,来人从手提包里拿出一万元现金。王红卫义正词严地对来人说:“在你眼里,钱可以收买一切,但在我这里,钱再多也不能收买一个法官的良知,钱你拿回去,案子我们会依法办理的。”来人见贿赂不能奏效,就转而以威胁的口气说:“那就先这样吧,反正你说一句好话咱也知道,你说一句坏话咱也知道,我们不会‘忘记’你的。”面对威胁和恫吓,王红卫没有害怕,也没有退缩,而是依法对被告人林某进行了从重、从严处罚。为震慑犯罪,弘扬法制,王红卫又专门到案发地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宣判,当地群众无不拍手称快。

                      拒腐蚀 不徇私情

    2006年10月的一天,一名中年男子走进了王红卫的办公室。来人自称是为王红卫的同学李某捎一封信,说完就从口袋里拿出一封信,放到王红卫的办公桌上转身就走了。当王红卫将信拆开后,10张百元钞票和一张纸条展现在眼前:“王庭长,赵某盗窃一案,请多关照。一点心意,请笑纳。”看完纸条,王红卫想起老同学李某几天前曾打电话为他的表弟赵某说情,当时碍于老同学的情面,王红卫只是婉转地说此案正在审理中,让其相信法律会做出公正判决的。没想到老同学竟来了这一手!王红卫立即拨通了李某的电话,通知其把钱取回,李某说什么也不肯。后来,王红卫将1000元交给内勤,抵了被告人应交纳的罚金,该案最后也得到了公正的处理:被告人赵某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在法与情的冲突中,如果说友情不好让人割舍的话,那么亲情则更难以让人抉择。王红卫祖祖辈辈生活在丰县,在丰县这块故土,王红卫也像其他人一样,有着亲朋故旧。王红卫深知亲情、乡情的分量,但当亲情与法冲突时,王红卫还是毅然决然地选择后者。

    2005年3月,一向很少求王红卫办事的堂哥找到王红卫说:“你嫂子的娘家外甥与人打架,将人打伤,被提起公诉,现已转至刑庭。孩子尚小,你看能不能不判?”王红卫看着堂哥,犹豫了:自己在县城工作,乡下年迈的父母一直由堂哥照料,自己打心底感激他。况且,堂哥的要求似乎也不过分。但王红卫转念一想,自己出面说情,肯定会影响案件的公正判决,于是王红卫就对堂哥说:“咱兄弟俩啥忙都能帮,但违法的事我绝对不能干。孩子该不该判刑,只能依法做出决断。再说,判刑对孩子来说未必不是好事,没有这次教训,说不定以后他还会再犯。”听了这话,堂哥十分不满地离开了,王红卫心里也很不是滋味。后来孩子被判了实刑,王红卫的堂嫂到王红卫的父母家大闹了一场。王红卫的母亲为此责怪他说:“自己亲戚的忙都不能帮,还算什么亲戚?”王红卫只好对母亲赔着笑脸说:“亲戚归亲戚,法律归法律,这是两码事。亲戚也应依法办事,闹就让她闹去吧,亲戚可以不亲,但法律不能违背。”

                      挑重担    舍身忘我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基层法院受理的疑难、复杂案件也越来越多。作为刑庭庭长,王红卫首先考虑的是怎样办好案件,怎样做好全庭的工作。为此,他坚持以身作则,勇挑重担。庭内最为疑难、复杂的案件,几乎全由他主办。

    2005年8月份,丰县法院受理了全国首例网络色情案,因法律及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且无先例可循,审理起来难度很大,王红卫自告奋勇主审了该案并很快进入角色。在开庭前3天,他每天都呆在办公室,整理有关的法律文书,草稿纸写了上页,每天他都是晚上12点才回家。在清晰掌握案情的基础上,他向院党组提交了周密的审判方案,于8月14日利用星期六第一时间开庭审理,并当庭作出了判决。中国法院网进行了网上直播,包括中央电视台在内的全国30多家媒体到庭采访,被中央、省、市、县四级多家电视台制作成专题节目播放,人民日报、人民法院报、扬子晚报等几十家报刊和等近百家网站进行了报道,在全国引起较好的反响。

    同事们常说王红卫是院里的金刚,有干不完的活,有使不完的劲。但事实上,王红卫的身体并不好。2005年初,由于长期废寝忘食的工作使王红卫患上了胃病。一次开庭时,他感到身体不适,庭审结束后,到医院一检查,竟发现自己胃部患有肿瘤,医生建议住院治疗,可是因手头的工作太多,实在难以抽出时间来治病,治病的事就一拖再拖。时间一晃就是2个年头。直到2007年3月病情恶化,王红卫被家人强行送进了医院进行切除手术。在治疗期间,躺在病床上的王红卫想的仍是案子和工作。为不让单位的同事担心,手术几天后,伤口还未完全愈合,他就回到了单位,上午打化疗针,下午坚持正常工作。经过四个多月的化疗医治,病情竟奇迹般的痊愈。重病能击垮弱者的意志,但它也同样能验证强者的坚强。经过这场大病,王红卫感慨万千,他凭着坚强的意志战胜了病魔也战胜了他自己!

    对审判事业的无限忠诚及近乎苛刻的辛勤工作,使王红卫获得了众多的荣誉,他先后被授予“徐州市文明法官”、“江苏省人民满意法官”、 “江苏省优秀法官”、“徐州市劳动模范”、“徐州市首届十大法治人物”和“江苏省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等称号,并荣立过个人二等功三次、三等功三次。面对荣誉,王红卫只是淡然一笑,为了自己钟爱的审判事业,他依然无私无畏、忘我地工作者,依然做着一名“无情”的刑事法官。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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