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川“四高一新”促进人民陪审工作
2008-05-22 15:58:39
中国法院网讯 (包海华) 江西省黎川县人民法院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采取“四高一新”方式,8名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各类案件213件,案件调解结案率比以往提升11%,为促进司法公正与社会和谐、弘扬司法民主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选拔陪审员“高起点”,人民陪审员主要从民政、卫生、房管、城建等行政部门的副职领导以及社区的书记或主任中选拔,这些人员知民情、解民意、威望高,并都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能够弥补法官相关专业不足。
培训陪审员“高标准”,定期培训与选派到省、市培训班学习并举,组织参加典型疑难案件庭审观摩与邀请列席疑难案件讨论会或审委会并举,定期召开座谈会,查找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不足,总结审判经验,提高陪审员的素质。
陪审员队伍建设“高要求”,为了使陪审员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该院专门制定管理办法,成立工作指导小组,并对陪审员建立亲属档案、培训档案、廉政档案。同时,对陪审员履行职务情况半年进行一次考核、通报。
陪审员工作环境“高水准”,该院不断为陪审员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从当地财政争取到陪审员经费三万余元,用于解决陪审员误工补贴、交通、就餐等费用,并为他们设立工作和休息室,配备电话和办公桌椅等。
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实施“新举措”,为充分发挥陪审员的作用,杜绝“陪而不审”现象,今年该院开创性地制定《关于人民陪审员单独主持调解简易民商事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明确陪审员独任主持调解民商事案件的范围,及主持调解的程序。该院规定各业务庭每月至少要组织陪审员参加二次案件审理。截止到5月份,通过陪审员独任主持调解的案件有12件,其中调解结案11件,妥善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真正发挥了人民陪审员的作用。
选拔陪审员“高起点”,人民陪审员主要从民政、卫生、房管、城建等行政部门的副职领导以及社区的书记或主任中选拔,这些人员知民情、解民意、威望高,并都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能够弥补法官相关专业不足。
培训陪审员“高标准”,定期培训与选派到省、市培训班学习并举,组织参加典型疑难案件庭审观摩与邀请列席疑难案件讨论会或审委会并举,定期召开座谈会,查找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不足,总结审判经验,提高陪审员的素质。
陪审员队伍建设“高要求”,为了使陪审员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该院专门制定管理办法,成立工作指导小组,并对陪审员建立亲属档案、培训档案、廉政档案。同时,对陪审员履行职务情况半年进行一次考核、通报。
陪审员工作环境“高水准”,该院不断为陪审员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从当地财政争取到陪审员经费三万余元,用于解决陪审员误工补贴、交通、就餐等费用,并为他们设立工作和休息室,配备电话和办公桌椅等。
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实施“新举措”,为充分发挥陪审员的作用,杜绝“陪而不审”现象,今年该院开创性地制定《关于人民陪审员单独主持调解简易民商事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明确陪审员独任主持调解民商事案件的范围,及主持调解的程序。该院规定各业务庭每月至少要组织陪审员参加二次案件审理。截止到5月份,通过陪审员独任主持调解的案件有12件,其中调解结案11件,妥善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真正发挥了人民陪审员的作用。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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