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刑前她向法官鞠躬致谢
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全面实行死刑犯临刑前会见亲属制度
2008-05-21 11:29:01
朱春玲与母亲话别
     中国法院网讯 (景永利)  “我犯下了死罪,在临刑前法官还能安排我与我的父母见上一面,我也没有什么遗憾了。我给你们鞠躬了!”5月20日,在河南省原阳县看守所,即将执行死刑的犯罪人朱春玲在向亲属忏悔的同时,对前来宣判的法官心存感激。

  “自从我女儿犯罪以后,我一直做梦想见我女儿一面,法官安排我们母女见面,不仅了却了我的一桩心愿,也让我们感受到了尊重。”朱春玲的母亲显得很平静。

  朱春玲是原阳县桥北乡人,她与其婆婆因家务事矛盾至深。心胸狭窄的她,在2006年9月,用刀将其婆婆凶残砍死。2007年2月,新乡中院依法判决其死刑,该案经省高院二审,维持原判,后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决定对其执行死刑。

  在死刑命令下达时,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主动征求她的意见,告知其有权利请求会见其亲属,并按照她的请求安排她与其父母亲见上一面。通过会见,犯罪人与亲属之间进行了亲情交流,双方情绪稳定。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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