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明天的太阳
——东台法院少年法庭工作纪实
2008-05-17 09:33:1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唐闻声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家庭的小太阳。失足青少年只是暂时被乌云遮蔽,如何拨云见日,让他们健康成长,江苏省东台市法院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突出庭前预防和判后跟踪帮教,为失足青少年构筑起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立体维权网络,成效显著。2003年以来,该院连续三年被授予“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被表彰为“盐城市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先进集体”。5月8日,被省法院表彰为先进集体。
整合力量 营造氛围
东台法院专门成立“少年综合审判庭”,制定出台《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涉少案件庭审规范》、《未成年被告人矫治工作考核标准》等规章制度。建立“未成年被告人登记册”、“刑罚登记册”、“帮教情况登记册”、“重点人员专档”,做到“一案一登记,一人一台帐”。每季邀请检察、公安机关召开联席会议,会商疑难问题,探讨刑事政策,遏制青少年犯罪。与司法、公安等社区矫正成员单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东台法院从共青团、妇联、工会、社区街道等单位聘请热心少年工作的12名同志担任特邀陪审员。结合“审务进校园”,与结对学校共建“法制教育基地”,为学校配齐法制副校长。制作多期未成年人犯罪题材的宣传片,扩大办案效果。如苏某等13名未成年被告人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案。该团伙作案起数多、手段残忍,社会影响恶劣,社会称之“红缨枪队”。法院以此案为素材制作新闻访谈、专题报道片,邀请各界人士就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展开深入探讨,电视片在省、市电视台播出后,引起强烈的社会反响,许多家长和老师纷纷来电来人表示支持。
依法办案 强化教育
“感谢法院,感谢你们给了小孩新生命”。去年9月,被告人曹某某母亲紧紧抓住法官的手,不肯松开。被告人曹某某系某重点中学学生,平日学习成绩优秀,临近高考前因好奇盗窃同学价值1992元手机占为己有。案发后,曹某某和家人担心影响到今后的前途。考虑到曹某某年纪轻、可塑性强,因一念之差才走上犯罪道路。法院依法对其单处罚金。此后,曹某某痛改前非,通过努力顺利考取上海的一所大学。拿到录取通知书后,曹某某及其家人首先来给法官报喜,表达由衷感谢。
东台法院坚持“教育为主,惩治为辅”原则,对未成年犯多判少捕。尽可能适用非监禁刑,能不收监的不收监,能判处非监禁刑的不判处实刑,以防收监执行后的交叉感染。把开庭审理作为教育未成年被告人的人生课堂,积极追求寓教于审、寓教于判的最佳效果。着重从事实教育、感召教育、威慑教育和预防教育四个方面开展教育,帮助他们剖析犯罪的具体原因,增强自我控制能力,帮助其调节心理,让他们重新扬起人生风帆。三年来,有67名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犯通过努力考取高校或走上自食其力的道路。
审判延伸 跟踪帮教
该院对已判决的未成年被告人,做到“案结责未了,人走情未了”,让他们感受到关爱和牵挂。
“我一定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回到社会!”去年12月19日,在江苏省第二少管所,少年犯许某对着法官痛哭流涕。这是法官到少管所回访青少年罪犯的感人情景。对判处监禁刑的未成年人,法院每年组织刑庭同志和市关工委同志一起回访,为他们送去生活用品、学习书籍,向他们介绍家乡的巨大变化,鼓励他们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这次的回访,还带来了法院院长和部分家长的讲话录像。21名少年犯激动不已,许多人当场流下了悔恨的泪水。纷纷表示一定加倍努力,早日回到社会重新做人。
对被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被告人,该院坚持定期信件回访或上门回访,每年集中教育一次,督促他们安分守己,防止重新犯罪。未成年被告人重新犯罪率逐年下降。谢某盗窃一案宣判后,合议庭成员针对谢某自卑感较重,心理压力较大的情况,三下乡镇,与其谈心,并到学校向老师通报案情,仔细观察、分析其细微变化,对谢某宣判后的点滴进步都及时鼓励。谢某终于树立起重新做人的信心,学习也取得很大的进步。
整合力量 营造氛围
东台法院专门成立“少年综合审判庭”,制定出台《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涉少案件庭审规范》、《未成年被告人矫治工作考核标准》等规章制度。建立“未成年被告人登记册”、“刑罚登记册”、“帮教情况登记册”、“重点人员专档”,做到“一案一登记,一人一台帐”。每季邀请检察、公安机关召开联席会议,会商疑难问题,探讨刑事政策,遏制青少年犯罪。与司法、公安等社区矫正成员单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东台法院从共青团、妇联、工会、社区街道等单位聘请热心少年工作的12名同志担任特邀陪审员。结合“审务进校园”,与结对学校共建“法制教育基地”,为学校配齐法制副校长。制作多期未成年人犯罪题材的宣传片,扩大办案效果。如苏某等13名未成年被告人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案。该团伙作案起数多、手段残忍,社会影响恶劣,社会称之“红缨枪队”。法院以此案为素材制作新闻访谈、专题报道片,邀请各界人士就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展开深入探讨,电视片在省、市电视台播出后,引起强烈的社会反响,许多家长和老师纷纷来电来人表示支持。
依法办案 强化教育
“感谢法院,感谢你们给了小孩新生命”。去年9月,被告人曹某某母亲紧紧抓住法官的手,不肯松开。被告人曹某某系某重点中学学生,平日学习成绩优秀,临近高考前因好奇盗窃同学价值1992元手机占为己有。案发后,曹某某和家人担心影响到今后的前途。考虑到曹某某年纪轻、可塑性强,因一念之差才走上犯罪道路。法院依法对其单处罚金。此后,曹某某痛改前非,通过努力顺利考取上海的一所大学。拿到录取通知书后,曹某某及其家人首先来给法官报喜,表达由衷感谢。
东台法院坚持“教育为主,惩治为辅”原则,对未成年犯多判少捕。尽可能适用非监禁刑,能不收监的不收监,能判处非监禁刑的不判处实刑,以防收监执行后的交叉感染。把开庭审理作为教育未成年被告人的人生课堂,积极追求寓教于审、寓教于判的最佳效果。着重从事实教育、感召教育、威慑教育和预防教育四个方面开展教育,帮助他们剖析犯罪的具体原因,增强自我控制能力,帮助其调节心理,让他们重新扬起人生风帆。三年来,有67名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犯通过努力考取高校或走上自食其力的道路。
审判延伸 跟踪帮教
该院对已判决的未成年被告人,做到“案结责未了,人走情未了”,让他们感受到关爱和牵挂。
“我一定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回到社会!”去年12月19日,在江苏省第二少管所,少年犯许某对着法官痛哭流涕。这是法官到少管所回访青少年罪犯的感人情景。对判处监禁刑的未成年人,法院每年组织刑庭同志和市关工委同志一起回访,为他们送去生活用品、学习书籍,向他们介绍家乡的巨大变化,鼓励他们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这次的回访,还带来了法院院长和部分家长的讲话录像。21名少年犯激动不已,许多人当场流下了悔恨的泪水。纷纷表示一定加倍努力,早日回到社会重新做人。
对被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被告人,该院坚持定期信件回访或上门回访,每年集中教育一次,督促他们安分守己,防止重新犯罪。未成年被告人重新犯罪率逐年下降。谢某盗窃一案宣判后,合议庭成员针对谢某自卑感较重,心理压力较大的情况,三下乡镇,与其谈心,并到学校向老师通报案情,仔细观察、分析其细微变化,对谢某宣判后的点滴进步都及时鼓励。谢某终于树立起重新做人的信心,学习也取得很大的进步。
责任编辑: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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