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根基层写青春
2008-05-09 17:02:06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无为宣
年刚四十的安徽省无为县严桥法庭庭长蒋立,已是早生华发,知道的人都说他是工作烦的、累的。自从进入法院工作以来,他始终扎根基层,埋头工作,每年办案逾百件,平均三天办结一件,而且所办案件调解、撤诉率高,社会效果好。多年来,他凭着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使命感,时刻心系百姓,倾情调解,钝化矛盾,解决纠纷,努力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曾连续多年受到省、市、县三级法院的表彰。2006年,他还荣获全省法院系统民事调解的先进个人。
忘我工作无怨悔
1995年,蒋立怀着美好的憧憬,以优异的成绩考入无为县人民法院,可一进法院后,他就被分配到家乡小镇石涧人民法庭,他没说一句怨言,当天就愉快地去法庭报到上班。在石涧人民法庭,他从一名书记员迅速成长为一名能够独立办案的助理审判员。1999年,他被调往无为法院的“东大门”二坝人民法庭,当年他一人办案就达254件,被县法院评为“办案能手”。由于出色的工作,2004年,他被提拔为严桥人民法庭庭长。担任庭长后的蒋立,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既要忙于法庭的管理,又要忙于审判业务,整个人就是一个开足马力的机器,一刻不停的工作。在他的工作表上,只有工作、办案,没有节假、休息。2007年农历正月初四,人们还沉静在春节的喜庆气氛中,蒋庭长接到举报,得知何某追索抚养费案的被执行人张某回家过春节,但很快就要走,他当即召集庭里正在放假过年的同志,驱车4、50里,赶到张某的家中。当张某见到蒋庭长等人的到来,惊讶万分,他没想到法庭为了这区区一千多元的抚养费,连过春节也不休息找上门来。经过蒋庭长的说服教育,慑于法律的威严,张某当即全部履行了义务。
近年来,严桥人民法庭在蒋立的带领下,科学管理,团结奋斗,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的进步,连续数年名列全院各人民法庭前茅,一跃由“后进”变“先进”,多次受到上级法院的表彰。与此同时,与他同期进入法院的同志纷纷调进城里工作,2006年,县法院机关和业务庭,在全院公开选拔三名中层干部,他的妻子和朋友,劝他为了家庭和孩子读书,去报名参加,争取早日进城工作。蒋立同志却说,法庭最贴近人民群众,是审判工作的最前沿,人民需要它。人民需要就是我的选择,我要把青春和汗水奉献在这里。
倾情调解惠百姓
解决纠纷是审判工作的核心,案结事了是审判工作的最佳效果。要做到案结事了,就需要多花精力,多做诉讼调解工作。诉讼调解既可以提高办案效率,也可以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了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的和谐安定,蒋立同志始终从当事人的利益出发,致力加强诉讼调解,努力减少诉累,降低诉讼成本,力求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和有效的实现,避免他们为了维权陷入诉讼的泥潭。2007年9月,蒋立同志在审理汪某与张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对离婚已达成一致,只是在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上有一点分歧,按常规此案只要作出一个判决既简单又轻松。但蒋立同志没有简单的一判了之,他通过审理发现,双方是因家庭生活需要外出打工,分居两地,以致相互猜疑,引起矛盾,而两人的两个子女,一个正在读高中,一个读初中,正是需要家庭稳定,亲情关爱的时候,如果此时他们离婚,不仅不利于双方心结的化解,更有可能对两个子女产生不利的影响,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考虑到双方并没有根本性的矛盾,蒋庭长决心对他们进行调解,从而化解他们的矛盾,挽救这桩婚姻,还孩子一个完整的家。此后,蒋庭长先后六次找双方当事人谈心,甚至二次赶赴汪某打工所在的合肥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进行劝说。同时,他还联系和发动双方的亲友共同参与调解。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经过近两个月的不懈努力,终于使二人冰释前嫌,重归于好。象这样的事例还有很多,蒋庭长办案从不机械的就案办案,他能根据诉讼的不同阶段和案件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诉前、诉中、案外等调解,并总结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调解方法。近三年来,他所办的案件调解、撤诉率都在85%以上。2006年,他光荣地被评为全省法院系统民事调解先进个人。
廉洁司法树权威
法律是公正的,更是权威的,但法律的权威需要人们去维护。蒋立同志把维护法律的权威看作比什么都重要。平时,他在办案中对当事人如春风般的温暖,但在维护法律的尊严是却是铁骨铮铮。蒋立常说“公生明,廉生威”,只有廉洁执法,才能维护法律的权威。多年来,他身体力行,办案中,他啃过方便面,吃过路边的盒饭,却从不接受当事人的吃请,真正做到不徇私情,不畏强暴,清正廉洁,公正司法。2007年8月,蒋立同在办理计划生育部门对邓某征收社会抚养费申请执行一案中,邓某先是设法找到蒋庭长的一个老朋友出来说情,被蒋庭长婉言拒绝了。之后,邓某又摆出一付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式,声称自己没有财产没有钱,任凭法院怎么执行。蒋庭长经过认真走访,了解到邓某可能有存款。于是,他就遍走附近十多家金融机构进行调查,最终在一家储蓄所查到了邓某的一笔存款,蒋庭长立即依法予以冻结。邓某知道情况后,一下慌了神,于是又耍起横来,扬言谁要敢扣划他的存款,他就要找到谁家和谁算帐,和谁拼个鱼死网破。蒋庭长闻言后,不但没有被吓到,反而亲自找到邓某,对他进行训诫,并正色道:我们是人民的法官,从不惧怕威胁。请你认清我的人,记住我家的门。如果你不履行法律义务,你的存款我是划定了。面对蒋庭长的凛然正气,邓某最终不得不低下了头,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积极履行了法律义务。
忘我工作无怨悔
1995年,蒋立怀着美好的憧憬,以优异的成绩考入无为县人民法院,可一进法院后,他就被分配到家乡小镇石涧人民法庭,他没说一句怨言,当天就愉快地去法庭报到上班。在石涧人民法庭,他从一名书记员迅速成长为一名能够独立办案的助理审判员。1999年,他被调往无为法院的“东大门”二坝人民法庭,当年他一人办案就达254件,被县法院评为“办案能手”。由于出色的工作,2004年,他被提拔为严桥人民法庭庭长。担任庭长后的蒋立,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既要忙于法庭的管理,又要忙于审判业务,整个人就是一个开足马力的机器,一刻不停的工作。在他的工作表上,只有工作、办案,没有节假、休息。2007年农历正月初四,人们还沉静在春节的喜庆气氛中,蒋庭长接到举报,得知何某追索抚养费案的被执行人张某回家过春节,但很快就要走,他当即召集庭里正在放假过年的同志,驱车4、50里,赶到张某的家中。当张某见到蒋庭长等人的到来,惊讶万分,他没想到法庭为了这区区一千多元的抚养费,连过春节也不休息找上门来。经过蒋庭长的说服教育,慑于法律的威严,张某当即全部履行了义务。
近年来,严桥人民法庭在蒋立的带领下,科学管理,团结奋斗,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的进步,连续数年名列全院各人民法庭前茅,一跃由“后进”变“先进”,多次受到上级法院的表彰。与此同时,与他同期进入法院的同志纷纷调进城里工作,2006年,县法院机关和业务庭,在全院公开选拔三名中层干部,他的妻子和朋友,劝他为了家庭和孩子读书,去报名参加,争取早日进城工作。蒋立同志却说,法庭最贴近人民群众,是审判工作的最前沿,人民需要它。人民需要就是我的选择,我要把青春和汗水奉献在这里。
倾情调解惠百姓
解决纠纷是审判工作的核心,案结事了是审判工作的最佳效果。要做到案结事了,就需要多花精力,多做诉讼调解工作。诉讼调解既可以提高办案效率,也可以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了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的和谐安定,蒋立同志始终从当事人的利益出发,致力加强诉讼调解,努力减少诉累,降低诉讼成本,力求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和有效的实现,避免他们为了维权陷入诉讼的泥潭。2007年9月,蒋立同志在审理汪某与张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对离婚已达成一致,只是在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上有一点分歧,按常规此案只要作出一个判决既简单又轻松。但蒋立同志没有简单的一判了之,他通过审理发现,双方是因家庭生活需要外出打工,分居两地,以致相互猜疑,引起矛盾,而两人的两个子女,一个正在读高中,一个读初中,正是需要家庭稳定,亲情关爱的时候,如果此时他们离婚,不仅不利于双方心结的化解,更有可能对两个子女产生不利的影响,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考虑到双方并没有根本性的矛盾,蒋庭长决心对他们进行调解,从而化解他们的矛盾,挽救这桩婚姻,还孩子一个完整的家。此后,蒋庭长先后六次找双方当事人谈心,甚至二次赶赴汪某打工所在的合肥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进行劝说。同时,他还联系和发动双方的亲友共同参与调解。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经过近两个月的不懈努力,终于使二人冰释前嫌,重归于好。象这样的事例还有很多,蒋庭长办案从不机械的就案办案,他能根据诉讼的不同阶段和案件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诉前、诉中、案外等调解,并总结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调解方法。近三年来,他所办的案件调解、撤诉率都在85%以上。2006年,他光荣地被评为全省法院系统民事调解先进个人。
廉洁司法树权威
法律是公正的,更是权威的,但法律的权威需要人们去维护。蒋立同志把维护法律的权威看作比什么都重要。平时,他在办案中对当事人如春风般的温暖,但在维护法律的尊严是却是铁骨铮铮。蒋立常说“公生明,廉生威”,只有廉洁执法,才能维护法律的权威。多年来,他身体力行,办案中,他啃过方便面,吃过路边的盒饭,却从不接受当事人的吃请,真正做到不徇私情,不畏强暴,清正廉洁,公正司法。2007年8月,蒋立同在办理计划生育部门对邓某征收社会抚养费申请执行一案中,邓某先是设法找到蒋庭长的一个老朋友出来说情,被蒋庭长婉言拒绝了。之后,邓某又摆出一付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式,声称自己没有财产没有钱,任凭法院怎么执行。蒋庭长经过认真走访,了解到邓某可能有存款。于是,他就遍走附近十多家金融机构进行调查,最终在一家储蓄所查到了邓某的一笔存款,蒋庭长立即依法予以冻结。邓某知道情况后,一下慌了神,于是又耍起横来,扬言谁要敢扣划他的存款,他就要找到谁家和谁算帐,和谁拼个鱼死网破。蒋庭长闻言后,不但没有被吓到,反而亲自找到邓某,对他进行训诫,并正色道:我们是人民的法官,从不惧怕威胁。请你认清我的人,记住我家的门。如果你不履行法律义务,你的存款我是划定了。面对蒋庭长的凛然正气,邓某最终不得不低下了头,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积极履行了法律义务。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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