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装百姓平凡事 换得千家平安来
——记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第四人民法庭庭长宋楠楠
2008-04-01 15:06:0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侯阳
从踏入社会的第一天起,宋楠楠就一直在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工作,先后从事刑事审判、立案信访和民事审判工作,十八年如一日的审判工作生涯曾经让人疲惫和厌倦,但她深知:自己是一名人民法官,肩上承载着党和人民的信任和重托,履行着国家和人民赋予的权利和职责,这份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始终激励着她为之付出,为之奉献。
自2006年9月,她担任基层法庭庭长以来,面对的是乡镇农村,接触的是千户万民,处理的是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寻常纠纷,使她更加感知了法官的艰辛与疾苦,百姓利益无小事,群众利益大如天,在法官的审判生涯中,少有惊天之举,少有豪言壮语。她用自己真诚的付出,换取的是审结一起案件的成就,化解一份矛盾的欣慰,消除一起纠纷的释然,赢得一方和谐的快乐。由于工作成绩突出,她先后三次荣立个人三等功,连年被院内评为先进个人、优秀党员。2008年1月,宋楠楠被评为全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先进个人。
说实话,身在基础法庭工作,遇到的难缠案、烦心事真不少。比如,一些来打官司的群众缺乏法律常识,一旦进入严格的法律程序很难适应,心急怨慢,动不动就发牢骚,对法院和法官产生一定的情绪。为了营造好的执法环境,彰显文明执法,她在全庭开展 “假如我是一个当事人”的换位教育,让干警从思想上清除残存的法官特权、高人一等的陈旧观念,克服态度冷、生、硬的陋习作风,构建起一个宽松友善、富有亲情的和谐氛围,使当事人在打官司的同时感知现代司法的文明,增加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信任。
广东省深圳市的王先生是济晋高速公路的工程建设商,因为一起合伙纠纷打起了官司,起初,他心里有一定的思想顾虑,就揣着3万元现金到法庭找到她,想事先疏通关系。宋楠楠委婉地批评了他的作法,但并没有严词训斥拒之门外,而是热心地告知他有关法律程序和诉讼风险,让他真正明白:只要合法有理,官司就可以打得赢,让他安心等候法院的判决。后来在开庭过程中,由于他听不懂对方当事人的本地方言土语,庭审进展困难。于是她在庭审中充当翻译,把对方当事人的每一句话再用普通话向他重复说清。结果一起简单的合伙纠纷案件,从下午2点一直开到晚上8点才结束。同时因为该案涉及人员大部分是外地建设商,而且山高路远,施工分散,取证工作非常不便,她和同事们冒着夏日的高温,克服种种困难,先后到建设工地三次调查,终于获取了许多有效的证据,经过法庭审理判决,王先生最终胜诉了。他登门感激,硬要送她一台手提电脑和一部手机,被宋楠楠婉绝了。他激动地深深鞠躬对她说:“宋庭长,她走南闯北,涉事多年,这回她在济源真是心服口服了,她一定把工程干好,用行动报恩!”说实话,象这样的案件,几乎每天都在法院发生,她们只是在认真履行自己的法官职责,但是对于社会、对于群众,一起案件的公正审理就会体现公平正义,就会换取民情民心。
古人说得好:“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人民赋予法官审判权利,不是为了让法官体现尊荣显贵和价值地位,当法官就要心系群众,始终把百姓的疾苦和冷暖放在心中。在基层法庭,审理的诸如离婚、赡养、债务、赔偿、相邻权等纠纷案件都与群众的利益和生活息息相关,如不妥善解决,极易导致家庭和社会矛盾激化。凡是面对情绪激烈的当事人,她从不居高临下、以教训的口吻去说教,而是设身处地站在当事人的立场上,用心揣摩他们的心理和想法,以心换心,循循善诱,辨法析理,打开他们的心结,尽力把复杂的法律关系融于情理之中,使之简单化、人性化,从而得到化解矛盾、定分止争,真正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功夫不负有心人,连续两年,她个人所受理案件调解率超过70%,所在法庭的调解率也位居济源两级法院民事审判业务庭室之首。由于大部分纠纷案件在审理阶段得以成功调解,为辖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近年来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案件日益增多,处理难度较大,成了审判工作一大难题。2007年,法庭受理了梨林镇某村一批因村委调整土地引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董某等十几户村民列种种理由拒不退出土地,造成应分得土地的农户无法种地。虽经村干部、镇政府多次出面协调均不见效,镇政府无奈只好引导双方走法律渠道解决纠纷。在她们庭审此案时,该村涉案的两个居民组男女老少几乎全员出动,挤满了法庭的旁听席,由于对立情绪教大,双方当庭剑拔弩张,矛盾一触即发。她们认真了解分析案情后认为,该批案件无论法院如何判决,必将会使一方农户败诉,他们很可能会把矛头指向法院,甚至出现群体上访、缠诉等现象,引发社会不安定因素。更让人忧虑的是,如果在相邻村镇引起连锁反映,后果会更加严重。经过慎重考虑,她们主动与乡政府有关领导结合,提出了合理的调解方案,她和同事们从化解农户与村委的对立情绪入手,来回奔波于村委和农户之间,多次找被告方代表谈心交流,一家一户做思想解劝工作,最终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一批潜伏着社会隐患的案件顺利化解。
人民法官时刻应该把坚持党的领导、牢记服务大局贯彻在审判工作中。每次遇到辖区内重大疑难案件,宋楠楠都会主动与当地党委、政府沟通协商,争取理解和支持。在审理北海办事处某居委会和居民征地补偿纠纷案件时,因该案是群体性诉讼,征地补偿事宜不仅事关众多农户利益,还触及到政府和办事处已经执行过的政策变动问题,如不妥善解决,很可能导致工作被动,引起混乱,影响辖区的安定团结。为此开庭前她们认真听取了办事处等有关部门意见和建议,共同探求最佳的解决方案,历时数月几经周折最终使涉及38户家庭百余名村民的案件全部撤回了起诉。
亚桥乡王某创办的畜牧产品加工,属于市、乡重点扶持的私营企业,2007年因租赁用地与本村李某发生纠纷,二人矛盾越积越深最终引起家族互殴。为促使该重点企业尽快上马,市、乡两级政府派员多次协调仍未解决。后乡政府与法庭结合,想通过庭外调解,解决矛盾。虽然这不是她的工作范围,但为了辖区的经济发展,她暂时放下手头繁忙的工作,结合乡、村干部多方协调,不厌其烦,讲政策、讲法律,经过十多次的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并谈笑言和,及时稳妥保证了重点扶持企业的顺利开工,市、乡两级政府对法庭的配合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在平时工作中,她经常邀请所在乡镇人大代表参加旁听案件,征求代表们的意见,以期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审判质量。正因为如此,法庭的审判工作得到了辖区党委、政府和人大代表的一致认可, 2007在亚桥乡人大评议中,法庭的工作报告得到了与会代表的高度评价,以最高满意票数通过评议。
走下庄严的审判台,法官也是普通人,他们也有自己的喜怒哀乐和酸甜苦辣,工作再忙、再累,她们都能挺得住,但是面对那些情绪过激的当事人,面对他们无端的责难,甚至谩骂、侮辱和威胁。再受屈、再难过,他们也只能默默告诫自己:法官就要有法官的涵养和气度,就要承受常人不能承受的委屈。去年她办理了一起简单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告彭某和被告赵某是同村农民,两家盖房子找的是同一建筑队,因为拉预制板结账时产生纠纷。520元的官司,在近两年的时间里,从一审打到二审,又从二审打到再审。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因为赵某的儿子有精神问题,多次在两级法院闹事、缠访,并侮辱、谩骂办案人员。宋楠楠承办这起再审案件后,非常慎重分析案情,发现双方的矛盾根源在于建筑队的老板没把帐算清所致,但他并不是案件当事人,于是她就找到这个老板,把法律利害关系讲清,让他配合法院审案从细算账,几经反复最终使得原、被告双方都获得了各自的利益,原告心服口服提出撤诉。被告也多次找到她表示感谢,说自己为争气打了近两年的官司,总算是遇到好人见了青天。但是因为她的儿子精神有问题,偏执地认为,案件没有经过法院判决就不能算赢,不判结案就是她的责任,在之后将近一年的时间里,经常没完没了地打她的手机和家里的电话进行骚扰,侮辱谩骂倒是小事,有时半夜三更电话突然想起,让家里的老人和孩子感到深深的恐惧和不安。母亲知道情况以后,充满关爱而又无奈地责备她说:“看你图的是啥呀,费那么大的劲反倒没落好,还不如给人家判定算了!”为此她气的流过泪、也找领导抱怨过,但是静下心来想一想,谁让咱是法官呢?既然能解开别人的心结,更应该学会自己解开心结,既然能劝别人忘记烦恼,更应该学会让自己承受委屈。
宋楠楠始终有着这样的信念:能把简单的事情干好,就是不简单,能把平凡的工作做好,就是不平凡。象千千万万个法官一样,她只是在自己的审判岗位上尽心尽力做了自己该做的事情。回首十八年的法官工作,一路上所有的平凡与琐碎、所有的艰难与欣慰,都是自己生命旅程中的一道道风景。实现公平正义,人民法院任重道远,落实司法为民,人民法官当仁不让。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二十个大字再一次诠释了新时期政法干警的执法理念。选择法官这项充满艰辛充满成就的事业,她无怨无悔,她会继续用自己的行动去证明人民法官无愧于党和人民的重托,无愧于神圣的审判事业,无愧于伟大的法治时代!
自2006年9月,她担任基层法庭庭长以来,面对的是乡镇农村,接触的是千户万民,处理的是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寻常纠纷,使她更加感知了法官的艰辛与疾苦,百姓利益无小事,群众利益大如天,在法官的审判生涯中,少有惊天之举,少有豪言壮语。她用自己真诚的付出,换取的是审结一起案件的成就,化解一份矛盾的欣慰,消除一起纠纷的释然,赢得一方和谐的快乐。由于工作成绩突出,她先后三次荣立个人三等功,连年被院内评为先进个人、优秀党员。2008年1月,宋楠楠被评为全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先进个人。
说实话,身在基础法庭工作,遇到的难缠案、烦心事真不少。比如,一些来打官司的群众缺乏法律常识,一旦进入严格的法律程序很难适应,心急怨慢,动不动就发牢骚,对法院和法官产生一定的情绪。为了营造好的执法环境,彰显文明执法,她在全庭开展 “假如我是一个当事人”的换位教育,让干警从思想上清除残存的法官特权、高人一等的陈旧观念,克服态度冷、生、硬的陋习作风,构建起一个宽松友善、富有亲情的和谐氛围,使当事人在打官司的同时感知现代司法的文明,增加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信任。
广东省深圳市的王先生是济晋高速公路的工程建设商,因为一起合伙纠纷打起了官司,起初,他心里有一定的思想顾虑,就揣着3万元现金到法庭找到她,想事先疏通关系。宋楠楠委婉地批评了他的作法,但并没有严词训斥拒之门外,而是热心地告知他有关法律程序和诉讼风险,让他真正明白:只要合法有理,官司就可以打得赢,让他安心等候法院的判决。后来在开庭过程中,由于他听不懂对方当事人的本地方言土语,庭审进展困难。于是她在庭审中充当翻译,把对方当事人的每一句话再用普通话向他重复说清。结果一起简单的合伙纠纷案件,从下午2点一直开到晚上8点才结束。同时因为该案涉及人员大部分是外地建设商,而且山高路远,施工分散,取证工作非常不便,她和同事们冒着夏日的高温,克服种种困难,先后到建设工地三次调查,终于获取了许多有效的证据,经过法庭审理判决,王先生最终胜诉了。他登门感激,硬要送她一台手提电脑和一部手机,被宋楠楠婉绝了。他激动地深深鞠躬对她说:“宋庭长,她走南闯北,涉事多年,这回她在济源真是心服口服了,她一定把工程干好,用行动报恩!”说实话,象这样的案件,几乎每天都在法院发生,她们只是在认真履行自己的法官职责,但是对于社会、对于群众,一起案件的公正审理就会体现公平正义,就会换取民情民心。
古人说得好:“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人民赋予法官审判权利,不是为了让法官体现尊荣显贵和价值地位,当法官就要心系群众,始终把百姓的疾苦和冷暖放在心中。在基层法庭,审理的诸如离婚、赡养、债务、赔偿、相邻权等纠纷案件都与群众的利益和生活息息相关,如不妥善解决,极易导致家庭和社会矛盾激化。凡是面对情绪激烈的当事人,她从不居高临下、以教训的口吻去说教,而是设身处地站在当事人的立场上,用心揣摩他们的心理和想法,以心换心,循循善诱,辨法析理,打开他们的心结,尽力把复杂的法律关系融于情理之中,使之简单化、人性化,从而得到化解矛盾、定分止争,真正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功夫不负有心人,连续两年,她个人所受理案件调解率超过70%,所在法庭的调解率也位居济源两级法院民事审判业务庭室之首。由于大部分纠纷案件在审理阶段得以成功调解,为辖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近年来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案件日益增多,处理难度较大,成了审判工作一大难题。2007年,法庭受理了梨林镇某村一批因村委调整土地引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董某等十几户村民列种种理由拒不退出土地,造成应分得土地的农户无法种地。虽经村干部、镇政府多次出面协调均不见效,镇政府无奈只好引导双方走法律渠道解决纠纷。在她们庭审此案时,该村涉案的两个居民组男女老少几乎全员出动,挤满了法庭的旁听席,由于对立情绪教大,双方当庭剑拔弩张,矛盾一触即发。她们认真了解分析案情后认为,该批案件无论法院如何判决,必将会使一方农户败诉,他们很可能会把矛头指向法院,甚至出现群体上访、缠诉等现象,引发社会不安定因素。更让人忧虑的是,如果在相邻村镇引起连锁反映,后果会更加严重。经过慎重考虑,她们主动与乡政府有关领导结合,提出了合理的调解方案,她和同事们从化解农户与村委的对立情绪入手,来回奔波于村委和农户之间,多次找被告方代表谈心交流,一家一户做思想解劝工作,最终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一批潜伏着社会隐患的案件顺利化解。
人民法官时刻应该把坚持党的领导、牢记服务大局贯彻在审判工作中。每次遇到辖区内重大疑难案件,宋楠楠都会主动与当地党委、政府沟通协商,争取理解和支持。在审理北海办事处某居委会和居民征地补偿纠纷案件时,因该案是群体性诉讼,征地补偿事宜不仅事关众多农户利益,还触及到政府和办事处已经执行过的政策变动问题,如不妥善解决,很可能导致工作被动,引起混乱,影响辖区的安定团结。为此开庭前她们认真听取了办事处等有关部门意见和建议,共同探求最佳的解决方案,历时数月几经周折最终使涉及38户家庭百余名村民的案件全部撤回了起诉。
亚桥乡王某创办的畜牧产品加工,属于市、乡重点扶持的私营企业,2007年因租赁用地与本村李某发生纠纷,二人矛盾越积越深最终引起家族互殴。为促使该重点企业尽快上马,市、乡两级政府派员多次协调仍未解决。后乡政府与法庭结合,想通过庭外调解,解决矛盾。虽然这不是她的工作范围,但为了辖区的经济发展,她暂时放下手头繁忙的工作,结合乡、村干部多方协调,不厌其烦,讲政策、讲法律,经过十多次的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并谈笑言和,及时稳妥保证了重点扶持企业的顺利开工,市、乡两级政府对法庭的配合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在平时工作中,她经常邀请所在乡镇人大代表参加旁听案件,征求代表们的意见,以期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审判质量。正因为如此,法庭的审判工作得到了辖区党委、政府和人大代表的一致认可, 2007在亚桥乡人大评议中,法庭的工作报告得到了与会代表的高度评价,以最高满意票数通过评议。
走下庄严的审判台,法官也是普通人,他们也有自己的喜怒哀乐和酸甜苦辣,工作再忙、再累,她们都能挺得住,但是面对那些情绪过激的当事人,面对他们无端的责难,甚至谩骂、侮辱和威胁。再受屈、再难过,他们也只能默默告诫自己:法官就要有法官的涵养和气度,就要承受常人不能承受的委屈。去年她办理了一起简单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告彭某和被告赵某是同村农民,两家盖房子找的是同一建筑队,因为拉预制板结账时产生纠纷。520元的官司,在近两年的时间里,从一审打到二审,又从二审打到再审。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因为赵某的儿子有精神问题,多次在两级法院闹事、缠访,并侮辱、谩骂办案人员。宋楠楠承办这起再审案件后,非常慎重分析案情,发现双方的矛盾根源在于建筑队的老板没把帐算清所致,但他并不是案件当事人,于是她就找到这个老板,把法律利害关系讲清,让他配合法院审案从细算账,几经反复最终使得原、被告双方都获得了各自的利益,原告心服口服提出撤诉。被告也多次找到她表示感谢,说自己为争气打了近两年的官司,总算是遇到好人见了青天。但是因为她的儿子精神有问题,偏执地认为,案件没有经过法院判决就不能算赢,不判结案就是她的责任,在之后将近一年的时间里,经常没完没了地打她的手机和家里的电话进行骚扰,侮辱谩骂倒是小事,有时半夜三更电话突然想起,让家里的老人和孩子感到深深的恐惧和不安。母亲知道情况以后,充满关爱而又无奈地责备她说:“看你图的是啥呀,费那么大的劲反倒没落好,还不如给人家判定算了!”为此她气的流过泪、也找领导抱怨过,但是静下心来想一想,谁让咱是法官呢?既然能解开别人的心结,更应该学会自己解开心结,既然能劝别人忘记烦恼,更应该学会让自己承受委屈。
宋楠楠始终有着这样的信念:能把简单的事情干好,就是不简单,能把平凡的工作做好,就是不平凡。象千千万万个法官一样,她只是在自己的审判岗位上尽心尽力做了自己该做的事情。回首十八年的法官工作,一路上所有的平凡与琐碎、所有的艰难与欣慰,都是自己生命旅程中的一道道风景。实现公平正义,人民法院任重道远,落实司法为民,人民法官当仁不让。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二十个大字再一次诠释了新时期政法干警的执法理念。选择法官这项充满艰辛充满成就的事业,她无怨无悔,她会继续用自己的行动去证明人民法官无愧于党和人民的重托,无愧于神圣的审判事业,无愧于伟大的法治时代!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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