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爱引导人生航向
——记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庭负责人王利荣
2008-03-20 11:16:2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洁梅 梅雪 清泉
  她常说:“爱心是一盏明灯,照亮了属于你的生命;爱心是一个路牌,在迷路时为你指明方向;爱心是一方罗盘,给你引导人生的航向;爱心是一支火把,它能燃烧每个人的潜能,牵引着你飞向梦想的天空……要想让失足浪子回头,就要用爱心教育、感化、挽救他们,让他们成为社会有用的人”。她就是用爱心同少年罪犯打了二十年交道的全省优秀女法官、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庭负责人王利荣,二十年来,她就象母亲对待孩子一样用爱心教育、挽救了一大批失足少年。

  王利荣法官今年42岁,慈祥的脸上透着沉着与威严, 1987年从省政法干校毕业后分配到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从事少年刑事审判工作二十余年。二十年来,她认真钻研审判业务,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在长期的审判实践中逐步掌握了少年犯罪的一些特点,把慈母般的爱与严格教育结合起来,对症下药,因人施教。二十年来,她审理的少年刑事案件516件624人,做到了无一申诉、无一超审限、无一被发回重审、无一重新犯罪。

        坚持原则、秉公办案、一身正气美名扬

  少年犯的父母激动地说:“为了孩子的事,你们跑这么远还这么危险,都怪俺没教育好孩子,你咋判都行,俺不怪您……”。

  “王法官,俺给你买些什么才能表达俺的心意呢?买一面锦旗吧,要么看你需要什么,俺就是再难,也要给你买……”。

  这是1995年她审理吉某等六被告人盗窃、销赃一案时,冒雨深入山区调查,途中由于路窄又滑,汽车险些翻入沟里……。经过详细的调查后,找到了被告人吉某犯罪的原因,查明了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从而将原判五年依法减轻为三年。当吉某的父母收到判决书后,来到她办公室,拉着她的手激动地说出了刚才的那一番话。

  王利荣说:“你们回去吧,我什么都不要,只要你们以后能教育好孩子,使她长大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比买什么都好”。一席话使吉某的父母深受感动,他们临走时,给她深深地鞠了三个躬。

  王利荣担任刑一庭副庭长期间,始终坚持“严打”方针和“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定罪量刑关。从事刑事审判工作所办案件500余起,工作中她勤政廉洁,敢为人先,勇挑重担,经常加班加点,办理了大量的重大、疑难案件。2004年她办理苏XX等42名被告人涉少团伙抢劫、抢夺、盗窃、寻衅滋事等一案,涉案人员多,案情复杂,案卷堆了一板凳,仅开庭审理就用了5天时间,但这些困难没有难倒她,经过努力,最终在法定审限内依法审结了中院建院以来涉案被告人最多的一起案件,使犯罪者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充分展示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同时也赢得了上级领导的肯定和社会群众的信赖。

    坚持“对症下药、因人施教”不断创新少年审判工作方法

  她担任少年庭负责人期间,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寓教于审、审教结合”的原则,注重案件质量,注意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坚持文明办案,像医生对待病人,像教师对待学生,像父母对待子女那样,满腔热忱地对待少年犯,注意对症下药,因人施教。从“爱”字上出发,从“帮”字上入手,在“拉”字上使劲,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教育、挽救了一大批失足少年。同时她还积极探索,走出了一条适合少年审判实际的庭前调查“三查明”、庭审“重帮教”、庭后“跟踪”及“超前预防”工作的新路子。为使少年法庭工作达到廉洁高效、规范有序,她亲自制定并不断完善少年法庭工作制度。还经常上跑省院,下蹲基层,献计献策,在她的指导监督下,三门峡市的6个少年法庭均被命名为市“青少年维权岗”,中院少年法庭被命名为河南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湖滨区等4个法院的少年法庭被省高院命名为“标准化少年法庭”。2007年,她所负责的少年庭被共青团三门峡市委命名为“十佳青少年维权岗”;被三门峡市综合治理委员会命名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集体”。在从事少年审判工作中,她用爱心、热心、诚心、耐心、细心及自身娴熟的业务和庭审艺术,教育、感化、挽救了一大批失足青少年。

        胸怀大局、无私奉献为了党和人民

  去年2月的一天下午快要下班时,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领着一个姑娘来办公室找她,当她知道案件当事人从一百多公里外的深山区赶来时,急忙给他们倒上热茶。当发现他们背着干粮、衣衫褴褛时,便知道他们家中比较贫困。为了让他们少停留,少花钱,她不顾爱人出差,女儿晚上独自在家,竟毫不犹豫地提起了笔,仔细询问当事人,并认真做好记录。由于被害人年幼,性格内向,思维迟钝,再加上案情涉及隐私,询问起来着实费时费力。当她做完笔录时,已经是晚上十点多了。晚上要住宿,她又把他们领到一家较熟悉的旅社,给人家讲了情,等他们住下后,她才放心地回去。

  她虽然愧对于孩子,愧对于家庭,但却无愧于自己的事业。二十年来,王利荣同志一心扑在工作上, “八小时以外还想工作,还干工作”对王利荣同志来说是习以为常的事,她除了利用节假日加班加点外,常利用业余时间,结合自己的审判实践经验,撰写了有一定份量的调研文章20余篇,撰写了大量的新闻稿件,她还担任三门峡市外国语小学法制副校长,经常到中、小学给学生上法制课,为创造“教育、感化、挽救”失足少年的良好舆论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

  由于她的突出表现,多次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 “全省十佳少年审判法官”、“人民满意的好法官” 等荣誉称号,并荣立个人二等功;被三门峡市授予第三届“十大女杰”, “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2005年12月被河南省人力资源研究会人才科学研究中心命名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先进个人”,并将其先进事迹被录入《时代先锋》一书。今年,她又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优秀女法官”荣誉称号。

  二十年来,王利荣同志所办的每一起案件和所做的每一项工作都凝着她的苦,她的泪,同时也含着她的甜。为了工作,她不顾年幼的孩子,舍小家而顾大家;为了工作,她把自己的身体置之度外,常常带病坚持在岗位上;为了工作,她不知放弃了多少节假日和星期天,又不知熬了多少个日日夜夜。她那种赤诚的敬业和无私奉献精神、炽热的助人为乐精神、严谨的审判作风,廉洁的执法形象,赢得了群众的赞扬和领导的肯定。她是无愧于党和人民的优秀法官。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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