衙斋卧听箫箫竹 疑是民间疾苦声
——湖南省宜章县人民法院注重司法保障民生
2008-03-11 11:19:47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周树国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湖南省宜章县人民法院深刻解读民生问题与社会和谐的辩证关系,坚持“司法保障民生,审判促进和谐”,从件件关乎民生的个案做起,努力实现社会和谐。

  法院处于社会矛盾聚集地前沿,安稳致富、社会和谐,是法院最大、最难的民生问题。

  宜章法院在执行一非法用工案时,被执行人刘楚田等五人住在偏远的山村,申请执行人刘茂清是一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2008年2月6日,刘茂清找到负责执行该案的法官廖金昌说:自己实在是没有办法了,如果案件不能执行,不但年过不了,就连生活都有困难。可这时正是大雪封山,根本无法执行,面对这种情况,执行局法官自发捐款2000元给刘茂清,还捐助了一些食品和衣物。

  宜章法院民一庭受理的一起原告黄志龙与被告广东省汽运集团有限公司及该公司下属的坪石汽车站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该案涉案标的147万余,2008年1月22日,原告黄志龙方扣押了被告方的一辆营运车,得知该情况后,为了避免矛盾激化,民一庭法官李鹏伟在元月25日即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对原告进行了法制教育,告知他私自扣车的违法性,由于双方争议较大,当天没有达成调解协议。在此后的三天,即1月26日、27日、28日,承办法官又找到被告广东省韶关汽运集团的总经理,做通了他的思想工作,其同意先支付2万元医疗费。尔后,承办法官又前往原告黄志龙的住处,此时进村公路已被大雪封住,法官李鹏伟带着书记员步行2公里,找到原告黄志龙的法定代理人,其见法官不畏严寒冒雪办案,感动不已,终同意放回扣押车辆,并初步同意调解。1月31日,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等全部法律手续办完时,已经是当晚10时了。

  宜章法院的法官从“保障民生促社会和谐”的角度出发审理好了每一起案件,维护每一个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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