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迷途者点起一盏灯
——邳州法院少年庭法官冯遵琴印象
2008-03-04 11:32:4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程振立
  叛逆年龄的少年犯,多为倔强、偏激,甚者乖戾,但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审判长冯遵琴的同事告诉记者,少年犯们看冯遵琴的眼神,却充满依恋与感激。他们将冯遵琴看作可以袒露心事的朋友与长者。

  在2007年一起侄女锤伤姑母的案件中,农村的侄女寄宿在姑母家念初中,听到传言姑母背后说其“生活习惯不好”等坏话时,强烈的自尊心和深深的自卑感使这个女孩失去理智,她用铁锤猛击姑母头部后投案自首。

  面对女孩满脸的无所畏惧,第二次开庭时,冯遵琴脱下法袍,选择了圆桌审判的模式:家人般殷切的期望、老师般谆谆的教诲,像一道阳光,拨开女孩心头的迷雾,她埋头痛哭。冯遵琴最终以伤害罪判处了女孩缓刑,并多方和学校沟通,让其继续读书。一个月后,女孩和姑母专门请了鼓乐队为冯遵琴送来了“情融于法”的锦旗。

  “我们的责任是给他们以引导,引领他们走出思想的迷雾。”冯遵琴说。

  2006年春,16岁的小吴只身从黑龙江省安达市来到邳州一家制衣公司打工,由于人地两生,工作之余,小吴在网吧逐渐结识了一群小混混儿。年少的小吴经不住怂恿,加入了盗窃团伙。2007年3月,小吴和同伙盗窃自行车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冯遵琴依法判其缓刑。判后,小吴找不到工作,流落街头。冯遵琴找到小吴原来的工作单位“说情”,公司答应了。放心不下的冯遵琴又一次来到制衣公司了解小吴的情况,并帮助小吴添置了生活用品。临走时,小吴拉着冯遵琴的手,发誓一定会努力工作,成为有用之才。

  冯遵琴的办公桌上始终放着两本厚厚的少年犯回访记录本。她习惯为每一个经手办理的少年犯做一个台账。“这个是小王海,盗窃案件,刑期满后去苏州打工了;这个梁丰,现在在无锡市读技校……”冯遵琴翻动着记录本,每一个孩子的情况她都了如指掌。

  被判处缓刑后的中学生陈某,经过法院的协调,到山东省青岛市一家职业技术学校读书。冯遵琴知道陈某的性格多变,所以,判后她没有放弃回访工作,而是常通过陈某的父母了解陈某的情况,并指导其父母如何改变以往的教育方式。2007年初,冯遵琴去青岛处理一起案件后赶到学校,当看到陈某确实进步很快,她这才放心地返回邳州。因成绩突出,即将毕业的陈某被一家合资企业预定,还专门写来了一封信,冯遵琴开心地笑了。

  冯遵琴的领导告诉记者,15年来,她办理了87起214名少年犯案件,无一激化,无一上诉,无一反弹,她年年被评为省、市人民满意法官和先进个人。

  就这样,一年又一年,冯遵琴青丝中添了几许白发,但她对少年犯们洁如冰玉的慈母心却依旧炽热。
责任编辑: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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