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马车主长期拒付修理费 法院急办诉讼保全
婺城法院开门第一天快立速冻维民权
2008-02-13 14:41:17
     中国法院网讯 (李良军 方美娟)  “谢谢法官,这下我的修理费有着落了”。当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保全组法官成功冻结了12万元保险理赔款后,丁某不禁激动对法官说。

  2007年10月份,王某在高速公路上因发生交通事故撞坏了其所有的宝马轿车,后由施救车辆将该宝马车拖至丁某开办的修理厂进行维修。车辆修好后,王某向丁某支付2万元修理费后提取了轿车,对余款11万余元以无款支付为由至今未付。事后,丁某得知王某已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而保险公司也可能将于2月13日将有关理赔款支付给王某,如该款被领,以后索款会更困难。

  在新年上班第一天,丁某就急匆匆来到金华市婺城区法院立案大厅,急切要求立案,并申请对被告王某的保险理赔款进行保全。事不宜迟。立案法官立即开始审查起诉材料和保全材料,在很短时间内为王某办妥了立案手续和保全手续,同时组织保全组法官立即赶往有关保险公司实施了诉讼保全。

  于是出现了开始的一幕。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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