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冠军”的“故事经”
——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谭中宜工作纪实
2008-01-29 16:38:5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艾庆平
  “下面请2007年度优秀工作者谭中宜同志上台领奖……”一个浓眉大眼,样貌朴实的粗壮中年男子快步走上主席台,从院长手中接过奖状,会场中的法官和工作人员报以热烈的掌声。他,就是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谭中宜。

  39岁的谭中宜是该院公认的民事调解“冠军”。2007年,仅他一人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94件,调结39件,调结率达41.48%。他在办案中因势利导,善于“讲故事”,灵活运用法、理、情三种调解因素定纷止争,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民事审判领域中的长期爬摸滚打,使他对于民事调解的理解收获颇丰。当记者问起这位有着18年审判工作经验的法官有什么诀窍时,他摆摆手,笑着说:“没啥子,没啥子”。同庭室的书记员告诉记者:“谭哥最会讲故事”。

  2007年9月,因修建水电站,方学军三兄弟与74岁的叔叔方荣贵的半间中堂房屋被当地政府依法征用,方荣贵夫妇获得补偿费7279元。方氏三兄弟闻讯后,声称半间中堂一直由自己管理并拥有,应独享补偿款,随即将叔叔告上法庭。一审法院判决方荣贵夫妇返还拆迁及占地补偿款6361元。事后,方荣贵夫妇不服,上诉至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并声称如果判决不公,就到有关部门上访叫怨。原本和睦的叔侄对簿公堂,争议不过半间房。两位老人子女不在身边,凡事还得方氏三兄弟照应,如果继续庭审直至判决,不仅会增加原本贫困山区群众的诉累,也会使一家人成两家人。如何化解矛盾,解开“疙瘩”?

  谭中宜查阅案卷后,次日中午冒着酷暑赶赴距离法院近200公里的当事人住地,邀请当地干部调解。他耐心向双方阐释法律规定,分清是非责任,为进一步调解打下良好基础。当时现场气氛凝重,双方沉默不语。虽有调解的可能性,可谁也不愿意先丢面子。为打破僵局,谭中宜灵机一动,想起中华传统美德故事“兄弟争孝”的故事来。

  “大家听我讲个故事要得嘛?”听到法官这样说到,方家人均迷惑不解,出于尊重还是竖起耳朵听他说。看到吸引双方注意,谭中宜讲起了故事:“清朝时,有四兄弟,小时候家里很穷,父母只好把他们卖了当仆人。他们长大后,个个都很勤俭,赎身回到家乡,合力盖起房舍娶妻成家。这时,他们理解当日父母的苦心,争着供养父母,以示不忘养育之恩。开始规定每家供养一月。后来,改为每家供养一日。全家四房老少一起孝顺父母。二位老人最后也安享天年……你们原本是一家人,半间房子、几千快钱重要,还是亲戚重要嘛?”

  “谭法官,我服气了,和解、撤诉”,74岁的方荣贵老人握住他的手,眼中噙着泪水。原告方氏三兄弟也当场向叔叔表示歉意,并答应为其养老。小故事引发了双方共鸣,弥合了对立的鸿沟,最终双方握手言和,亲情如故。这起时间跨度2年的房屋征占补偿分配纠纷也宣告顺利调结。

  2007年以前在基层法院办理一审民事案件时,谭中宜的调解结案率达70.8%以上。1999年至2001年,他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1994年至2002年获石柱县法院“先进个人”表彰。2001年获重庆市高院“人民满意的优秀法官”表彰。2005年获石柱县法院“优秀共产党员”表彰。

  正是由于工作业绩突出,审判业务综合水平高,2006年,他在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遴选中脱颖而出,从基层法院选调至民一庭工作。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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