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父亲与儿媳起争执 儿子断其口粮
2008-01-25 15:20:08
中国法院网讯 (筱卉 高彦) 1月22日,江苏省高淳县人民法院通过多方努力快速调解了一起78岁老父亲状告儿子给付口粮的赡养纠纷案,拿到调解书和口粮钱的赵老汉连连感激地说“终于可以过一个安心年了!”
赵老汉的妻子在儿子小时候就过世了,儿子由赵老汉一手拉扯大。儿子成家立业后,为了不给儿子、媳妇添麻烦,赵老汉自己单独种田过日子。2002年赵老汉一场大病后,儿子提出父亲的责任田由他耕种,后在家族亲友的证明下,依照农村习俗约定每年给付父亲粮食300公斤、柴草300公斤、食用油5公斤。之后的几年父子俩依约定平和地过着自己的小日子。2007年,赵老汉因琐事与儿媳妇发生了争执,儿媳便不准丈夫将口粮交给赵老汉,现在儿子、儿媳妇对自己不管不问,村委会几次组织调解都没用,赵老汉只好请求法院为自己主持公道。
高淳法院受理该案后,法官在做好赵老汉情绪安抚工作的同时,耐心对赵老汉的儿子和媳妇进行情、理、法的教育工作,同时,联系镇司法所人民调解员、村干部一起前往当事人家中进行调解。1月22日,在各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教育、劝解下,赵老汉的儿子当着大家的面将2007年一年的口粮折合成820元交到父亲手里,承诺以后除按时给付口粮外,每年另外补贴父亲400元生活费,同时,将农田承包费用全部交给父亲。父子俩多日来的矛盾在春节前彻底化解了,也让在场的人都舒了心。
赵老汉的妻子在儿子小时候就过世了,儿子由赵老汉一手拉扯大。儿子成家立业后,为了不给儿子、媳妇添麻烦,赵老汉自己单独种田过日子。2002年赵老汉一场大病后,儿子提出父亲的责任田由他耕种,后在家族亲友的证明下,依照农村习俗约定每年给付父亲粮食300公斤、柴草300公斤、食用油5公斤。之后的几年父子俩依约定平和地过着自己的小日子。2007年,赵老汉因琐事与儿媳妇发生了争执,儿媳便不准丈夫将口粮交给赵老汉,现在儿子、儿媳妇对自己不管不问,村委会几次组织调解都没用,赵老汉只好请求法院为自己主持公道。
高淳法院受理该案后,法官在做好赵老汉情绪安抚工作的同时,耐心对赵老汉的儿子和媳妇进行情、理、法的教育工作,同时,联系镇司法所人民调解员、村干部一起前往当事人家中进行调解。1月22日,在各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教育、劝解下,赵老汉的儿子当着大家的面将2007年一年的口粮折合成820元交到父亲手里,承诺以后除按时给付口粮外,每年另外补贴父亲400元生活费,同时,将农田承包费用全部交给父亲。父子俩多日来的矛盾在春节前彻底化解了,也让在场的人都舒了心。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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