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医生"非法进行节育手术致人重伤获刑3年
2008-01-09 13:38:44
中国法院网讯 (刘燕枫) 现年65岁的安徽籍女子高小英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私自在上海市嘉定区娄塘镇赵厅村暂住处非法开设诊所。2007年8月,高小英为黄小燕实施取环术不当而致使黄小燕子宫和小肠穿孔、腹膜炎。近日,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高小英犯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被告人高小英,在安徽老家持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做了三十年多年的乡村医生。2005年来沪后,为了多赚点钱,高小英就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在上海市嘉定区娄塘镇赵厅村的暂住处开设一私人诊所,为住在附近的老乡和外来人员看一些诸如感冒、咳嗽之类的小病,有时也会应邀出诊。
30岁的安徽来沪人员黄小燕经老乡介绍,曾多次去高小英的诊所看些感冒、咳嗽之类的小病。2007年6月,黄小燕在产后100天在高小英的诊所让高小英为其上了节育环。8月21日下午,黄小燕因要回老家做结扎手术而要求高小英将其体内的节育环取出。高小英遂在其诊所内,用弯头镊子为黄小燕进行摘取宫内节育器手术,因黄小燕当即感到疼痛难忍而停止手术。后被告人高小英为黄小燕配了少许消炎药,收取了药费人民币30元。黄小燕回家后,感觉下腹剧烈疼痛,于次日凌晨至嘉定区中心医院救治,经诊断为取环术后致子宫穿孔、肠穿孔、腹膜炎,经上海市公安局损伤伤残鉴定中心鉴定,被害人黄小燕的伤势已构成重伤。
2007年8月24日,高小英因涉嫌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被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刑事拘留,9月29日被依法逮捕。12月6日,嘉定区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高小英犯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
案发后,被告人高小英家属于9月3日向被害人黄小燕作出了经济赔偿。
法院受理后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高小英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擅自为她人摘取宫内节育器,致被害人重伤,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所控罪名成立,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被告人高小英,在安徽老家持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做了三十年多年的乡村医生。2005年来沪后,为了多赚点钱,高小英就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在上海市嘉定区娄塘镇赵厅村的暂住处开设一私人诊所,为住在附近的老乡和外来人员看一些诸如感冒、咳嗽之类的小病,有时也会应邀出诊。
30岁的安徽来沪人员黄小燕经老乡介绍,曾多次去高小英的诊所看些感冒、咳嗽之类的小病。2007年6月,黄小燕在产后100天在高小英的诊所让高小英为其上了节育环。8月21日下午,黄小燕因要回老家做结扎手术而要求高小英将其体内的节育环取出。高小英遂在其诊所内,用弯头镊子为黄小燕进行摘取宫内节育器手术,因黄小燕当即感到疼痛难忍而停止手术。后被告人高小英为黄小燕配了少许消炎药,收取了药费人民币30元。黄小燕回家后,感觉下腹剧烈疼痛,于次日凌晨至嘉定区中心医院救治,经诊断为取环术后致子宫穿孔、肠穿孔、腹膜炎,经上海市公安局损伤伤残鉴定中心鉴定,被害人黄小燕的伤势已构成重伤。
2007年8月24日,高小英因涉嫌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被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刑事拘留,9月29日被依法逮捕。12月6日,嘉定区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高小英犯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
案发后,被告人高小英家属于9月3日向被害人黄小燕作出了经济赔偿。
法院受理后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高小英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擅自为她人摘取宫内节育器,致被害人重伤,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所控罪名成立,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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