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法院“无薪女陪审”乐为女当事人撑腰
2008-01-04 15:59:19
     中国法院网讯 (简华良)  元月3日,虽天气寒冷,对于林某来说却是温暖的日子,在这一天,她在福建漳平市人民法院女陪审员的帮助下终于走出了家庭暴力的阴影,维护了自己的权益。

  2006年年初,失去第一次婚姻的她怀着对幸福生活的憧憬,与初婚的卢某结成夫妻,原以为可以过上好日子了,想不到,好赌成性的卢某经常在输钱后对她拳打脚踢,她曾经三次向当地的派出所报案,可卢某却还是继续向她实施暴力行为,无法忍受之下,她向福建漳平市人民法院新桥法庭起诉卢某,女陪审员知悉情况后,在合议庭上极力从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向法院依法提出自己的建议,被法官采纳,最后法庭判决林某与卢某离婚,使林某终于摆脱痛苦的深渊。

  漳平法院注重维护农村妇女的合法权益,针对当今妇女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维权意识不断提高的特点,特在聘请陪审员时,从县妇联、乡镇机关选择一批政治觉悟高、法律知识丰富、群众基础好、妇女工作经验丰富的女同志充实陪审员队伍,让其参与妇女案件的审理,充当妇女维权的“靠山”;同时,法官在审理有关妇女遭受家庭暴力、婚姻纠纷时,能够充分尊重女陪审员的意见,不让女陪审员成为庭审的摆设,使法院的审判活动有普通群众的声音。

  女陪审员应用自身精于做妇女工作的特点,通过情、理、法的相结合的方式,让男性理解女性,使妇女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谈起两年多的陪审员工作经历,漳平市妇联干部张香女感慨万分:“女陪审员是一种无薪的职业,工作压力大,有时候还因为替女当事人说话还会遭来另一方当事人的指责和误解,但我感到很有成就感,因为陪审工作不但增长了我的法律意识,而且让我认识到维护妇女权益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据了解,2007年来,漳平法院共审理和调解维护妇女权益案件180余件,接受女陪审员意见建议10余件,受到当地群众的好评,也成为一道靓丽的司法风景线。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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