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院告云南省政府没兑现“钱不是问题”承诺
2007-12-27 09:07:11 | 来源:新华网-信息时报
经过医院的全力抢救,杨增朝目前已脱离生命危险,但此后仍需数次植皮手术。
今年11月25日,从云南来深圳的打工仔杨增朝与女友因为急于回家看望
生病的孩子,为了千元工资与老板发生纠纷,无奈下他选择了极端的方式——自焚,这次冲动造成了他全身90%面积烧伤。
事件引起了云南省政府的关注,不仅派出了调查组还捐款1万余元,事发的深圳龙岗平湖街道办也积极组织捐款。但所捐款项杯水车薪,本着“先救人后交钱”原则的山厦医院因为在伤者身上花费了73万余元而资金周转不灵,医院400余员工发不出工资。当事人所在地和事发地的人民政府曾表示负责处理此事,但目前却未兑现。昨天,院方递交诉状,将云南省政府和深圳平湖街道办告上法庭。
云南《生活新报》对讨薪自焚一事进行报道后,云南省省长秦光荣11月28日作出批示:送省劳动保障厅张玉明同志:请从维护农民工权益角度加强与深圳市有关部门的沟通,关注追踪此事的处理,并协调帮助解决杨增朝所面临的一些困难。
今年11月25日,23岁的杨增朝因讨薪不成而自焚。为杨增朝进行抢救的医院是深圳市山厦医院,根据入院诊断,病人全身90%面积烧伤,其中深度烧伤86%。
伤势“在国外可能都放弃治疗了”
杨增朝的主治医生、深圳山厦医院烧伤整形科主任张家龙说,当时病人全身只有头顶、裤带位置、脚心3个地方没有烧着。“在外国,这样的情况可能都放弃治疗了。”
张医生表示,杨增朝入院时处在休克期,之后还要经历感染期,再到康复期。而休克期和感染期都可能有生命危险。张医生说,即使能正常治疗也要3个月以上,多次分批做手术需要100万元以上治疗费用,而且治好后还可能有多种后遗症。
调查 行为过激权益并没受到侵害
11月30日,在调查完事件经过后,云南赴深圳调查组成员魏明说,问题出在杨增朝自己身上。“责任主要在(杨增朝)个人,是个人烧伤。”他表示,杨增朝的事情不是实质的维权,工人权益没受到侵害,厂方只是说让杨的妻子干满一个月后帮忙把工资一起领走,而当时杨增朝也同意了的。
从人道主义考虑,云南调查组前天在医院给杨增朝女友刘小丽1万元钱,同时另一个调查组专程跑到杨增朝家里送去云南宣威市资助的2000元钱。随后,云南赴深圳调查组乘机离开深圳,向云南省领导作情况汇报。
现状 医院垫付73万元发不出工资
时隔32天后的今日,杨增朝仍然在深圳山厦医院处住院治疗,目前伤势已有好转,基本脱离生命危险。
而杨增朝所有治疗费用都是医院垫付,院方还安排了一个小病房给杨增朝的女友刘小丽居住,同时医院食堂给她提供免费伙食。据医院负责人称,他们秉着“先抢救、后交钱”的原则,至今垫付的医疗费已高达73万元。
该院烧伤科的一名医生告诉记者,“我11月份只拿到基本工资1000元,夜班补贴105元,发下来的工资还不到以往的1/3,医院400名医护人员都没有拿到岗位津贴和奖金。”
而记者昨天从医院获悉,12月12日是发工资的日子,医院目前只能给员工发出基本工资,更不要说年底的奖金了。
医院宣传科的陈先生告诉记者,“医院为杨增朝垫付73万元医疗费,这是医院资金无法正常周转的主要原因,这对已经建院六年的山厦医院来说还是第一次。”12月11日下午,深圳山厦医院曾向有关部门提交了一份《关于杨增朝救治及费用问题的情况报道》,呼吁有关部门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全力抢救,钱不是问题”
当初指示不兑现 医院无奈上法庭
一边救治着伤者,一边却因为救治无法发放工资,该医院宣传部门的陈为民说,“病号也很可怜,贫穷是压倒骆驼的稻草,可是医院难道就不会因为贫穷而被压倒么?”实在找不到别的办法,他们只好选择了法律途径。昨天上午10点,山厦医院向深圳市龙岗区法院递交了诉状,将云南省政府和平湖街道办告上法庭。
在起诉书中,医院称,自焚事件发生之后,两被告分别作为当事人所在地和事发地的人民政府负责处理此事,当时,他们都指示“全力抢救,钱不是问题。”
可是,现在医院因此而发生财务困难,时至今日,没有收到有关杨增朝的治疗费用。迫于经济压力,医院在经过多次联系及协调无果的情况下,被迫无奈,只好依法起诉到人民法院。
10万捐款医院只有三千
据了解,杨增朝最终的治疗费用还将远远超过73万元,可能达到100万元之巨,目前全部社会捐助接近10万元,但是医院却只拿到3000元,5万余元的现金至今仍在家属手中,另外4万余元则由深圳平湖街道有关部门暂为保管,这笔费用远远不够支付医疗费。
“目前病人已度过休克期,进入感染期,还未完全脱离生命危险,此后还需要数次植皮手术,医院也曾考虑过将病人转院,但是现在公立医院都不接收。”山厦医院有关负责人向记者坦承。
民营医院无法享受拨款
据了解,针对类似杨增朝这样没有支付能力的重症病人和“三无(无姓名无职业无住址)”的紧急病人,如果在公立医院治疗,所拖欠的医疗费用将可能有财政专门的项目支付,而一旦是在民营医院治疗,将不可能获得财政划拨任何费用。
山厦医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医院还将会继续本着“治病救人,生命高于一切”的原则,对杨增朝进行治疗,但是医院所面临的窘境也越来越严重。
-事件回放
为讨千元工资 老板面前自焚
今年11月8日,21岁的刘小丽和23岁的杨增朝这对夫妻进入深圳龙岗平湖长满手袋厂工作。他们将1岁的小孩放在云南老家。工作没多久,他们就听说孩子感冒发烧,几天后,孩子的奶奶又生病了,因孩子无人照顾,两人想辞工回家。
11月24日下午,工作才16天的二人去找厂长辞工,并索要工资,两人工资加起来大概1100多元。
据刘小丽说,她以前的打工经验,临时辞工的话只扣20%工资,可是,当时厂长告诉他们没有那样的规定,并称以前有工作50多天的工人辞工也只拿走1个月工资。可是,当时两个人口袋里总共只有30多块钱,厂长表示要和老板商量再给他们答复。第二天上午10点,杨增朝夫妇去厂里找老板要钱,老板还是不同意。
“老板你是不是要我死?我死给你看!”这时,杨增朝猛地拿起大厅角落里的一桶白电油往身上一浇,紧随老板进了办公室。等小丽两分钟后再看到杨增朝时,他已经成了火人,直接奔向厕所里浇水。虽然等杨增朝从厕所里出来时候身上火已经灭了,但是全身的皮却大块大块地掉下来,面容也已看不清楚。
根据入院诊断,病人全身90%面积烧伤,其中深度烧伤86%。
今年11月25日,从云南来深圳的打工仔杨增朝与女友因为急于回家看望
生病的孩子,为了千元工资与老板发生纠纷,无奈下他选择了极端的方式——自焚,这次冲动造成了他全身90%面积烧伤。
事件引起了云南省政府的关注,不仅派出了调查组还捐款1万余元,事发的深圳龙岗平湖街道办也积极组织捐款。但所捐款项杯水车薪,本着“先救人后交钱”原则的山厦医院因为在伤者身上花费了73万余元而资金周转不灵,医院400余员工发不出工资。当事人所在地和事发地的人民政府曾表示负责处理此事,但目前却未兑现。昨天,院方递交诉状,将云南省政府和深圳平湖街道办告上法庭。
云南《生活新报》对讨薪自焚一事进行报道后,云南省省长秦光荣11月28日作出批示:送省劳动保障厅张玉明同志:请从维护农民工权益角度加强与深圳市有关部门的沟通,关注追踪此事的处理,并协调帮助解决杨增朝所面临的一些困难。
今年11月25日,23岁的杨增朝因讨薪不成而自焚。为杨增朝进行抢救的医院是深圳市山厦医院,根据入院诊断,病人全身90%面积烧伤,其中深度烧伤86%。
伤势“在国外可能都放弃治疗了”
杨增朝的主治医生、深圳山厦医院烧伤整形科主任张家龙说,当时病人全身只有头顶、裤带位置、脚心3个地方没有烧着。“在外国,这样的情况可能都放弃治疗了。”
张医生表示,杨增朝入院时处在休克期,之后还要经历感染期,再到康复期。而休克期和感染期都可能有生命危险。张医生说,即使能正常治疗也要3个月以上,多次分批做手术需要100万元以上治疗费用,而且治好后还可能有多种后遗症。
调查 行为过激权益并没受到侵害
11月30日,在调查完事件经过后,云南赴深圳调查组成员魏明说,问题出在杨增朝自己身上。“责任主要在(杨增朝)个人,是个人烧伤。”他表示,杨增朝的事情不是实质的维权,工人权益没受到侵害,厂方只是说让杨的妻子干满一个月后帮忙把工资一起领走,而当时杨增朝也同意了的。
从人道主义考虑,云南调查组前天在医院给杨增朝女友刘小丽1万元钱,同时另一个调查组专程跑到杨增朝家里送去云南宣威市资助的2000元钱。随后,云南赴深圳调查组乘机离开深圳,向云南省领导作情况汇报。
现状 医院垫付73万元发不出工资
时隔32天后的今日,杨增朝仍然在深圳山厦医院处住院治疗,目前伤势已有好转,基本脱离生命危险。
而杨增朝所有治疗费用都是医院垫付,院方还安排了一个小病房给杨增朝的女友刘小丽居住,同时医院食堂给她提供免费伙食。据医院负责人称,他们秉着“先抢救、后交钱”的原则,至今垫付的医疗费已高达73万元。
该院烧伤科的一名医生告诉记者,“我11月份只拿到基本工资1000元,夜班补贴105元,发下来的工资还不到以往的1/3,医院400名医护人员都没有拿到岗位津贴和奖金。”
而记者昨天从医院获悉,12月12日是发工资的日子,医院目前只能给员工发出基本工资,更不要说年底的奖金了。
医院宣传科的陈先生告诉记者,“医院为杨增朝垫付73万元医疗费,这是医院资金无法正常周转的主要原因,这对已经建院六年的山厦医院来说还是第一次。”12月11日下午,深圳山厦医院曾向有关部门提交了一份《关于杨增朝救治及费用问题的情况报道》,呼吁有关部门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全力抢救,钱不是问题”
当初指示不兑现 医院无奈上法庭
一边救治着伤者,一边却因为救治无法发放工资,该医院宣传部门的陈为民说,“病号也很可怜,贫穷是压倒骆驼的稻草,可是医院难道就不会因为贫穷而被压倒么?”实在找不到别的办法,他们只好选择了法律途径。昨天上午10点,山厦医院向深圳市龙岗区法院递交了诉状,将云南省政府和平湖街道办告上法庭。
在起诉书中,医院称,自焚事件发生之后,两被告分别作为当事人所在地和事发地的人民政府负责处理此事,当时,他们都指示“全力抢救,钱不是问题。”
可是,现在医院因此而发生财务困难,时至今日,没有收到有关杨增朝的治疗费用。迫于经济压力,医院在经过多次联系及协调无果的情况下,被迫无奈,只好依法起诉到人民法院。
10万捐款医院只有三千
据了解,杨增朝最终的治疗费用还将远远超过73万元,可能达到100万元之巨,目前全部社会捐助接近10万元,但是医院却只拿到3000元,5万余元的现金至今仍在家属手中,另外4万余元则由深圳平湖街道有关部门暂为保管,这笔费用远远不够支付医疗费。
“目前病人已度过休克期,进入感染期,还未完全脱离生命危险,此后还需要数次植皮手术,医院也曾考虑过将病人转院,但是现在公立医院都不接收。”山厦医院有关负责人向记者坦承。
民营医院无法享受拨款
据了解,针对类似杨增朝这样没有支付能力的重症病人和“三无(无姓名无职业无住址)”的紧急病人,如果在公立医院治疗,所拖欠的医疗费用将可能有财政专门的项目支付,而一旦是在民营医院治疗,将不可能获得财政划拨任何费用。
山厦医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医院还将会继续本着“治病救人,生命高于一切”的原则,对杨增朝进行治疗,但是医院所面临的窘境也越来越严重。
-事件回放
为讨千元工资 老板面前自焚
今年11月8日,21岁的刘小丽和23岁的杨增朝这对夫妻进入深圳龙岗平湖长满手袋厂工作。他们将1岁的小孩放在云南老家。工作没多久,他们就听说孩子感冒发烧,几天后,孩子的奶奶又生病了,因孩子无人照顾,两人想辞工回家。
11月24日下午,工作才16天的二人去找厂长辞工,并索要工资,两人工资加起来大概1100多元。
据刘小丽说,她以前的打工经验,临时辞工的话只扣20%工资,可是,当时厂长告诉他们没有那样的规定,并称以前有工作50多天的工人辞工也只拿走1个月工资。可是,当时两个人口袋里总共只有30多块钱,厂长表示要和老板商量再给他们答复。第二天上午10点,杨增朝夫妇去厂里找老板要钱,老板还是不同意。
“老板你是不是要我死?我死给你看!”这时,杨增朝猛地拿起大厅角落里的一桶白电油往身上一浇,紧随老板进了办公室。等小丽两分钟后再看到杨增朝时,他已经成了火人,直接奔向厕所里浇水。虽然等杨增朝从厕所里出来时候身上火已经灭了,但是全身的皮却大块大块地掉下来,面容也已看不清楚。
根据入院诊断,病人全身90%面积烧伤,其中深度烧伤86%。
责任编辑:陈秀军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