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城管扣押车辆引发行政附带赔偿诉讼案
2007-11-19 10:08:14
     中国法院网讯 (刘艳新)  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刘先生起诉被告北京市海淀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行政附带赔偿一案,原告请求法院确认扣押车辆行为违法、返还被扣车辆并赔偿损失。

  原告诉称,2006年11月1日上午10时左右,原告在去凤凰岭公园和女友约会的途中,有两人拦车问路去凤凰岭,原告因和他们同路,顺便带上他们,没有收取路费。快行驶到公园时,在路中间两辆汽车不顾交通堵塞和交通安全,以危险的方式将原告驾驶的车别在路中央,强行拉他们下车。这些人未出示证件,将原告强行拉上金杯车,强迫签字。到目前为此已将原告的车扣押一年多,这一年中原告多次与被告协商,但未能要回被扣车辆,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确认被告扣押原告车辆的行为违法;返还被扣车辆;赔偿原告损失共计54936元。

  据悉,该案是海淀法院受理的首起因城管扣押车辆引发的行政附带赔偿诉讼案,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之中。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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