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法院五项举措强化人民陪审员调解能力
2007-11-09 11:08:52
     中国法院网讯 (程振立)  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积极采取多项措施,全力提高人民陪审员调解工作能力,成效显著。今年以来,邳州法院23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理案件322起,人均参审14件,其中,案件调撤率高达87.6%,且无一上诉,无一激化信访。

  五项措施分别为:加强培训和业务指导、建立调解资源共享机制、保证人民陪审员全程参审、为每名陪审员建立业绩档案以及强化人民陪审员参审的过程控制。除岗前培训外,该院组织庭审观摩115人次,帮助陪审员学习驾驭庭审、分析案件,找准调解入口和方法,庭后,通过互动交流,由资深法官对庭审中法律问题进行释明,做到深度把握,收放自如。一年来共组织进行了3次人民陪审员调解工作交流会,相互探讨调解方法,交流调解经验。在案件调解中,遇到无法处理的困难,人民陪审员互相请求调动各自掌握的社会力量,借助它力参与调解,化解案件矛盾。该院让人民陪审员诉前、诉中、诉后全过程参与案件审理,充分接触当事人,了解案件整体情况和信息,随时随地把握调解机会。为每名陪审员建立业绩档案,将案件调撤率、上诉率、发改率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纳入年终表彰奖励和是否续聘的标准之中,引导人民陪审员有意识地进行调解,充分发挥其自身优势,挖掘工作潜力。将人民陪审员工作考核指标纳入岗位目标考核和部门负责人业绩考核,由审判管理部门和部门负责人对反映出来的问题进行随时调控,强化管理。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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