浔阳法院积极探索人民陪审员更换机制
2007-11-06 11:27:05
     中国法院网讯 (张力军 罗柳军)  10月30日,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人大常委会第八届四次会议更换了浔阳区法院5名人民陪审员。

  浔阳区法院现有人民陪审员23名,全部大专以上学历,他们98%来自学校、乡镇、社区。这些人民陪审员认真履行陪审职责,参与审理各类案件258件,人均结案10件以上,其中陪审员陈尚鹏年均参与审理刑事案件123件,还有96件民商案件经调解做到了“案结事了”,调解结案率达到72.3%,有力地化解了社会矛盾和纠纷,促进了审判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九江市浔阳区法院自2005年选聘人民陪审员以来,十分注重人民陪审员工作。为更好地服务于审判工作,浔阳区法院实施了五项措施,得到了上级法院和当地群众的好评。为不断求新求变,今年九江市浔阳区法院积极探索人民陪审员更换机制,制订了《人民陪审员管理实施细则》,对陪审员培训、审案、考核、奖惩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建立了陪审员个人档案,对其参加培训、审理案件、审判纪律、工作出勤等情况予以记载,作为年终考核、补助以及任期届满后是否继续提请人大任命的依据。在新的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开始前一个月,向社会公告人民陪审员的名额、选任条件、程序等相关事宜。浔阳法院加强协调,保持了人民陪审员工作的连续性。对其中不符合《决定》规定的人民陪审员条件和怠于履行人民陪审员职务的人员定期予以调整,并根据需要适当增补一些人民陪审员。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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