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市法院建立陪审员业绩档案
2007-11-06 11:14:31
     中国法院网讯 (李少葵 谢瑛)  日前,湖南省洪江市人民法院为为15名人民陪审员建立了专门的业绩档案,对人民陪审员实行绩效管理。截至9月份,该院人民陪审员陪审的135件案件,在每月度的案卷质量评查中全部为合格,当事人抽查满意率均在95%以上。

  为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日常管理,洪江市法院设立了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由院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为陪审员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政工室主任为具体责任人,具体负责人民陪审员的人事档案管理、培训、业绩考核等日常工作。陪审员管理办公室为人大任命的15名人民陪审员全部建立了个人业绩档案,个人业绩档案除了人民陪审员的学历证明、推荐材料、任命文件、培训情况等原始资料外,还将每名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等履职情况作为一项关键内容。并且将每一位陪审员参与审理的每起案件数,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意见、一审处理情况、二审裁判结果、审判长对人民陪审员审判案件的评价等作为人民陪审员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该院把业绩档案作为对陪审员表彰、奖励、补贴、任期届满是否继续提请该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等的依据。今年2月,该院综合对每年对人民陪审员的考核结果、人民陪审员的自我述职、群众代表的意见等多项考核指标,组织开展了“优秀人民陪审员”评选活动,对工作业绩突出的6名优秀人民陪审员给予了表彰奖励。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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