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里,我们受到特别的关心和尊重”
——江西省兴国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纪事
2007-10-31 16:01:0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颜梅生
  “在这里,作为人民陪审员,我们受到了特别的关心和尊重——既包括工作的方方面面,也包括生活上点点滴滴。”当笔者提及人民陪审员工作时,获得“全国优秀人民陪审员”称号的江士锋,对江西省兴国县人民法院的评价如是说。带着疑问,日前,笔者就此进行了专题采访,人民陪审员告诉我的是三个“真的没想到”。

      “真的没想到,法院会请教授为我们讲《物权法》”

  笔者迎面碰到了人民陪审员黄邦明。“真的没想到,法院会请教授为我们讲《物权法》。”他刚刚从课堂出来,手里还拿着书和笔记本:“这次给我们上课的,有赣南师范学院、江西理工大学的知名教授,是法院专门请他们利用星期六、星期天给我们上课的!我曾上网查过,没有发现其他法院这样做的,说不定还是全国首例哟!”年近60的黄邦明充满了惊喜和感激,甚至还像小孩子似的有些得意。

  江西省兴国县是全国贫困县,法院的经费自然是捉襟见肘,但通过教育培训提高人民陪审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进而促进审判,一直被该院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该院一方面制定了《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 》、《人民陪审员培训规划》等,以保证该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有目的、有方案、有步骤、有阶段地进行;另一方面,该院常常不惜尽可能压缩开支,挤出资金,让人民陪审员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班、函授班、学术会、交流会,组织参加法律自学考试、函授考试等。现有25名人民陪审员中,全部至少分别参加过省、市级培训。人民陪审员素质的提高,带来了直接的审判效果,如平均审理限仅为45天,无一超审限,调解、撤诉率上升到75.3%,上诉率下降了27%,上诉发回无一重审或改判,上访、缠诉几乎为零等。同时,也培养了一批优秀典型,如2006年江士锋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陪审员”,成为江西省仅有的两位之一。

        “真的没想到,法院想得那么周到”

  人民陪审员朱跃辉家住兴国县方太乡,刚被选上人民陪审员、参加完相关培训,便接到法院通知,要求他做好准备,到相邻的枫边乡一边远山区的巡回审判点参加组成合议庭。“这叫我怎么去,不仅路途远而且山高路险,又没有专门的班车,加之连续阴雨连绵的……”朱跃辉难免担心起来,虽然另一年老的人民陪审员告诉他“没事,法院会安排好的”。但这只是消除了他一丝疑虑。直到法院开来专车、安排饮食起居、提供办公用品、当即发放陪审员工资等后,朱跃辉不无感慨地说:“法院对于我们,我感到自己既是主人又是客人,真的没想到安排得那么周到、细致,又那么热心……”。

  江西省兴国县人民法院流传着一个不成文的规矩,那就是生活上宁可亏法官自己,也不能亏了人民陪审员。为此,法官们在看现场、调解、开庭、执行时,首先想到的就是如何安排好人民陪审员的衣食住行,并尽可能使其满意,保障人民陪审员有个好环境,有个好心情。法院院内也设立了人民陪审员办公室、阅卷室、休息室,并统一免费安排吃饭、住宿,确保人民陪审员没有后顾之忧。

    “真的没想到,会请我们列席审委会还采纳了我们建议”

  “接到让我列席审委会的电话,我还不相信,真的没想到那是真的。而且审委会委员耐心听取了我的意见,最后还采纳了我的建议。”人民陪审员黄乾宝如是说。

  江西省兴国县人民法院为充分尊重人民陪审员意见,让人民陪审员完全、真正与法官具有的同等权利,制定、推行了一系列的制度和做法。包括:所有案件材料必须向人民陪审员公开、人民陪审员有权了解全部的信息、人民陪审员在庭审中的权利不能有任何剥夺或限制、合议必须首先让人民陪审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记入笔录、人民陪审员可以自由向法院纪检组或监察室反映情况,对法官进行监督等等。今年8月,该院又推出了让人民陪审员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其中之一就是人民陪审员对自己的未被评议的采纳意见,可以通过审判长、庭长或分管院长,请求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并请求列席。黄乾宝就是在所审理一起欠款纠纷案时,通过了解当地群众的习惯做法,进而坚持认为自己的意见,抱着试一试的心理请求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此外,该院还定期征求人民陪审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力求取得更加圆满的成效。如8月4日,该院就相关专门召开了人民陪审员座谈会,党组书记、院长刘瑞红恳切希望各位人民陪审员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做到 “五个发挥”,即:一是发挥好“审判员”作用;二是发挥好“辅导员”作用;三是发挥好“宣传员”作用;四是发挥好“监督员”作用;五是发挥好“调解员”作用。

(作者单位:江西省兴国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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