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火车站内搬行李赚钱被拘留状告公安败诉
2007-10-29 16:40:23 | 来源:正义网-南方都市报
在广州火车站收10块钱帮旅客搬行李,进城务工的王某被广铁公安拘留了10天。他不服处罚将公安告上法院,近日越秀法院判他败诉。
今年3月23日晚8点左右,王某在广州火车站广场看到一个旅客带着一大包行李,行走吃力,就上前询问是否需要帮送。最后,王某以10元钱的价格送该旅客进站,他拿着站台票进站后,广铁公安人员以其以非法牟利为目的收取好处费为由将他拘留10天。王某称,他是个农民,为了生计在火车站帮人送行李,但是公安人员执法中不讲道理,严重侵害并剥夺了他的劳动权利,给他的身心、人格、尊严、精神、名誉造成了极大的伤害。请求法院判决撤销公安的行政处罚。
广铁公安认为,这是王某对法律理解有误,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是明令禁止的行为。在火车站为旅客运送行李以牟利会扰乱正常的乘车秩序,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越秀法院还审理查明,王某从2006年4月至起诉时,已经被公安机关罚款3次拘留1次。法院认为,公安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维持,王某要自行承担50元诉讼费。
今年3月23日晚8点左右,王某在广州火车站广场看到一个旅客带着一大包行李,行走吃力,就上前询问是否需要帮送。最后,王某以10元钱的价格送该旅客进站,他拿着站台票进站后,广铁公安人员以其以非法牟利为目的收取好处费为由将他拘留10天。王某称,他是个农民,为了生计在火车站帮人送行李,但是公安人员执法中不讲道理,严重侵害并剥夺了他的劳动权利,给他的身心、人格、尊严、精神、名誉造成了极大的伤害。请求法院判决撤销公安的行政处罚。
广铁公安认为,这是王某对法律理解有误,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是明令禁止的行为。在火车站为旅客运送行李以牟利会扰乱正常的乘车秩序,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越秀法院还审理查明,王某从2006年4月至起诉时,已经被公安机关罚款3次拘留1次。法院认为,公安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维持,王某要自行承担50元诉讼费。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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