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对陪审员提出四项新要求
2007-10-25 15:25:41
中国法院网讯 (张宝华 王兴娟)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深入贯彻十七大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充分调动其参与案件审理的积极性,发挥其作为审判员、监督员、联络员、信息员、宣传员的五大作用。
该院提出以下要求:一是人民陪审员在开庭前可以到法院阅卷,熟悉案情,做到心中有数;二是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商事、刑事、行政案件,可以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独立行使表决权,充分落实陪审员的庭审权力及合议庭评议权,确保陪审员“同审同权”;三是对人民陪审员进行培训,通过集中授课、旁听庭审、座谈交流等培训方式,实行定期培训与日常培训相结合,提高其法律基础知识、审判工作基本原则、职业道德与法庭纪律等方面的知识;四是要求人民陪审员在案件审结后,对案件审理过程中出现的实体和程序上的问题及法院其他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今年以来,该院24名人民陪审员共参与陪审了510起案件,推动了法院的审判工作,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该院提出以下要求:一是人民陪审员在开庭前可以到法院阅卷,熟悉案情,做到心中有数;二是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商事、刑事、行政案件,可以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独立行使表决权,充分落实陪审员的庭审权力及合议庭评议权,确保陪审员“同审同权”;三是对人民陪审员进行培训,通过集中授课、旁听庭审、座谈交流等培训方式,实行定期培训与日常培训相结合,提高其法律基础知识、审判工作基本原则、职业道德与法庭纪律等方面的知识;四是要求人民陪审员在案件审结后,对案件审理过程中出现的实体和程序上的问题及法院其他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今年以来,该院24名人民陪审员共参与陪审了510起案件,推动了法院的审判工作,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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