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区犬类管理办法11月起实施
2007-10-15 17:26:13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陈志奎
  从镇江市区犬类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镇江市市区犬类管理办法》将于下月1日起施行。自实施之日起,市政府将在市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犬类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据了解,整治的具体目标是实现“三个百分之百、三个基本没有、三个基本杜绝”:养犬登记办证率、狂犬病疫苗注射率达100%,对养犬户入户调查宣传率达100%,无主犬、无证犬、未免疫犬捕杀、收容率达100%;重点限养区内基本没有大型犬、烈性犬,基本没有一户养多犬,风景旅游区、车站码头、集贸市场、商场、广场、城市主次干道等公共场所基本没有违规遛犬;基本杜绝犬不拴链、不携带犬证犬牌,基本杜绝犬伤人引发的狂犬病,基本杜绝严重的犬扰民、犬污染。

  据悉,此次犬类管理整治确定的市区范围,包含京口、润州、丹徒、镇江新区。根据管理办法规定,个人或单位饲养的犬,应先带到农林部门接受狂犬疫苗预防接种,凭农林部门出具的免疫证明,再到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申请登记,领取《犬类饲养证》和犬牌,同时签订《养犬责任书》。

  副市长冯士超出席会议并提出工作要求。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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