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电力专家到优秀人民陪审员
2007-10-11 16:56:56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王昊 贾元凯
今年五十二岁的她是河南省滑县电力公司的一名电力专家,是华北水利水电学院的高材生,她参加安全生产QC质量管理竞赛荣获省科技奖一项,市企业管理现代化成果奖一项,省、市质量管理奖三项,先后在国家级、省、市级报刊发表工作调研五十余篇,她撰写的《涉电人身损害案件与电力生产安全管理的初探》文章在2005年被《中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务全书》一书收编。她又是一名优秀的人民陪审员,自2005年4月被滑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为人民陪审员以来,她忠于职守,勤奋工作,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用公平和正义捍卫了法律的尊严,用真情和汗水换来了法院领导、法官及案件当事人的赞誉和信任。她所参加行政、刑事案件的陪审50余件,无一发还重审、改判案件。在做好陪审工作的同时,她还为宣传法院工作、树立法官形象和普及法律知识积极建言献策。一分耕耘,一分收获,2007年1月她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为“河南省优秀人民陪审员”,她就是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张秀玉。
一、忠实履行职责,严格把好“三道关”
作为人民陪审员,在陪审实践中,她逐步摸索出了“履行陪审权,把好三道关”的陪审方法。一是“备审关”。对于自己陪审的案件要做到详知基本案情及双方当事人的诉求;二是“庭审关”。在庭审中既要行使职权,又要举止有度,做到不该问的不问,避免滥用发问权、滥下结论的行为;三是“合议关”。在合议中做到公正、公平、客观、全面地分析案情,独立地发表自己的意见,既不随声附和,也不惟她独尊。她在每次接到陪审任务时,都会提前赶到法庭,仔细翻阅案卷,查找资料、熟悉相关法律条文,全面了解案情,熟悉案件要点及重点,并做好阅卷笔录;然后根据不同案件的案情,作好开庭时发问的提纲,有不清楚的问题虚心咨询有经验的法官,做到不耻下问。开庭时,无论案件大小,她都是认真听审并记录下案件的每一个细节,并按照庭审程序,全面听取各方的意见,认真分辩是非曲直。合议时,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坚持忠于事实和法律,表明自己的观点,与合议庭交换意见。特别是在她的意思被审判长采纳时,更感到欣慰与自豪。在陪审过程中,她积极主动地履行好自己的职责,逐渐地积累经验,认真学习审判长和审判员的专业办案经验,努力完善自己,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审判业务素质,以适应新形势下审判工作的需要;以宣传法制、服务于民为已任,为构建和谐的社会环境尽心尽力。
二、正确处理陪审与“陪衬”的关系,端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杆秤
在人们的印象中,人民陪审员只是个摆设,给法庭当“陪衬”,做样子。有人私下议论:陪审陪审,陪而不审。她不这样认为,作为一名陪审员,在庭审过程中,要服从审判长掌控的整个法庭活动,在法官的指导下,通过自己的努力,用事实告诉人民,陪审员不是法庭的“陪衬”,而是代表人民在法庭上陪审。她在法庭上除了保持仪容仪表庄重外,还在四个方面狠下工夫。一是对控辩双方争论的焦点问题做好记录,作为合议时发言的依据;二是遇到不清楚的事实,主动请求发问;三是审判长偶尔有忽略的地方,及时巧妙地提醒;四是在休庭后,利用法庭这种氛围对被告人进行现场教育,促使他们认罪服法,洗心革面,重新做人。这样陪审,法庭旁听人员自然而然就改变了陪审员是法庭“陪衬”的看法。在短短的两年陪审工作中,她感触最深的是:人民陪审员并不是像人们所说的是个摆设和陪衬,而是一个真正能够为人民说话和撑腰的岗位。
谈及两年多来的陪审经历,张秀玉兴奋地说,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坐上法庭,代表人民参与法庭的审判工作,感到十分光荣和自豪。同时,它又是一份责任。人民把权力交给自己行使,就不能辜负人民的期望,就要向人民负责,所办案件一定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在审判台上,对原告和被告、穷人和富人、当官的和老百姓都一视同仁,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心中真正要掌握的一杆秤,这是张秀玉参与案件陪审以来最深的体会。
三、不计报酬,只求奉献,积极参与审判,珍惜每一次陪审合议审理机会
按照《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规定,人民陪审员在执行职务期间应当享受交通、就餐等费用补助,两年来她从来没有主动要求过任何补助,开庭有时开到中午十二点半以后,庭审法官留她在法院食堂就餐,都被她婉言拒绝。但是,只要法庭邀请她参加陪审,她都乐此不疲,随叫随到,从不怠慢,从不因没有兑现补助或者因有其他事情而耽误案件陪审及合议。
2006年11月23日,是法院行政庭通知她开庭审理原告不服县公安局行政处罚一案的日子,这天天气非常恶劣,5-6级的北风伴着雨加雪下个不停,气温温度由22日的17度速降至0度,天气的突变没有耽误她陪审的激情,为了能按时开庭,她冒着风雨雪提前到达审判庭参加案件的合议审理,受到庭审法官和双方当事人的赞扬。
四、辩法析理化纷争,提高法律和法院陪审的社会公信力
作为一名陪审员,张秀玉在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上下工夫。今年3月的一天,她在法院门口外被一诉讼当事人拦住了,他说:“我知道您是人民陪审员,在俺的案件开庭时看见您在法庭上,她认为俺的案件判的有误,不行的话,俺都去上访……”。她耐心地听他讲述后,依照法律条文,用法理和情理角度给他把案情做了分析解释,并耐心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他很满意地道了声“谢谢”后而离去。避免了一起案件上访,缓解了矛盾,提高了当事人满意率,达到了服判息诉的目的,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今年五月份,一个熟人找到她说,他与他的表兄弟,发生了经济纠纷来咨询如何到法院打官司。她对他说:“你们是表兄弟,关系一直不错,如果要告到法院的话,一判决,无论谁输谁赢,双方都受损失,你们兄弟都不合好了。如果你俩能心平气和地协商解决该多好啊。打官司既费精力又伤和气,本来是小纠纷一经官司就成了仇人,很不合算。”后来经几番交谈后,表兄弟俩重握手言和。他们说:“这都是人民陪审员的功劳啊!”
五、走向社会,做法制宣传员和司法形象维护者
一次,她的同事拿着一张报纸说:“你看看,报纸又登司法不公了,他们是不是‘吃了原告吃被告’?” 当场,她就明确告知他:“这是偏见。她刚陪审完一起治安管理处罚案件。被告人说是自己有坦白情节,欲在定罪量刑时从轻或减轻处罚。承办法官、合议庭把在庭审中各被告人交待的内容和预审卷中的笔录结合起来逐一研究、辩法析理,认定证据确凿,一丝不苟,极为严格和规范”。针对社会上对法院的一些偏见,张秀玉通过自身的体会向他们宣传案件审理是依据法定程序以及确凿的事实和证据判决的。针对社会上有些人说刑事法官自由裁量权大,‘猫腻’多。她认为这种说法是不公平的,法官依法办案,值得信赖。张秀玉深有感触地说:“真是不当陪审员,不知法官冤啊!”
六、提升法律素养,不服人民重托,做合格的人民陪审员
司法审判专业性极强,在上岗之前她在河南省法官培训中心进行了10天的封闭式培训,上岗以后虽然没有再组织过系统培训,但她自从当上人民陪审员之后,每天用于学习法律知识的时间都不少于一个小时,她还经常上网查看有关案例以指导自己的陪审工作。每次庭审前,她都会查找法律书籍,熟悉相关法条,她认为,如果不加紧学习就会辜负自己的这份责任,就会误事。
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张秀玉参与陪审使自己所学的法律知识由感性认识上升到了理性认识,也真正体会到要做好陪审工作光靠热情和法律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要有敏捷的思维能力、严谨的工作作风和不怕苦的精神,只有掌握了一定的经济、生活、科技知识,才能为洞悉案情、依法裁决提供有力的支持和参考。另外,还应具备丰富的社会经验。要对社会、人情、伦理等实际问题进行深入地洞察和了解,力求使案件的判决合法、合情、合理,让当事人心服、口服,才能在庭审和合议中更好的发挥自己的作用。“活到老学到老”,学无止境。等五年任期下来,张秀玉对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律咨询员充满了自信。
一、忠实履行职责,严格把好“三道关”
作为人民陪审员,在陪审实践中,她逐步摸索出了“履行陪审权,把好三道关”的陪审方法。一是“备审关”。对于自己陪审的案件要做到详知基本案情及双方当事人的诉求;二是“庭审关”。在庭审中既要行使职权,又要举止有度,做到不该问的不问,避免滥用发问权、滥下结论的行为;三是“合议关”。在合议中做到公正、公平、客观、全面地分析案情,独立地发表自己的意见,既不随声附和,也不惟她独尊。她在每次接到陪审任务时,都会提前赶到法庭,仔细翻阅案卷,查找资料、熟悉相关法律条文,全面了解案情,熟悉案件要点及重点,并做好阅卷笔录;然后根据不同案件的案情,作好开庭时发问的提纲,有不清楚的问题虚心咨询有经验的法官,做到不耻下问。开庭时,无论案件大小,她都是认真听审并记录下案件的每一个细节,并按照庭审程序,全面听取各方的意见,认真分辩是非曲直。合议时,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坚持忠于事实和法律,表明自己的观点,与合议庭交换意见。特别是在她的意思被审判长采纳时,更感到欣慰与自豪。在陪审过程中,她积极主动地履行好自己的职责,逐渐地积累经验,认真学习审判长和审判员的专业办案经验,努力完善自己,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审判业务素质,以适应新形势下审判工作的需要;以宣传法制、服务于民为已任,为构建和谐的社会环境尽心尽力。
二、正确处理陪审与“陪衬”的关系,端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杆秤
在人们的印象中,人民陪审员只是个摆设,给法庭当“陪衬”,做样子。有人私下议论:陪审陪审,陪而不审。她不这样认为,作为一名陪审员,在庭审过程中,要服从审判长掌控的整个法庭活动,在法官的指导下,通过自己的努力,用事实告诉人民,陪审员不是法庭的“陪衬”,而是代表人民在法庭上陪审。她在法庭上除了保持仪容仪表庄重外,还在四个方面狠下工夫。一是对控辩双方争论的焦点问题做好记录,作为合议时发言的依据;二是遇到不清楚的事实,主动请求发问;三是审判长偶尔有忽略的地方,及时巧妙地提醒;四是在休庭后,利用法庭这种氛围对被告人进行现场教育,促使他们认罪服法,洗心革面,重新做人。这样陪审,法庭旁听人员自然而然就改变了陪审员是法庭“陪衬”的看法。在短短的两年陪审工作中,她感触最深的是:人民陪审员并不是像人们所说的是个摆设和陪衬,而是一个真正能够为人民说话和撑腰的岗位。
谈及两年多来的陪审经历,张秀玉兴奋地说,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坐上法庭,代表人民参与法庭的审判工作,感到十分光荣和自豪。同时,它又是一份责任。人民把权力交给自己行使,就不能辜负人民的期望,就要向人民负责,所办案件一定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在审判台上,对原告和被告、穷人和富人、当官的和老百姓都一视同仁,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心中真正要掌握的一杆秤,这是张秀玉参与案件陪审以来最深的体会。
三、不计报酬,只求奉献,积极参与审判,珍惜每一次陪审合议审理机会
按照《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规定,人民陪审员在执行职务期间应当享受交通、就餐等费用补助,两年来她从来没有主动要求过任何补助,开庭有时开到中午十二点半以后,庭审法官留她在法院食堂就餐,都被她婉言拒绝。但是,只要法庭邀请她参加陪审,她都乐此不疲,随叫随到,从不怠慢,从不因没有兑现补助或者因有其他事情而耽误案件陪审及合议。
2006年11月23日,是法院行政庭通知她开庭审理原告不服县公安局行政处罚一案的日子,这天天气非常恶劣,5-6级的北风伴着雨加雪下个不停,气温温度由22日的17度速降至0度,天气的突变没有耽误她陪审的激情,为了能按时开庭,她冒着风雨雪提前到达审判庭参加案件的合议审理,受到庭审法官和双方当事人的赞扬。
四、辩法析理化纷争,提高法律和法院陪审的社会公信力
作为一名陪审员,张秀玉在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上下工夫。今年3月的一天,她在法院门口外被一诉讼当事人拦住了,他说:“我知道您是人民陪审员,在俺的案件开庭时看见您在法庭上,她认为俺的案件判的有误,不行的话,俺都去上访……”。她耐心地听他讲述后,依照法律条文,用法理和情理角度给他把案情做了分析解释,并耐心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他很满意地道了声“谢谢”后而离去。避免了一起案件上访,缓解了矛盾,提高了当事人满意率,达到了服判息诉的目的,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今年五月份,一个熟人找到她说,他与他的表兄弟,发生了经济纠纷来咨询如何到法院打官司。她对他说:“你们是表兄弟,关系一直不错,如果要告到法院的话,一判决,无论谁输谁赢,双方都受损失,你们兄弟都不合好了。如果你俩能心平气和地协商解决该多好啊。打官司既费精力又伤和气,本来是小纠纷一经官司就成了仇人,很不合算。”后来经几番交谈后,表兄弟俩重握手言和。他们说:“这都是人民陪审员的功劳啊!”
五、走向社会,做法制宣传员和司法形象维护者
一次,她的同事拿着一张报纸说:“你看看,报纸又登司法不公了,他们是不是‘吃了原告吃被告’?” 当场,她就明确告知他:“这是偏见。她刚陪审完一起治安管理处罚案件。被告人说是自己有坦白情节,欲在定罪量刑时从轻或减轻处罚。承办法官、合议庭把在庭审中各被告人交待的内容和预审卷中的笔录结合起来逐一研究、辩法析理,认定证据确凿,一丝不苟,极为严格和规范”。针对社会上对法院的一些偏见,张秀玉通过自身的体会向他们宣传案件审理是依据法定程序以及确凿的事实和证据判决的。针对社会上有些人说刑事法官自由裁量权大,‘猫腻’多。她认为这种说法是不公平的,法官依法办案,值得信赖。张秀玉深有感触地说:“真是不当陪审员,不知法官冤啊!”
六、提升法律素养,不服人民重托,做合格的人民陪审员
司法审判专业性极强,在上岗之前她在河南省法官培训中心进行了10天的封闭式培训,上岗以后虽然没有再组织过系统培训,但她自从当上人民陪审员之后,每天用于学习法律知识的时间都不少于一个小时,她还经常上网查看有关案例以指导自己的陪审工作。每次庭审前,她都会查找法律书籍,熟悉相关法条,她认为,如果不加紧学习就会辜负自己的这份责任,就会误事。
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张秀玉参与陪审使自己所学的法律知识由感性认识上升到了理性认识,也真正体会到要做好陪审工作光靠热情和法律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要有敏捷的思维能力、严谨的工作作风和不怕苦的精神,只有掌握了一定的经济、生活、科技知识,才能为洞悉案情、依法裁决提供有力的支持和参考。另外,还应具备丰富的社会经验。要对社会、人情、伦理等实际问题进行深入地洞察和了解,力求使案件的判决合法、合情、合理,让当事人心服、口服,才能在庭审和合议中更好的发挥自己的作用。“活到老学到老”,学无止境。等五年任期下来,张秀玉对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律咨询员充满了自信。
责任编辑:陈思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