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要将案卷整理好,要把那个强制拆房案的前期工作准备好。”这是邵阳县人民法院原行政庭庭长李阳重度昏迷苏醒后给副庭长曾海波打电话说的最后一句话。3月29日,李阳就这样永远离开了他无限热爱的审判事业,年仅39岁。
李阳在病危弥留之际,考虑的不是年迈父母的赡养,不是娇妻幼儿的生活,而是未审理执行的案件和翘首期盼的当事人。他把剩下的时间交给了工作,交给了那些等待法律公正执行的人们……这一切都是为了国徽下的铮铮誓言,为了撑起一片法律的湛湛蓝天。这是一名人民法官忠于职守、忠于法律感人的一幕,这是一位人民法官的生命绝唱。
4月18日,邵阳县人民法院作出了决定,号召全院法官和工作人员向李阳学习。
5月10日,邵阳县委政法委作出决定,号召全县政法系统干警向李阳学习;
6月27日,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号召全市法院系统法官和工作人员向李阳学习;
6月28日,邵阳县委作出决定,追认李阳为优秀共产党员,并号召全县共产党员向李阳学习;
8月11日,中共邵阳市委政法委员会作出决定,号召全市政法战线干警向李阳学习,并把李阳同志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专项教育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典型,推荐到了中共湖南省委政法委员会和省高级人民法院。
(一)
1989年9月,以优异成绩从云南政法专科学校毕业的李阳,放弃了云南某中级法院的留用,毅然回到生他养他的故乡,分配在邵阳县人民法院工作。当院领导征询他愿意在机关哪个部门工作时,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他憨厚地一笑说:“我去郦家坪法庭”。要知道,郦家坪是邵阳县境内最偏僻的镇,距离县城最远,条件最艰苦,交通不便利,经济不发达,被戏称为邵阳县的“西藏”,几乎谁也不愿意去那被法院干警戏称为“发配”的法庭工作。作为当时尚属不多的法律院校专科生,院领导本想留他在机关挑重担,但是执拗不过他那执意的目光,领导让他去了,那年他21岁。当同事朋友不解地问他时,他却不作解释,只是摇摇头,轻声地说:“我是农民的儿子”。是的,这位来自大山脚下的农民儿子,怀着对农民的朴素的情感,认为越是落后的地方,那里的人民法律意识越为淡薄,那里越是需要他!
他奔走“西藏”,来到郦家坪法庭,先从书记员作起,负责庭里的所有送达。那里没有车,甚至连路也没有,没有电话,他翻山越岭走门串户,踏遍了郦家坪的山村院落。一次,他到郦家坪的地势最高、距离法庭最远的栗树庙村送达一个开庭传票,清早出发,回到法庭时天已经黑了,可他连中饭也没吃。原本有当事人留他吃午饭,但是他觉得吃当事人的饭违反纪律,于是坚决地拒绝了。他回庭后,乡政府食堂也关门了,他只好买了点饼干充饥。他在边远的“西藏”工作,这样饿饭的现象对他来说是习以为常的事。有时,他到村里去送达文书或调解纠纷时,被农家的狗追得团团转,小腿被狗咬得血淋淋的,疼痛难以忍受,他无怨无悔,一干就是四年。
(二)
“办案既要依法公正,还要看社会效果。”这是李阳常说的一句话。由于工作的需要和岗位的轮换,李阳先后又到城关镇法庭、县法院行政庭工作,并从书记员到助审员、审判员、当上副庭长、庭长。
李阳作为行政庭庭长,以实际行动维护着人民法官的形象,努力实践着司法为民的宗旨。2003年,某行政部门以塘田市镇农民易某在自己的责任田边修保坎破坏了水利工程为由,向易某作出了拆除保坎和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李阳在审查案卷时感到有些疑虑,于是他到实地查看,并走访了相关群众及当事人,了解到易某在法是个敢于直言的人,因征收税费等问题与个别镇领导发生过几次争执,被视为“刁民”。易某因在自己的一丘遭山洪冲刷的责任稻田边砌上了石保坎,给行政部门创造了处罚“理由”,其实保坎对水利工程还起到了保护作用。于是,李阳果断作出裁定,驳回了某部门强制执行的申请,得到群众的交口赞誉。
“群众利益无小事。”这是李阳内心的真实写照。他在法院工作的18年中,无论是在乡镇法庭,还是在法院机关;无论是从事审判工作,还是从事执行工作,首先想到的总是群众的利益。九公桥镇的陈某为宅基地纠纷未解决而成为出名的上访老户,由于镇政府一个换地的行政处理决定,反反复复经过十余年,他的宅基地仍没有着落,以打地洞为房过日子。陈某经人指点,2003年提起了行政诉讼,在李阳承办的一个多月时间里,他加班加点查阅案卷材料,到实地调查,其心情比当事人还着急,利用节假日加班写汇报、请示材料。那年春节临近了,为了稳定和安抚当事人的情绪,在大年三十的前一天,李阳冒着风寒到陈某家耐心细致地做工作。此案判决后,得到了市中级法院的维持。去年上半年,陈某的新房竣工了,为了表示感谢,特地置办了桌慧的宴席邀请李阳,他谢绝了。陈某夫妇激动地说:“你是我们亲眼所见的基层法官中最廉洁、最公正的好法官”。
(三)
“天平,要永远保持一尘不染!”这是李阳一贯的工作作风。在李阳的心中,有一架永不失衡的天平,那就是公正。在法院,由于工作的特殊性,当事人请客送礼经常会遇到,他时刻告诫自己,反省自己,在工作中严守工作纪律。曾经有一些朋友问他“这么些年都不会想办法发点财?”他笑了:“知足常乐吧,人生淡泊一些才好。”这是他质朴的人生观念,也是他甘守清贫、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写照。2001年底,李阳在审理一起换地纠纷案件中,原告周某为了打赢官司,便在开庭前趁他离开办公室之际,悄悄地在他办公桌的一本书中夹了800元钱。周某离开法庭后打电话告诉李阳,请求他开庭时关照一下,李阳当即要求周某把钱取走,并说:“我会依法及时公正裁判的。”但周某执意不取,李阳立即通知周某的代理人将钱取走退给周某。后来案子经当庭质证、认证,并当庭宣判,周某胜诉。周某激动地说:“不送礼,一样能打赢官司!”
李阳难道不需要钱吗?不是!由于他长期在艰苦的工作环境超负荷地工作,积劳成疾,过早地患了肝癌,但仍坚守在审判工作第一线,公正司法,任劳任怨,以极大的毅力与病魔作斗争,从未向组织讲过病情,提过任何要求。他年迈的父母都在农村,妻子下岗,女儿正在就学,他因病治疗还欠下了十多万元的巨额债务。人们在他去世后才知道,他竟然还默默地每年资助罗城乡大坝村一个叫李茂成的失学儿童恢复就学,从当时的二年级送到现在的七年级……
正义写忠诚,丹心铸天平。李阳用政治上的追求,精神上的动力,工作中的干劲,言行中的形象,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和顽强拼搏的精神,在审判岗位上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着一名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用自己的行动实践了“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宗旨。他从事审判工作18年来,先后获办案能手、优秀法官、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1999年至2002年连续四年获邵阳县政府嘉奖。2001年被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先进个人。18年来,他累计办理各类案件2100余件,调解各类纠纷940余起,为国家、集体、个人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为弱势群众减、缓、免收诉讼费用23万余元。他不愧为党的好儿子,人民的好法官。他用最宝贵的生命忠实履行了一名共产党员的神圣使命,用满腔热血谱写了一曲人民法官的正气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