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中级法院关于开展向魏明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
2007-08-14 15:34:2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全市各基层法院、本院各部门:

  魏明,男,中共党员,大专文化,1951年出生,1978年从部队转业到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先后担任刑一庭副庭长、刑二庭庭长、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副处级审判员。他参加法院工作二十多年来,牢记宗旨、心系人民,忠于职守、甘于奉献,公正司法、清正廉洁,以坚强的党性、优异的业绩和崇高的精神,赢得了党和人民的高度评价。他多次被评为院“先进工作者”、“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全市优秀法官”,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决定,在全市法院开展向魏明同志学习的活动。

  一、学习魏明同志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高尚情怀。魏明同志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正确行使手中审判权,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他对事业充满激情、对工作充满热情,始终保持顽强拼搏、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精神状态;他以无私无畏、坚持原则、秉公执纪、求真务实的崇高精神和高贵品德,展现了一名法官及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风貌。学习魏明同志,就要像他那样,永葆对人民群众的火热之心和赤诚之情,强化执法为民意识,为人民群众真心诚意办实事,满腔热情做好事,尽心竭力解难事,真正去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二、学习学习魏明同志化解矛盾、定纷止争的职业本领。魏明同志在工作中总是做到视群众为亲人,如果反映的问题是法院的工作失误造成的,就及时督促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更正错误,解决好老百姓所要求解决的问题。在魏明处理的众多信访事件中,还遇到很多当事人无理缠访的事情,这些问题即使不是法院工作失误造成的,他也本着解释好、安抚好的原则办事,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答复。学习魏明同志,就要象他那样,自觉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严格公正执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服务经济建设、促进改革发展的能力。

  三、学习魏明同志公正执法、清正廉洁的职业情操。魏明同志在刑一庭、刑二庭任职期间,许多当事人的家属总是千方百计地找到他,请求在案子上给予关照,但他告诉他们,要相信法院,相信每一个法官对每一件案件都会作出公正的裁判。只要他主审的案件,发现有需要回避的,他就找到院长,主动申请回避。有人问魏明,有没有难以推却的人情,他说:“人情和利益往往联系在一起,只要心里不贪,就没有推不了的人情!”在刑庭工作近15年,魏明没有一件裁判不公,没有一件被投诉或举报。尽管生活清贫,但他从未想过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谋取任何私利。学习魏明同志,就要像他那样,恪守政法干警职业道德,严格公正执法,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和各种困难险阻面前,始终做到经得起诱惑、耐得住寂寞、抗得住腐蚀,一身正气,一尘不染,充分展现共产党员的浩然正气、昂扬锐气和蓬勃朝气。

  四、学习魏明同志意志坚定、无私奉献的思想品质。2007年6月,魏明同志被诊断出患有晚期胰腺癌。在此之前,他身患高血压等多种疾病,但他仍以惊人的毅力支撑着疲惫不堪的身体,笑对病魔,在医院住院期间,仍不忘手头上还未完成的工作,时常把办公室其他的纪检干部叫到病房,千嘱咐万叮咛的交待工作。面对无情的病魔,魏明同志没有被击倒,而是以更加坚强的意志,全身心投入到法院工作当中,把全部心血奉献给了人民司法事业。学习魏明同志,就要像他那样,永远保持旺盛的斗志和坚韧的品格,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将个人理想、追求同人民的事业紧密联系在一起,把工作作为奉献的途径,在服务祖国、服务人民的伟大实践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全市各法院要把学习魏明同志作为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教育全体干警以魏明同志为榜样,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落实执法为民要求,振奋精神、激发斗志,同心同德、开拓进取,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责任编辑:张涵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