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6月,魏明同志由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调任监察室主任,后被任命为院纪检组副组长。在监察室工作四年多的时间里,他时刻牢记党的宗旨,以对党、对人民的赤胆忠心,对神圣的审判事业的无比热爱,爱岗敬业,勤恳工作,默默奉献,以一名优秀共产党员和合格的人民法官的情怀,饱蘸着自己的热血和汗水谱写出一篇篇感人肺腑的人生华章,用实际行动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公正廉明、严于律己的人格力量,在全市法院树立了作为一名纪检干部的威信。同时,他以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清正廉洁的人格魅力,感染着全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留下了一串串坚实的足迹。
以身作则做表率 清正廉洁不染尘
魏明同志1951年出生,1978年从部队转业到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至今。在法院工作二十多年里,他先后担任刑一庭副庭长、刑二庭庭长。魏明同志勤于学习,具有较强的学识素养,平时他坚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指导思想。到监察室工作以后,为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他认真学习和钻研反腐倡廉的理论和政策,用以指导党风廉政和纪检监察工作。他说:“要想让干警学,自己就要带头做表率。”
在工作中,他始终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信念,牢记党的宗旨,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时刻用一个党员的高标准,严格要求对待自己,用党的“两个条例”作为自己行动的准则,牢筑思想防线,固守清正廉洁观。平时他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始终做到清正廉洁,无私奉献,对事业充满激情、对工作充满热情,始终保持顽强拼搏、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精神状态。他以无私无畏、坚持原则、秉公执纪、求真务实的崇高精神和高贵品德,充分展现了法院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风貌。
法官手中执掌审判权,因此,一些当事人总想通过托人情、拉关系来达到自己的目的。面对这种情况,魏明同志始终认为,法官也是人,不可能没有私欲,但高尚的人能为整体利益抵制私念,作出正确选择。他在刑一庭、刑二庭任职期间,许多当事人的家属总是千方百计地找到他,请求在案子上给予关照,但他告诉他们,要相信法院,相信每一个法官对每一件案件都会作出公正的裁判。
只要他主审的案件,发现有需要回避的,他就找到院长,主动申请回避。有人问魏明,有没有难以推却的人情,他说:“人情和利益往往联系在一起,只要心里不贪,就没有推不了的人情!”在刑庭工作近15年,魏明没有一件案件被当事人认为裁判不公,没有一次被当事人投诉或举报。他没有收过当事人一件礼品,没有办过一件人情案,也没有利用庭长职务向审判人员施加过任何不公正的影响。在市中级法院,无论院长,还是主管过他的领导,只要谈起魏明,都会说,“魏明这人,我敢打保票。”
纪检工作热起来 廉政氛围浓起来
“审判抓公正,队伍抓廉政”。多年从事法院工作的实践使魏明同志深深懂得,人民法院审判是中心,队伍是根本,法官队伍不清正廉洁,就不可能创造出公正高效的审判业绩。他在担任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后,紧紧围绕“以廉政促公正,以廉政保公正”的工作思路,严格按照最高法院“两个办法”,不断加大纪检监察工作力度,全面贯彻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积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对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他在监察室工作这几年来,院里的纪检监察工作干的火热了起来。
为了提高广大干警的思想认识,增强干警廉洁办案、文明执法的自觉性,使干警在思想深处筑牢拒腐防变的道德防线,魏明同志始终坚持采取多角度、多形式的教育。他经常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最高法院“两个办法”、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平时还时常组织干警观看反腐警示教育片,并采取开展座谈讨论会、领导作廉政形势报告等形式,使广大干警提高认识,增强大局意识、公正意识、廉政意识和服务意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从根本上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服务、为谁执法”的问题。
他还特别注重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加强对市场经济条件下法官职业道德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做到警钟长鸣,使干警在金钱、权力、美色和其他种种现实诱惑面前,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2004年和2006年,市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室两次被市纪委评为全市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工作“专项工作奖”。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为把党风廉政责任制贯彻好、执行好,在他的积极建议下,院里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每年年初都要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了下级法院院长向上级法院院长负责、部门负责人向主管领导负责、主管领导向单位“一把手”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三级负责制”,并采取了量化指标制,总结汇报制,检查考核制,领导检讨制,限期整改制。从事多年的纪检监察工作,他深深感到要抓好纪检监察工作,根本在制度建设,关键在于从源头上抵制腐败。他坚持制度创新,在他的积极参与下,市中级法院先后建立健全了《五项制度七项监督》等多项党风廉政工作制度,为纪检监察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制度保证,院里的廉政氛围也逐渐地浓厚起来。
查处案件是天职 查而不处是失职
在监察室工作的几年里,魏明同志始终牢记纪检监察干部的神圣职责,对违法违纪的案件和责任人决不放过。很多人不愿当纪检干部,主要是因为怕得罪人,可是魏明同志却不怕。他总是说:“干了纪检这一行就不怕唱黑脸,查处案件是天职,查而不处是失职”。为人性格直率,不怕得罪人,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凡事讲究“认真”二字,这些评价是同事们对他工作的逐步理解和认同。
魏明同志坚信,自身硬气,办案才会硬气。对于每一条接到的举报和发现的线索,他决不凭印象靠想象去查办任何案件,而是认真地核实,反复地求证,确保办案不出任何差错。有的同志问魏明:“就为了一封没有署名的信,你们就这样郑重其事,不怕麻烦?”他回答道:“这可关系到一个干部的清白和前途,哪能怕麻烦?”专心谋事,无心谋人,魏明同志始终把党对干部的保护、爱护、呵护,有效地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的各个环节,赢得了院里同事的理解和认可。
“作为纪检干部,要始终把保护人民的利益当作第一要任。”魏明同志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以来,他就经常这样告诫自己,群众信访无小事,要善待信访人。平时不管工作多忙,接待信访当事人时,他坚持耐心倾听意见,耐心解释劝说。魏明同志在工作中总是做到视群众为亲人,如果反映的问题是法院的工作失误造成的,就及时督促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更正错误,解决好老百姓所要求解决的问题。在魏明处理的众多信访事件中,还遇到很多当事人无理缠访的事情,这些问题即使不是法院工作失误造成的,他也本着解释好、安抚好的原则办事,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答复。魏明常常对其他纪检干部说:“我们干纪检工作,归根到底是要保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只有树立这个观念,才能把工作干好!”
当事人张晓静反映浔阳区法院诉讼收费存在问题,经常到中院反映,虽然其反映的问题不属实,可魏明同志还是耐心解释和疏导,一天下来,常常是嗓子都说不出话来,可是为了缓和矛盾,让当事人明白事实,理解法院,信任法院,魏明觉得再苦再累也值得。有些来访当事人从外地赶来,或是从外地打电话来投诉,魏明同志为了尽快给当事人一个满意的答复,经常加班加点以最快的时间完成调查工作。
类似这样的事例还有很多,2003年以来,经他处理的来信来访达370余件次。对这些信访,魏明同志坚持做到件件有回复,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法院的良好形象。2003年,市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室被市纪委评为全市纪检监察室信访举报工作“先进集体”。
带病坚持忙工作 住院仍不忘岗位
魏明同志身患高血压、糖尿病、胰腺炎、舌咽神经痛等多种疾病,特别是其在接待信访人做解释工作时,常常会因言语过多引起其舌咽神经病痛发作,此病发作时,疼痛难忍,根本无法说话,同事们都劝他回家休息,可他还坚持带病工作,并说:“这病要不了我的命,能坚持一会儿就坚持一会儿,当事人来上访不容易,他们的事是大事,任何困难和任何病痛都压不倒我。”
有一次,一位当事人怒气冲冲的跑到监察室来上访,正赶上魏明同志下颚神经痛发作,可魏明同志还是坚持耐心听取他的意见,耐心做他的解释工作,实在不能讲时,就用笔在纸上写,通过魏明的耐心解释,该当事人觉得句句在理,临走时握着魏明的手说:“非常谢谢你,你的这种敬业精神确实让我心服口服。”有些来访当事人从外地赶来投诉,或是从外地打电话来投诉,魏明同志为了尽快给当事人一个满意的答复,他经常带病加班加点工作。
今年年初,中院新审判综合大楼基建工地开始进入后期装修阶段,院里安排魏明同志作为院纪检监察部门代表到基建办参与现场监督,他每天都坚持按时到工地上班,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有一天,陈坚院长到工地察看施工进展情况,发现他额头冒汗,脸色不好。陈院长关切地询问了他的身体情况,并要求他立即回家休息,等身体好了再上班。可是,魏明同志坚决不同意离开工作岗位,他说:“现在工地上时间紧,施工任务重,我怎么能离开呢。”看到院领导如此关心下属,他就越是精神振奋,越是要坚持工作,连续几个月他都坚持咬着牙奋战在工地上。
人常说,“即便是一台再好的机器,只要它是在超负荷运转,它也有停下来的一天,更何况是一个人。”监察室的同事经常劝他到医院去检查一下身体,可他总是推说工作太忙顾不上去医院。由于魏明同志忘我的工作,他终于累倒了。今年6月22日,他在接待一位来访当事人时,突然肚子疼得厉害,脸色极为难看。第二天,他爱人陪他到医院做了检查,被检查出得了晚期胰腺癌。在医院住院期间,他仍以惊人的毅力支撑着疲惫不堪的身体,笑对病魔,仍不忘手头上还未完成的工作,时常把办公室其他的纪检干部叫到病房,交待如何处理其还未办结的信访件,还千嘱咐万叮咛的教导他们,在以后处理来信来访工作中,一定要耐心细致,给当事人一个满意的答复。他说:“只要我还在这个岗位上,我就要坚持到最后。”8月9日1时04分,魏明同志因病医治无效在九江逝世,享年56岁。
在同事们的心目中,魏明同志既是公正威严的黑脸包公,又是说话真诚,办事认真,做人本分的好干部。他敢想、敢说、敢做,从不遮遮掩掩,含含糊糊。与他打过交道的人都知道,他从不唯利是图,领导、同志和群众都给予了他很高的评价。他始终奉行这样的原则:“在领导干部岗位上,不捞不贪手不痒;在钱色利诱面前,不惑不迷心不动;在时间考验面前,不躁不急志不移。”他以自己廉洁从政的高尚品德在广大干警中树立了一个纪检干部的模范形象。多年来,魏明同志多次被评为院“先进工作者”、“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全市优秀法官”,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在他的带领下,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纪检监察工作多次受到市纪委表彰,2004年和2005年,市中级人民法院连续两年被市纪委评为全市纪检监察工作“综合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