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司法和谐中的重要作用
2007-07-11 10:19:0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天津市大港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白清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制度的决定》正式实施已经两年了,前不久,结合审判工作需要,经区人大常委会通过,我院启动选任了第二批12名人民陪审员重新上岗开展工作,并召开了陪审员工作座谈会,有力促进陪审工作开展。

  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不仅是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活动最直接、最重要的形式,更是健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实现司法民主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法院和谐司法的重要措施。两年来,我院聘任的26名来自各行各业的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82件,占我院适用普通程序案件的7%,参与旁听观摩36件,旁听群众1200余人,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达100%。人民陪审员正确履行权利,在四个方面有效地发挥了监督员、调解员、宣传员的作用。推进了我院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人民陪审员与法官互学互动,优势互补促公正。来自全区各条战线的26名人民陪审员,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特长。他们发挥专业技能、善良风俗与法官理性审判相互弥补,促进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两年来,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典当纠纷、医疗合同纠纷、劳动争议行政纠纷12件。人民陪审员依据对有关专业知识的了解,开展法庭教育,开展调解活动,配合法官向当事人阐明具体规定,进行合理判决,促进了审判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二)人民陪审员“参审观摩”,共同提高促公正。两年来,陪审员深入到我院组织的审委会委员集中观摩庭审活动中,积极参加观摩评审案件。我院各业务庭也分别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审观摩案件共计28件,组织人大常委会观摩审判2次。通过陪审员观摩陪审员,陪审员当庭给法官“挑刺”,共同提高庭审水平,促进了法院公正执法。

  (三)人民陪审员参与听证、执行,延伸审判促公正。两年来,人民陪审员共参与信访接待、执行听证等案件26件,积极参与到法院重大工作中,与法官一同审查当事人申诉,一同参加大型的法律咨询活动,尝试延伸人民陪审员案后同法官共同回访工作的做法。有效提高了法院公信力,缓解了当事人对立情绪,缓解了执行压力。

  (四)人民陪审员发挥调解优势,营造和谐促公正。丰富的社会经验、独具的亲和力、高超的调解技巧是我院人民陪审员的优势。两年来,我院人民陪审员积极参与到调解工作中,贯彻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民事审判原则。共参与审判34件,其中调解结案12件。占36%。促进了和谐司法。人民陪审员刘道合等还多次尝试独立调解工作,善于抓住双方的心理特征,以独到的处理对策,得到当事人的信任和认可。

  我院老人民陪审员徐志龙参审多起涉及青少年犯罪案件开展法庭教育,深深震撼当事人的事迹被人民法院报曾以“花甲教授庭上施教”为题进行专题报导;大港电大教师耿秀莲除参审案件外,积极观摩庭审,了解相关案例,并与自身的教学实际相结合,提升了教学水平,受到了学生的普遍欢迎;人民陪审员刘金园仅07年就参与审理案件7件,在参审某涉嫌聚众斗殴附带民事案件后,刘金园在参审案件监督卡中写到:“法官熟悉案情……能够控制局面,努力找准双方当事人利益平衡点以促成和解……”,实现了对法官的激励互动。人民陪审员张福刚系街道司法助理员,参与陪审曾在全市造成重大影响的一起因抢劫砍伤民警李相民的案件中,参与该街道人员的教育发挥了宣传法律作用。人民陪审员刘卫东被市高院评为市级优秀陪审员,经验在全市交流。

  两年的人民陪审员工作使我们深深体会到:人民陪审员对于有效促进审判两个效果统一;推进法院审判业务的进一步规范和审判职能的全面发挥;促进法官司法能力和队伍形象的提升发挥重要作,是人民法院司法和谐的生力军,人民陪审员的“阳光审判”,有利于改善司法环境,保障司法公正,有效实施监督,我院将在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以这次调整为契机,切实把实施和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作为人民法院促进司法公正、强化司法监督、增强司法权威的一项重要任务抓到位,将人民陪审员作为法院发展环境的重要内容,推进法院工作再上新的台阶。今后主要工作目标是:

  (一)在人民陪审员促进和谐司法的作用上取得新的实效。我院将细化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的类型范围,确定陪审员积极参与到法院重大及社会影响较大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参与我院打造精品案件的过程中,切实发挥陪审员履行职责、宣传法律、参与调解、化解纠纷、增进和谐的重大作用,务求审判效果取得新突破;拓展当事人申请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的渠道,立案庭将陪审员照片上墙,便于当事人选择,符合条件的积极协调陪审员参审,增进社会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认同。

  (二)在人民陪审员履职理念和能力上取得新的实效。将陪审员业务技能、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与法院干警同部署、同教育、同检查、同考核。市高院将于07年6月底至7月初组织陪审员培训,我院还将适时组织陪审员外出学习考察;积极探索陪审员促进和谐司法的方式和机制,开通大港法院网,设置陪审员、人民监督员专栏,陪审员参审案件法律文书网上公布,实行陪审员网上互动;制作陪审员旁听观摩卡,为陪审员旁听观摩案件提供便利条件;积极通过庭审观摩、集中考察、交流座谈等对人民陪审员进行多形式、多渠道的业务培训,以审带训,形成优势互补,不断提高人民陪审员的业务素质。

  (三)在人民陪审员管理和保障上取得新的实效。建立陪审员档案,为人民陪审员认真履职提供保障;建立陪审案件监督卡和陪审情况反馈卡。陪审案件监督卡对参审案件中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释法说理能力、调解能力、适用法律能力进行综合评价、年终考核的重要标准。陪审情况反馈卡作为人民陪审员履行职务的考核依据;加强对人民陪审员陪审工作实绩为重点的度考核。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人民陪审员本人和所在单位,并向区人大常委会通报。及时向政府财政部门申报经费,实行人民陪审员专款专用切实保障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有效落实。
责任编辑: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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