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逃罪加一等 小伙打劫的士未遂获刑5年
2007-05-23 09:28:47 | 来源:中安在线-安徽商报 | 作者:朱传年 黄瑞莉 孔华
  在合肥打劫出租车不成,江西小伙小吴逃脱在外,抢劫未遂本可从轻对其处罚,但因潜逃了近2年,被判有期徒刑5年。昨日,合肥市蜀山区法院当庭以犯抢劫罪(未遂),判处小吴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2000元。

  27岁的小吴是江西省泰和县人。2005年9月7日1时许,小吴与何某某(已判刑)预谋后,携带水果刀、绳子、透明胶带来到双岗“人民迪吧”附近,搭乘李师傅驾驶的出租车,骗行至市西二环路与清溪路交叉口的植物园路口偏僻处,掏出水果刀威胁李师傅,李师傅当即反抗,将二人水果刀夺下,小吴与何某某遂下车逃跑,李师傅在附近单位巡逻的保安人员的帮助下将何某某抓获,小吴逃脱。今年3月19日小吴因涉嫌犯抢劫罪被刑事拘留(在逃),4月2日,江西警方迅速将其抓获羁押。

  蜀山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小吴已构成抢劫罪,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属犯罪未遂,依法可从轻处罚。但两人作案前有预谋、有准备,并在犯罪中持刀威胁被害人,社会危害性较大等,并且潜逃至今,据此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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