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任建平为评“见义勇为”再诉公安局不作为
2007-04-18 09:27:19
     中国法院网讯 (小庄) 

曾因提起“见义勇为第一案”而轰动全国的福建省南平市检察院干部任建平,日前又向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递交行政起诉状,状告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行政不作为。

    任建平在起诉状中称,经过二审终审,法院判决撤销被告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作出的两份《关于对任建平同志申报见义勇为行为不予确认的复函》。判决生效后,原告多次要求被告对原告的救人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均未得到答复。原告于2007年3月1日再次用邮件向被告提出申请,超过7天,至今被告未对原告的行为重新作出行政确认。

    任建平认为,被告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对原告申请确认见义勇为的行为既不作出予以确认的认定也不作出不予确认的认定,是行政不作为,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在法定期限内对原告的救人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据悉,延平区法院已受理了该案。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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