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17时40分许,湖南省安乡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优秀共产党员、五星级政法干警彭顺安,在当日连续开庭审理2起案件,接待3批当事人家属,下班回家后又赶写法律文书时突发脑溢血,晕倒在案头。给他做检查的医生,看着几乎完全失去意识,陷入深度昏迷中的彭顺安说:“40多岁就得了这种病,多半是工作量太大,累的……”。“请你们拿出最佳诊疗方案,请最好的专家教授,一定要把我们的法官救过来!”院长王玮急迫地对医生提出了请求。
彭顺安今年43岁,在安乡法院已经工作了整整25年,现任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是一名在民事、刑事审判岗位默默耕耘多年的“资深”法官。在这25年间,他作为共和国新时期的一名青年法官,一名共产党员,无愧于党的恩泽和组织的培养,将青春的汗水与热血播洒在严格执法、维系法律天平的公正之上。
“求知,是当好一名法官的基础!”
这是彭顺安的座右铭。
1982年,彭顺安放弃银行优厚的待遇,调到安乡县人民法院工作。为了尽快适应法院审判工作,他刻苦钻研业务,请教行家里手,向书本要知识,在实践中求积累。当全国第一套《高等学校法学教材》出版,彭顺安便通过各种渠道,自费购齐了全套教材。通过辛勤的努力,30多门专业课程全部顺利通过考试,他先后获得了湘潭大学颁发的法律专业大专、本科毕业证书。
1987年7月,彭顺安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一年后晋升为审判员,院党组安排他主持黄山岗法庭的全面工作。在这期间,他尽职尽责,竭力开创了一个良好的工作局面。1989年,院党组又将他安排在经济庭工作,与错综复杂的经济纠纷案件打交道。
爱学习、肯钻研,在实践中探索,在学习中提高,是彭顺安一大特点。在审判工作中,彭顺安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并针对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将点点滴滴的体会撰写成调研文章,取得了一些成果。他先后撰写并发表了《借款合同贷款方的过错形式及责任》、《诈骗罪的界限问题》、《在实践中自首的各种不同情况应该如何区分与对待》等四十余篇理论调研文章。在这些文章中,他试图从一个全新的角度,对法院审判工作发表个人见解,使自己的法律理论水平有了很大的提升。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他还有一个独特的“爱好”,就是将各类法律书籍、报刊杂志上涉及法律适用的有关案例及司法解释编辑成册,公安、检察两家的办案人员及律师遇到疑难问题都喜欢找他“请教”,而他总是不厌其烦地为他们提供资料,大家都称他为“法律解释活字典”。
“办案,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这是彭顺安常说的一句话。
1991年,彭顺安被任命为刑事审判庭副庭长,1993年被提拔为庭长,成为安乡法院审判委员会年纪最轻的委员。工作中,他在全庭积极倡导“质量第一”,在犯罪事实上求真求实,在适用法律上求准求细,不偏不倚,不枉不纵。
1995年3月,安乡县焦圻镇村民田某,盗窃了本村一台电动机,检察院以破坏电力设备罪提起公诉。彭顺安实地调查后发现,该电动机只能供村里抽水、打米,属于一般用电机械,与电力设备明显不同;当其受到破坏时,只能使生产受到影响,并不会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及财产安全;且价值仅260多元,没有达到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起点。据此,他认为田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后来与检察院办案人员反复研讨,取得了一致意见,检察院主动撤回了对此案的起诉,从而避免了一起错案的发生。
2000年3月,安乡发生一起重大投毒案。在该案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何某不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主审该案的彭顺安也发现主要证据不足,休庭时与检察机关交换了意见,之后检察机关主动撤回了该案。在从事近15年刑事审判工作中,他本着“实事求是”、“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对28件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认为不构成犯罪的案件,经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或者由检察院撤回起诉后,均未再起诉到法院来,从而有效地防止和减少了冤案、错案的发生。
对于一些大案、难案,彭顺安总是不畏困难带头去办。他认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名执法者、一名审判工作的骨干,如果遇难绕道,就不是一名合格“法官”。作为庭长,他身先士卒,每年无论是办案数量还是质量在全院乃至全市基层法院都是名列前茅的。在他审结的1000余件刑事案件中,无一件错案发生,案件优秀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为此,同行们给他起了一个“办案大腕”的绰号,同时也成为全院干警公认的“专家型”精英法官。刑庭的结案数、案件质量等绩效指标也连续6年在全院排名第一,同时,该庭“审前告知”、“判后释法”、“四级把关”等先进经验在全市法院系统予以推广。
“天平,要永远保持一尘不染!”
这是彭顺安对事业执着的追求。
在物欲横流的社会现实中,有钱者,以为钱能通神;掌权者,大做权钱交易;近亲者,极尽攀龙附凤之能事。于是有人感叹:“世风日下,人心不古。秉公执法,谈何容易!”对这种说法,彭顺安认为,一个社会是难免存在某些阴暗面的,正如有光明,就有黑暗。而阴暗人物逞凶之刻,正是我们执法者显示英雄本色之时。我们法官不能做历史的旁观者,更不能对丑恶现象迁就让步,犯罪势力的猖狂正是因为他们内心的虚弱。而对钱与法、权与法、情与法的严峻考验,彭顺安总是这样对自己说:“金钱可以买走许多东西,但它买不走一种精神与责任。我要使肩上的‘天平’永远保持一尘不染。”
2000年8月,彭顺安主审金融系统一起贪污、挪用巨额公款案。一天下午,他刚吃过饭,被告人的一位亲友走进家门,请求“关照”一下。彭顺安马上严肃地说:“这个‘关照’我可担当不起,只好请你原谅。”来客悄悄地将2000元现金塞到茶几下,被他发现后当面严词拒绝。结果,被告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7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2001年9月,一起盗窃案件起诉到法院。被告人的父亲三番五次托人上门说情,并且搬动了市、县两级一些不知情的领导“打招呼”,要求对被告人判缓刑,以保住工作。被告人的父亲到处“打探”到彭顺安的家,将5000元现金丢到门口便想走,被彭顺安及时发现并当面退回。
1995年5月,彭顺安爱人的舅老表因犯罪被提起公诉。他岳父先是来探听消息,后来干脆“命令”女婿“从轻发落”。其他亲戚也轮番上阵,劝他不要“太绝情”。爱人虽然知道他的“牛脾气”,但奈何不了舅舅之恩、父母之言,不得不吹起了“枕头风”。见状,彭顺安主动向院领导提出回避申请,并且反复叮嘱承办该案的同志:要大胆严谨,秉公办案。最后,他爱人的这位舅老表因罪行严重,被依法从重判处有期徒刑9年。
当我们打开他的个人档案,看到那一页页记载着他的成长过程以及历年来所获得的“奖励”时,无不对他那严谨认真的工作作风以及个人人格魅力充满了深深的敬意:25年间,他连续12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5次荣获常德市“政法工作先进个人”称号;3次被授予市级“严打”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4次被评为县级“优秀共产党员”;5次被市中院、县政府记个人三等功,10次被评为优岗;连续5年被评为“五星级政法干警”、“先进带创人”,刑庭连续5年被评为“五星级政法单位”,2次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二等功,多次在全市法院系统会议上作经验交流报告。
“我头好痛,可能是太累了……”
这是彭顺安在病发前说给妻子的最后一句话。
4月13日下午17时30分许,当天开完2个庭、接待多名当事人家属后,彭顺安下班回到家里。由于正好是周末,上午两个案子的判决书下周一要送达,他将案卷带回家中准备写判决书。今年3月,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四打四建”百日会战专项行动,随着打击面的扩大和力度的加强,法院受理的刑事案件也随即倍增,刑庭干警常常是每人同时审理三四个案件,而作为庭长的他更是废寝忘食,除了自己办案之外,还得协调督导、签发文书、认真审阅每一件案件的细节,核对证据,力求把每件案件都办成“铁案”。他已经不记得这是第几个需要“加班”的周末了。见到妻子接小孩还没回家,心里依然“挂着”案子的他来到书桌前提起了笔开始起草判决书。才刚写个开头,也许是连日来的劳累使他突然觉得脑袋胀痛难忍,他咬着牙吃力地从桌上拿起手机拨通了妻子的手机,却仅仅说了一句话:“快回来,我头好痛,可能是太累了……”便趴倒在桌上至今再也没有清醒过来。
4月14日下午,经过省、市、县专家紧急会诊,彭顺安此时脑溢血出血已达到81×59毫米,针对其病情采取了风险性极大的“非常手术”——开颅手术。经过3个多小时的手术,清出约60毫升的淤血后,彭顺安终于被抬下了手术台,但目前的病情依然相当严峻,人始终处于深度昏迷当中。已经尽全力抢救的医生讲,7~10天的“危险期”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关键在于他个人的意志……。尽管现实是如此的残酷,但我们坚信:我们的好同志,我们的好战友,你一定会战胜病魔,重新回到我们的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