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亳州9家网吧不服处罚状告公安局案撤诉
2007-03-30 15:17:33
     中国法院网讯 (彭中华 庄灵春)  3月30日,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分别作出行政裁定书,准许亳州市谯城区阳光网吧等九原告撤回起诉。曾被媒体和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亳州网吧告公安”九起行政诉讼案件,当日以原告自愿申请撤回起诉、法院裁定准许而划上圆满句号。

  今年3月8日,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市区内的九家网吧,因不服亳州市公安局谯城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分别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已于3月12日受理。

  在审理过程中,当事人经过多方接触,增进了相互理解,最终达成了和解。3月29日上午,9家网吧负责人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分别向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法院予以准许,并作出前述裁定。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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