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研究室主任邵文虹在中国法院网直播时表示
“电脑量刑”是媒体误读
2007-03-08 13:53:34
     中国法院网讯 (黎虹) 

“近年来,有些法院刑事审判量刑工作环节引入电脑等高科技手段来促进量刑的均衡性和统一性。被媒体称为‘电脑量刑’。这种概括是不十分准确的,容易引起误解。” 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邵文虹在中国法院网与网友在线交流时表示。

    她说,据我们了解,个别下级法院利用电脑辅助量刑的实践的确在当地法院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但是,法官永远必须是量刑的主体,电脑只能是法官办案时借助的一种工具。也就是说,我们并不能利用电脑来代替人脑进行量刑,而只是利用电脑强大的数据系统为量刑工作提供辅助性支持,为法官准确、公正地量刑提供帮助,促进量刑工作的统一化和规范化。比如,法官审理盗窃罪,那么,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对盗窃罪是怎么规定的,过去的有关案例是如何判决的,这些有关盗窃罪的所有法律依据、司法解释和有关审判实践,全部在电脑里,这在法官量刑时起到很好的参考作用。至于对某一具体被告人如何进行量刑,法官在看了所有的资料以后,还是由法官和合议庭进行裁定。

    邵文虹明确表示,电脑辅助量刑虽然有助于避免判决结果畸轻畸重的情形,但是目前还只是个别下级法院的一个尝试,还需要根据具体实践进行总结,近期最高法院没有在更多的地方进行推广的计划。

责任编辑:黎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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